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8 16:14
在中国的学科体系中,自然辩证法专业的哲学名称是科学技术哲学。1990年之前,“科学技术哲学”的名字是“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界曾经走在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的前列,引领风气和时尚。由于历史传承的原因,现在仍称此名。
《自然辩证法》是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一部尚未完成的著作,是恩格斯多年来对自然科学研究的总结。对19世纪中期的主要自然科学成就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进行了概括,并批判了自然科学中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观念。在恩格斯去世后1896年发表了其中一篇论文《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1898年发表了其中另一篇论文《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科学》,直到1925年才在前苏联出版的德文和俄文译本对照的《马克思恩格斯文库》中全文发表。
F.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所开创的研究领域。自然界本身的辩证法是通过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日益被揭示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的。
研究自然界和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最一般的规律,对自然科学内容和自然科学的产生、发展历史作出哲学概括。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领域的自然辩证法,有其历史的渊源。从I.康德于1755年和P.-S.拉普拉斯于1796年提出星云说,试图揭示天体演化的历史开始,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被打开了第一个缺口。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有了一系列重大发现,其中,能量转化、细胞学说和进化论,被恩格斯称之为自然科学中彻底动摇了形而上学自然观的三大发现。这一切都从不同方面揭示了自然界的历史发展和普遍联系,充分展示了整个自然科学从经验到理论、从分析到综合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辩证法是在19世纪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哲学思想的渊源上说,它依据自然科学发展的成果,对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马克思和恩格斯形成他们的新哲学世界观,始于19世纪40年代。他们关于自然辩证法思想的萌芽,也产生于这一时期。系统地研究、建立和阐明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主要是由恩格斯从19世纪50年代后期起进行的。在《反杜林论》哲学篇和《自然辩证法》手稿中,恩格斯依据当时的自然科学成果,描绘了整个自然界发展的辩证图景,运用丰富的自然科学材料阐发了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研究了各门自然科学的辩证内容。他把自然科学所揭示的自然界的辩证法同自然科学认识发展和研究方法的辩证法联系起来研究,并认为从根本上来说认识的辩证法是客观的辩证法的反映,指出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马克思和恩格斯很重视研究人和自然的关系,研究了自然科学和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在社会中的发展规律。恩格斯提出18世纪科学和哲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唯物主义、启蒙时代和法国的政治革命,科学和实践结合的结果就是英国的社会革命等著名论断。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详细地研究了技术史,论述了自然科学和技术在现代生产和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自然辩证法的产生不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且对整个马克思主义革命学说有重要意义。
在恩格斯逝世后,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列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科学新发展的背景下,在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斗争中,写出了《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提出了“世界图景就是物质运动和‘物质思维'的图景”的著名论点。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发表了《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一文,要求战斗唯物主义者同自然科学家结成联盟,用唯物辩证法研究自然科学革命所提出的种种哲学问题,从而为社会主义国家这方面研究工作的发展提出了一个纲领。1925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在苏联出版。这部著作的问世,大大促进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在苏联和世界各地的传播。
在中国,自然辩证法随着恩格斯这部著作中译本于1929年的出版,逐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中间传播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它在广大哲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中间,得到更广泛的学习和传播。毛泽东的哲学著作《实践论》和《矛盾论》,在中国科学工作者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开展自然辩证法研究中,起了重要作用。
