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5 09:12
《臧僖伯谏观鱼》是春秋时期文学家左丘明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散文记叙了臧僖伯用当时社会的礼制去劝阻鲁隐公去棠地观看捕鱼一事,反映了当时的“礼”制思想,即国君不能把游玩逸乐看作小节。故臧僖伯认为国君的一举一动与国家的“政治”有关,所以极力劝阻鲁隐公去“观鱼”。这篇散文短小精悍,说理层层推进,直官不讳,不容辩驳。
臧僖伯1谏观鱼
春2,公3将如4棠5观鱼6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7大事8,其材9不足以备器用10,则君不举11焉。君将纳12民于轨物13者也。故讲事以度14轨量15,谓之‘轨’;取材以章16物采17,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18行,所以败也。故春蒐19、夏苗20、秋狝21、冬狩22,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23,入而振旅24,归而饮至25,以数军实26。昭文章27,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28于俎29,皮革、齿牙、角骨、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30,古之制也。若夫山林31川泽32之实,器用之资33,皂隶34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35焉。”遂往,陈36鱼而观之。僖伯称37疾不从。
书38曰:“公矢39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1.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kōu)(又作“驱”“弓区”),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
2.春:指鲁隐公五年(前718)春季。
3.公:指鲁隐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
4.如:往。
5.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
6.鱼:通“渔”,动词,捕鱼。
7.讲:讲习,训练。
8.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
9.材:指皮革齿牙,骨角毛羽。
10.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
11.举:指行动。
12.纳:纳入。
13.轨:法度和准则。
14.度(duó):衡量。
15.量:程度。
16.章:通“彰”,彰明,发扬。
17.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
18.亟(qì):多次,屡次。
19.春蒐(sōu):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
20.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
21.秋狝(xiǎn):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
22.冬狩(shòu):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
23.治兵:指练兵、比武等军事演习活动。
24.振旅:整顿部队。
25.饮至: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凡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
26.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等。
27.昭:表明。文章:服饰、旌旗等的颜色花纹。
28.登:装入,陈列。
29.俎(zǔ):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
30.射:激矢及物曰射。
31.山林:材木樵薪之类。
32.川泽:菱芡鱼龟之类。
33.资:材资也。
34.皂(zào)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
35.略地:到外地巡视。
36.陈:陈设,张设也。
37.称疾:推说有病。
38.书:指《春秋》。
39.矢:通“施”,实施,陈设。这一句的意思是:隐公在棠陈列渔具。
春天,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军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所以,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叫做‘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轨、物,叫做乱政。屡屡乱政,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要使车马、服饰、旌旗等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
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
《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不合礼法啊,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
隐公五年(前718年)的春天,鲁隐公要到棠地观看渔民怎样捕鱼。鲁国大夫臧僖伯从传统的为君之道出发,认为国君的根本责任是管好国家大事,而且任何举措都必须合乎“古制”和国君的行为规范,否则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国家就会败亡。正是出于这么一种认识,他从对国君和国家的责任感出发,进谏隐公,劝阻他到棠地观鱼。这篇散文就是记录这件事的。
这是一篇臣子规谏君王的谏辞短文。记叙了臧僖伯用当时社会的礼制去劝阻鲁隐公去棠地观看捕鱼一事。
鲁隐公身为一国之君,当以国事为重,万不可贪图逸乐,荒废国政。但是,他竟然仅仅是为了观赏渔民捕鱼,而要远赴边境之地棠邑,显然不符一个国君所应该遵循的治国理政要道。而且,即使有臧僖伯的直谏阻,鲁隐公仍然执意前往,尤其显得十分荒唐。
臧僖伯认为国君对待事物,应从是否于国于民有用有利出发,必须考虑到是否符合治国理政的法度准则。国君的所作所为,符合法度准则,即称之为“轨物”,否则,即为”乱政”。而国君身体力行,遵循法度准则,也就能将人民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去。且不论藏伯所官“轨物”的具体所指,仅就其道理而官,无疑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者须史不可轻忽的。
文章短小精悍,说理层层推进,直官不讳,不容辩驳。面对臧僖伯的谏阻,鲁隐公也自知理亏,但竟然还是不愿纳谏,一意孤行。读者通过臧僖伯的番谏言,看到了一个头脑清醒、坚持原则、公心为国的忠臣楷模。相相形之下,一句“吾将略地焉”,极为生动形象地揭示出鲁隐公知错不改的性格特征。因此,文章虽然不见对人物外貌、个性等的直接描绘和刻画,但通过其对话及行为,却也能使读者看到其独特面貌以及内心思想。这就是《左传》文章的魅力所在。
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卷四:“愚按:僖伯所陈,皆先王之典法。人君之一游一豫,其可轻也哉!后世本纪书曰‘某日畋于某所’、‘某日猎于某地’者,其得罪于先王甚矣。”
清·过珙《古文评注全集》卷一:“人君非王事则不出,非民事则不出。今隐公怠弃国政,远事逸游。僖伯所陈,是即玉杯象箸,渐不可长之意。‘略地’两字,明是愎谏声口,故书法更无隐词,且益‘远地’一语,为僖伯添无数忠款,是绝妙跳脱之笔。”
清·储同人《左传选》卷一:“起法严重。”
清·浦起龙《古文眉诠》卷一:“口中不曾一字说出观鱼,而观则非轨,鱼则非物,非轨非物,即是非礼。言归典则,法归丝扣。”
左丘明(约前502一前422),单姓左,名丘明,春秋末期史学家。左丘明曾任鲁国史官,孔子编订六经,左丘明为解析六经之一《春秋》而著《左传》,亦著《国语》。《左传》《国语》两书记录不少西周、春秋的重要史事,史料翔实,文笔生动,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左丘明是中国传统史学的创始人,被史学界推为中国史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百家文字之宗,万世古文之祖”“文宗史圣” “经臣史祖”,孔子、司马迁均尊左丘明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