胡炳蔚

更新时间:2024-10-30 16:10

胡炳蔚(1926年1月13日—2019年5月9日),山东济南人,九三学社社员,中国法医学家、法医学教育家,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已故教授、名誉院长。

人物生平

1926年1月13日,胡炳蔚出生。

1945年,在原中央大学医学院学习,师从林几教授。

1951年,在南京大学医学院全国第一届法医高级师资班进修。

1953年7月,分配至西北医学院(后更名西安医科大学,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任教,隶属于病理解剖学教研室。

1962年,成立法医教研组,任组长。

1982年,成立法医毒理教研室,任室主任。

1985年2月,成立法医学系,任首届系主任。

2019年5月9日上午11时11分,在西安逝世,享年93岁。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胡炳蔚带领团队对乌头碱、班蝥毒素、酒精及吗啡等毒物进行了系列研究;在创建吗啡免疫组化鉴定、早期妊娠亲子鉴定、DNA指纹、医疗纠纷鉴定模式等方面做出了贡献;1982年起,胡炳蔚等在“幽酒肇事者控制能力的判定”及“人急性酒精中毒与行为能力的关系”研究上取得成果,原西安医学院(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在引进和研究物证检查新技术方面,仅1985年一年内由过去仅作4种血型系统,增加到12种,其中包括白细胞血型、血清型及红细胞酶型,解决了亲子鉴定及某些重大凶杀案的血痕个人识别;将法医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主持司法鉴定案件数千例,其中包括陕北1059例颅骨案、唐永泰公主遗骸案、北京某干部被迫害致死案、青海枪杀学生案、某国际友人坠楼自杀案及数起跳弹枪创致死案的鉴定等,为公安侦查和司法审判提供了科学证据。

胡炳蔚与妻子刘明俊于1964年编著出版中国国内第一本《常见中毒的法医学鉴定》专著;1978年全国七所医学院校合编《实用法医学》,经两年完成出版,胡刘夫妇完成“中毒”章大部分、“小儿急死”“医疗纠纷”“毒物分析”“骨骼检查”章节撰写,内容占全书1/4;共同完成《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200个条目中40个条目的撰写;制作发行中国国内第一套《显微法医病理彩色幻灯片》;主编、合编《法医检骨与颅像重合》等专著;组织学员主译美国《法医病理学手册》,参加日本学者所著《基础法医学》翻译等。

由胡炳蔚领导设计的微型多功能电泳槽获国家发明专利。

人才培养

1953年,胡炳蔚和妻子刘明俊一起创建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科;1980年主持举办第一届全国法医干部进修班;1982年招收法医学硕士研究生;1984年担任卫生部全国法医师资班班主任;1985年主持成立西安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并招收法医专业本科生。

1982年开始,胡炳蔚和妻子刘明俊共同培养硕士研究生20多名,其中丛斌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胡炳蔚和妻子刘明俊主编、合编《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学入门》等教材。

胡炳蔚与西安医科大学阎文斗合作,现场制作的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及高坠等暴力死腊制模型成为法医学教具,这些教具曾两次获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荣誉表彰

社会任职

个人生活

妻子:刘明俊(1927年—2013年),生于湖南长沙,1951年毕业于湘雅医学院,1952年2月两人在南京结婚,两年学习结业后一同被分配到西北医学院(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人物评价

胡炳蔚教授从教六十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中国法医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和智慧,做出了杰出贡献。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代名师,胡炳蔚先生,永垂不朽!(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评)

胡炳蔚教授为法医学事业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在法医战线上奋斗了近半个世纪,为中国法医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那刚直不阿、不畏权势、秉公办案的“白衣法官”形象,赢得了人民的高度信任和尊敬;在人们的心目中,他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学者,同时也是一名杰出的法医。(《法律与医学杂志》评)

胡炳蔚、刘明俊夫妇二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中国法医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学科建设等奉献了毕生的精力和智慧。(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评)

人物纪念

2023年5月6日,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胡炳蔚教育基金捐赠仪式在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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