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同自然科学的发展紧密联系着,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极大地扩大和加深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远远超出了19世纪自然科学的眼界。20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和更加深刻的程度上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法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使辩证法的许多基本观点由于无数确凿的自然科学事实而在实际上为自然科学界所广泛接受。自然辩证法通过长期的生活实践进行检验,更加证明了科学性,从而指导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思想的构建和形成。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自然辩证法同中国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的结合,具有时代特色,适应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思路。是中国新时代的国计民生的新型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
科学发展观的辩证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了“五大协调发展战略”,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吸纳了全球发展理论的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科学发展观是从中国后发现代化的实际出发,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
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自然观,即对自然界辩证法的研究;一是自然科学观,即对自然科学辩证法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要求不断地概括和运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发展和更新人们关于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和对自然界的总观点,其中包括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信息观、系统观、规律观以及自然发展史和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划分、联系、交错、转化等等;要求探讨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在自然界各种过程中的丰富多样的表现及运用 ,使人们对辩证法规律和范畴的理解不断充实和深化,在许多方面进一步清晰化、准确化和精细化,并增添新的内容。从而,把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提高到同自然科学的新发展、新思想相适应的现代水平。
自然辩证法主要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方法论方面研究自然科学认识过程、认识方法和自然科学认识发展的规律。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方面研究作为社会现象之一的自然科学在社会中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
自然辩证法不但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探讨其在一定社会中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而且也把与科学紧密相关的技术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现象来研究。自然辩证法关于技术论的研究,就是从总体上探讨技术的性质和特点、技术发展的条件和规律以及技术和其他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等等。这一研究和自然科学论的研究共同为科学技术政策的制定、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划、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供理论基础,其重要性日益显得突出起来。
自然辩证法作为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不仅具有哲学属性,而且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
首先,在哲学研究概括的自然、社会和思维这三大领域的知识中,自然辩证法是其中的一大领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的世界观时,从一开始就认为整个世界的历史可以“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8](第1卷,第21页),对这两方面的历史的哲学概括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两门学科即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
需要指出的是,自然辩证法虽然与自然科学一样所面对和讨论的都是“自然”,但有两点原则上的区别:其一,在各门自然科学中,“自然”作为对象是指自然的某一部分或某一特殊的领域,而在自然辩证法中,“自然”作为对象,是指整体的自然或自然的整个领域,它将自然当作一个整体而从其总的方面来考察;其二,在自然科学中,“自然”作为对象是被给定的、现成的,它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自明的,无需对它提出追究,“自然”已不在追问之列,而在自然辩证法中,“自然”作为对象,是“自然”本身,对于被给定的自然物,需要对它进行追问,正如形而上学追问“存在”那样,追思本真的“自然”,追问“自然”的根据或始基。自然辩证法必须“透过”现象而达到实在,必须凭借人的理性以理论思维的方式“超越”呈现于感官的现象界去寻找答案。而这两方面正是自然辩证法之所以为哲学的本质所在。
其次,当代自然辩证法除了以自然为研究对象,还以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所要揭示的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中的一般规律以及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一般规律,而不是自然界中个别的过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个别领域或者科学技术个别学科的特殊规律。这个一般规律也正是哲学研究区别于科学技术研究的特殊之处。自然辩证法一方面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原理在自然界中的具体表现和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应用,另一方面又是对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哲学概括。
哲学系统具有系统层次性。依据对客观规律进行一般抽象认识程度的程度,区分了哲学的两大层次:第一层次是总体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第二层次是三大并列的哲学科学——自然哲学(自然辩证法)、社会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哲学(辩证思维逻辑)。
从此可知,自然辩证法处于自然科学与总体哲学(辩证唯物主义)的中介地位,是一门独立的哲学学科。
自然辩证法于19世纪40年代产生于辩证唯物主义过程中,而其系统的确立是1873-1883年写作的《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手稿,这也是自然辩证法创立的标志。
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总体看法是通过科学、技术和工程的中介来得以实现。科学是认识世界的方式和方法,技术是改造世界的方式和方法,工程是改造世界的具体活动。这就意味着人们是通过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行为中介来揭示自然界的整体性质和一般规律,来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三重关系:人将自然界的整体作为研究对象,并构建出相应的自然图景的关系方面;人通过自然学科的具体研究行为与自然界发生的认识自然的关系;通过技术手段和工程活动以自然界发生的改造自然的关系。
基于人与自然的三重关系可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分为三个方面:整体自然界、整体自然科学和整体技术工程活动。或者可以说,自然辩证法以人与自然的总体性关系(包括对自然模式的构建关系、对于自然界的认识关系和对自然的改造关系)为研究对象。
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和对于自然认识和改造的哲学。也就是说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自然科学和技术工程活动的一般性质、存在方式和发展规律的哲学学说。
以人与自然的总体关系为其研究对象的。有两种描述:先有自然,后有人,再有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的路线。
人对自然的认识改造,后构建的关于自然的自然图景的路线。从自然进行认识和改造再到对自然加以描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是客观逻辑,人的认识是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因此前一种描述更合理。
科学与哲学的内在融合。科学学科之间只存在普遍理性的普遍程度上的差异,而不存在普遍理性有无的区别。
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是科学的指导。哲学对科学实施方法论指导;科学是哲学的具体材料。
科学对哲学的改造,哲学对科学的批判。科学通过普遍理性的层次跃迁改造哲学;哲学将科学中的普遍理性选择性的吸收。
古代朴素辩证法,是与古代社会的生产力适应的,但由历史条件的限制,不能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的辩证法。
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以唯心主义将辩证法推向的不彻底的自觉阶段。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总结了19世纪的科学成就和历史经验,批判继承前人的思想成果而创立的。
《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的主要著作之一,写于1873-1886年。包括十篇论文、一百六十九段札记和片断、两个计划草案,共一百八十一个部分。
1848年革命失败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及时地分别写出总结法国和德国革命经验教训的历史著作。为迎接未来无产阶级革命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马克思专心致志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为了负担马克思一家的生活费用,恩格斯以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把很多时间用于经营商业,并经常代替马克思为《纽约每日论坛报》撰稿。但恩格斯智力活动的范围非常广阔,除了坚持军事科学和语言学的研究以外,又开展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
根据1858年1月14日马克思给恩格斯信中的记载,“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马克思“把黑格尔的《逻辑学》重新浏览了一遍”,使他在政治经济学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得到了很大的帮助(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50页)。半个月后,马克思又在信中同恩格斯讨论拉萨尔的一部论述赫拉克利特的著作,说这“给我们完整地复制了我们几乎已逐渐淡忘的辩证事物”(马克思1858年2月1日给恩格斯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63页)。这两件事引起了恩格斯决心重读黑格尔的著作。在1858年7月14日给马克思的信(见本书第327—328页)中,他要求马克思给他寄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并说他正在进行关于生理学和比较解剖学的研究,发现三十年代以来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就,处处显示出自然界的辩证性质。信中提到了细胞理论的建立(原文是“细胞的发现”,似不确切。据记载,早在1665年英国物理学家胡克(R.Hooke,1635一1703)就已经通过显微镜观察软木片发现了细胞。1838—1839年间德国生物学家施莱登和施旺的贡献则是建立细胞理论,认为一切植物和动物都是由细胞所组成的)、能量转化(原文是“物理学中各种力的相互关系”)的发现、胚胎发育阶段所显示的生物进化。这封信可以说是记载自然辩证法思想的第一个历史文献。
1859年出版的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受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热情关注,他们迅速地读完这部巨著,并给以极高的评价,认为这是“证明自然界的历史发展”的最大规模的尝试(恩格斯1859年12月11(12)日给马克思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503页)。并且“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自然史的基础”(马克思1860年12月19日给恩格斯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131页)。
1863年,恩格斯结识了两年前迁居到曼彻斯特、比他年轻14岁的德国化学家肖莱马(K.Schorlemmer,1834—1892)并经常同他讨论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史问题。肖莱马和恩格斯、马克思,很快成了知交,因为他们不仅对自然科学基本问题有一致的看法,而且在政治观点上也完全一致。肖莱马参加了马克思和恩格斯领导的国际工人协会(第—国际),以后又参加了德国工人党。结识了肖莱马,使恩格斯在创建自然辩证法的过程中得到了一位卓越的科学顾问。
1869年7月,恩格斯结束了商业生活,1870年9月从曼彻斯特迁居到伦敦。本来他可以从此埋头于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但他一到伦敦就忙于国际工人协会的领导工作,不久就经历了巴黎公社的斗争和第一国际内部同巴枯宁的斗争。不过,他还是挤时间来探讨自然科学和哲学问题。当时,以福格特(K.Vogt)、摩莱肖特(J.Moleschott)和毕希纳(L.Buchner)为代表的庸俗唯物论在德国广泛流传。特别是毕希纳,由于他参加了工人运动,他的著作在工人中有很大影响。当1872年底毕希纳的著作《人及其过去、现在和将来在自然界中的地位》第二版发行时,恩格斯曾打算写一部批判毕希纳的著作,1873年初他已写下了一个片断,这是恩格斯留下来的《自然辩证法》手稿的第一个文献。在这篇手稿中,恩格斯强调指出:直到1830年以前,“自然科学家和旧的形而上学还相处得相当不错,”“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见本书第65页)
可是,批判毕希纳的工作并没有系统地继续下去,取代的却是正面探索自然科学辩证法问题。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从伦敦写信给正在曼彻斯特看病的马克思(马克思于1873年5月22日从伦敦去曼彻斯特找一位熟识的医生看病,6月3日回伦敦),信的第一句话是:“今天早晨躺在床上,我脑子里出现了下面这些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思想。”(见本书第329页)信中提出:“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运动着的物质,物体。”“对运动的各种形式的认识,就是对物体的认识。”接着,他逐一论述了自然界的各种运动形式及其相互关系。最后他说:“对这些东西进行加工总还需要很多时间”。(见本书第329—331页)这封信反映了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第一个全面的构思,也是他准备写《自然辩证法》一书的起点。马克思接到这封信后,就给同在曼彻斯特的肖莱马看,肖莱马表示赞同。
在这封信的基础上,恩格斯写了一篇题为《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的札记,以更加简练、概括的形式表述了这封信的思想,并且补充了一些重要内容,使原来的构思更加丰富、完整。这是恩格斯开始写《自然辩证法》的第一篇札记,也可以说是他准备写作的第一个提纲(苏联1935年出版的德文版和俄文版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联共(布)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所写的序言和编者注(以后各版都继续保留着)都认为这个札记的写作时间是在写这封信以前(参见1955年人民出版社的中译本《自然辩证法》的序第2页,附注第294页,以及1971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0卷第782页)。这个时间次序的判断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只要仔细比较一下札记和信的内容,就不难看出,札记是信的扩充和发展,而信的开头就讲明,信中的那些思想是当天早晨才第一次出现。这一错误是仓孝和同志首先注意到的)。
从1873年5月30日开始到1876年5月这三年时间,恩格斯埋头于全面探索自然辩证法,并写了94篇札记,其中有1875—76年间写成的《导言》。这篇《导言》是全稿的精髓,它生动地总结了近代科学的成长和发展,特别是自然观的变化和发展,深刻地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本性,指出“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并消逝着”。(见本书第12页)
经过这三年的悉心研究,1876年5月28日他给马克思的信中说,他已经“有相当的自由和把握”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进行活动,连《自然辩证法》“这部著作的最终的全貌也已经开始呈现在我的面前。”(见本书第333页)可是,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他却不得不“突然把一切都搁下来去收拾无聊的杜林”。(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8页)杜林当时是柏林大学讲师,他所宣扬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形而上学哲学,迷惑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一部分群众和某些领导人,1876年5月16日该党领袖威廉·李卜克内西写信给恩格斯,希望他出来制止这种“杜林热”的蔓延。恩格斯欣然接受这一请求,立即停止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用三个多月时间去涉猎杜林的主要著作,9月就着手写《反杜林论》,到1877年1月初完成了引论和第一编《哲学》,并开始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机关报《前进》上陆续发表。1877年6月,他继续写第二编《政治经济学》,8月间完成;接下去又写第三编《社会主义》,至1878年4月完成。为了在理论上彻底驳倒杜林那个无所不包、永恒的体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全面、连贯、正面阐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因而使它成为一部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在第一编《哲学》中,恩格斯第一次系统、全面论述辩证唯物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世时还没有出现“辩证唯物论”这个词。这个词是列宁于1908年写《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时才第一次使用)哲学,同时也是第一次发表他多年来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成果。
恩格斯写完《反杜林论》以后,就回过头来继续他已中断了两年的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和写作。1878年5—6月间,他为《反杜林论》写了一篇序,精辟论述从形而上学走向辩证法的迫切性。但这篇序当时没有发表,恩格期把它留在《自然辩证法》手稿中,而另又写了一篇简短的序来代替它。在这前不久,他写了一篇《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科学》,揭露当时在英、俄、德等国一些著名科学家中间流行的“心灵论”是最荒唐的迷信,指出这是经验论者蔑视理论、蔑视辩证法所不能不受到的惩罚。
1878年8月,在恩格斯开始继续写《自然辩证法》时,写了一个“总计划草案”。这个计划是他五年前最初设想的补充和发展,反映了两年前即已呈现在他脑海中的《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最终的全貌”。在这篇稿以及一年后(1879年)写的《辩证法》稿中,恩格斯开始明确地提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量和质的转化”;“对立的相互渗透”;(第一个用“对立的统一”这样明确的形式来表述这一规律并把它作为辩证法的核心的是列宁。列宁于1914年写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见列宁《哲学笔记》,1956年,人民出版社、第210页)而第一个提出“一分为二”思想的则是大约2500年前的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在恩格斯著作中所突出强调的则是“否定的否定”这一规律,称它是“整个体系构成的基本规律”。(见本书第76页)。这显然也是黑格尔的观点)“否定的否定”。他指出:“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和学”。(见本书第3页)
以后五年时间,恩格斯在学术方面主要是从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正如他于1885年写的《反杜林论》第二版序言中所说的:“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马克思是精通数学的,可是对于自然科学,我们只能作零星的、时停时续的、片断的研究。因此,当我退出商界并移居伦敦,从而获得研究的时间,我尽可能使自己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来一个彻底的-象李比希所说的——‘脱毛’,八年当中,我把大部分时间用在这上面。”(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3页)这里所说的8年,是指1873年至1876年和1878年至1883年这两段时间。
1878年7月以后,恩格斯陆续写了《运动的基本形式》、《运动的量度——功》等论文和七十多个札记。1882年11月27日他在给马克思的信中说:“现在必须尽快结束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15页)可是,事与愿违,马克思突然于1883年3月14日逝世,恩格斯义不容辞担当起马克思遗稿《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的整理出版工作,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工作,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第三版序言中所说:“自从卡尔·马克思去世之后,更紧迫的责任占去了我全部的时间,所以我不得不中断我的工作。”但他还是希望“等将来有机会再把所获得的成果汇集、发表出来”。(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5页)事实上,在恩格斯生前,这样的机会一直没有到来。1883年9月,他开始整理《资本论》第二卷遗稿,到1885年2月完成。紧接着就开始整理《资本论》第三卷,一直到1894年10月才最后完成。接着他又准备整理《资本论》第四卷,并筹备出版马克思和他自己的全集。可是不久,1895年8月5日,恩格斯就与世长辞。
自从马克思逝世以后,恩格斯虽然也曾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年3—5月)、《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1885年10月)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886年初)等重要著作,但未能再有机会去专门为《自然辩证法》写稿。在逝世前不久,他把《自然辩证法》的存稿作了一次清理,把全部181篇稿分成四束,分别加上标题。
第一束共127篇,都是较短的札记和片断,放在最前面的是1873年5月前后写的最初两篇稿《毕希纳》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这一束的总标题是:《辩证法和自然科学》。
第二束共6篇,篇幅都比较大些,总标题是《自然研究和辩证法》。其中有1885年写的《反杜林论》的两个注释和1886年写的《费尔巴哈》书稿中被删略了的部分。里面还包括两篇重要的成稿:1878年写的《反杜林论》;旧序;1876年写的原来打算作为《奴役的三种基本形式》一书的导言《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这一束的内容显然原来都是准备为别的著作而写的。
第三束是6篇已完成的论文,总标题是《自然辩证法》。其中有1875—76年写的《导言》,1880-81年间写的《运动的基本形式》、《运动的量度——功》和《潮汐摩擦》,1878年写的《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科学》,1882年写的《电》。
第四束是42篇札记和片断,总标题是《数学和自然科学。不同的东西》,其中有1880年写的《局部计划草案》和1878年写的《总计划草案》,并把后者放在全稿的最后。
在第二束和第三束中,恩格斯都亲自编了一个目录,因此内容可以完全确定。至于第一束和第四束则没有目录,内容是否曾被后人更动过,就不得而知了。
除了上述内容外,第一束里还夹有为写《反杜林论》准备的关于社会主义和奴隶制的三个片断材料,第四束里夹有8页数学计算草稿和一篇关于劳动价值学说的札记,这些显然都同《自然辩证法》无关,但也无法考证这些材料怎么会夹进去的。
恩格斯逝世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遗稿由马克思的最小的女儿爱琳娜(Eleanor Marx,1855-1898)和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央负责保管。当时代表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央负责处理马克思、恩格斯遗稿的是伯恩施坦(E. Bernstein),他一贯敌视辩证法,1896年曾公开声称辩证法给马克思主义带来危害。因此,他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遗稿,采取对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也可以说是罪恶的态度,随随便便地把这些宝贵的遗稿搁置一边。在四束内容丰富的遗稿中,他只发表两篇。一篇是《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发表在1896年的《新时代》杂志上,发表时并未说明出处。另一篇是《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科学》,发表在《1898年世界新历画报》年鉴上,发表时才透露这是一系列关于自然辩证法的完整论文中的一篇。可是以后,他再也没有发表过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别的文稿了。
直至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俄共(布)中央派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成立于1921年I月)院长梁赞诺夫(A.Pneans)前往柏林德国社会民主党档案馆,全面组织马克思和恩格斯遗稿的照相复制工作,才发现《自然辩证法》手稿。据梁赞诺夫1923年发表的报告,他们那一年在柏林所获得的照相复制品就已达七千张,其中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和大量的信件。这项复制工作进行到1927年才完成。
据伯恩斯坦自己于1924年的交代(参见梁赞诺夫为1925年版《自然辩证法》所写的序言,见德文版《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二卷,法兰克福版,1927年,第140页),恩格斯逝世后不久,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央委托党员、物理学家列奥·阿龙斯(Martin Leo Arons,1860—1919)去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自然科学和数学的遗稿是否可以发表。当时这些手稿大部分在爱琳娜手中,另一部分在路易莎·施特腊塞尔(Louise Strasser,1860-1950,1890年起担任恩格斯的秘书)手中。阿龙斯到伦敦审读了这些手稿后,认为内容太陈旧,完全不能发表。阿龙斯是个坚持狭隘的经验论立场、没有哲学头脑的实验物理学家,他的反对出版《自然辩证法》是十分自然的。伯恩施坦就以此为借口,长期埋没这部手稿。直至1924年春天梁赞诺夫找他谈这部手稿的出版问题时,他为了推脱罪责,才把这部稿送交爱因斯坦审读,要爱因斯坦考虑是否可以出版。爱因斯坦于1924年6月30日给伯恩斯坦写了这样的意见:“爱德华·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关于自然科学内容的手稿交给我,托付我发表意见,看这部手稿是否应该付印。我的意见如下:要是这部手稿出自一位并非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末我就不会建议把它付印,因为不论从当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物理学史方面来说,这部手稿的内容都没有特殊的趣味。可是,我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考虑到这部著作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那是可以出版的。”(见《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02页)
梁赞诺夫在他写的《自然辩证法》第一版序言中推测,当时伯恩斯坦没有把《自然辩证法》的全部手稿送给爱因斯坦,而只送去一束有《电》这篇长论文的那部分手稿。但美国哲学家西德尼·胡克(Sidney Hook)在他的一本专门攻击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中说,伯恩施坦于1929年在柏林告诉过他:爱因斯坦当时是看到了《自然辩证法》全部手稿的。爱因斯坦于1940年6月17日给胡克的信中也承认是看到了全稿的。爱因斯坦由于受了德国自然科学家反对黑格尔那套自然哲学的传统的影响,主观上对辩证法采取疏远的态度,因而即使有幸读到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手稿,也认识不到它在科学上的重大价值,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尽管如此,他仍认为这部著作是值得出版的,这就剥夺了伯恩斯坦企图阻挠这部著作出版的任何借口。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的努力,在恩格斯逝世三十年之后的1925年,《自然辩证法》遗稿终于在莫斯科由苏联国家出版社正式出版了。它作为《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的第二卷,以德文原文和俄文译文对照形式发表。同时,在德国法兰克福由国际出版社出版德文版。《自然辩证法》的第一个版本,它的编辑、校订和翻译工作都做得比较粗糙。编排次序完全按照写作年代,它不但不考虑恩格斯自己写的计划草案,甚至还把它们随意删掉,而且还加进一篇不属于《自然辩证法》遗稿的悼念肖莱马的文章。
1925年出版《自然辩证法》以后,1927年和1929年又分别再版了德文版和俄文版。这个俄文版也收在1928—46年出版的29卷本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的第14卷中,并于1935年分别出版了德文和俄文的单行本。
1941年,联共(布)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系1931年由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同1924年建立的列宁研究院合并而成)出版《自然辩证法》的新版本。这个版本改正1925年版的一些错误,在编排形式上也作了根本的改动,主要是根据恩格斯自己写的计划草案,而不是简单地按照时间次序。1954、66年出版的39卷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第20卷(中译本1971年出版)中的《自然辩证法》,就是因袭1941年版的。
《自然辩证法》的中译本,曾出版过四个。第一个译本是1932年8月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译者杜畏之,是根据1925年的德俄对照本译的,但编排次序作了根本性的更动。译者主观上是想按照文章的性质来编排,可是却显示出很大混乱和任意性。同时,原书编者所写的注释也全被删去。第二个中译本是1950年9月北京三联书店出版,译者郑易里,是根据1935年的俄译本和1930年日译本转译的,至于编排次序则是根据1949年的俄文新版(也就是1941年版)作了改动。原书编者的注释也全部未译。
第三个中译本是1955年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译者曹藻华、于光远、谢宁,是根据联共(布)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研究院编的1935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和1953年的俄译本译出的,编排次序完全按照俄译本(也就是1941年版的),俄译本的附注全部译出。第四个中译本是1971年3月人民出版社出版,译文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对1955年版本的译文略作了一次校订而成,校订所依据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版德文版第20卷。现在在于光远同志主持下正在校译重编《自然辩证法》。这是第五个中译本。这个新译本的特点是:它是按照恩格斯《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的构思来编辑的;增加三篇以前未收入的恩格斯为准备写作《自然辩证法》而作的有关书籍的札记;把马克思恩格斯通信中和在恩格斯其他著作的序言中有关写作《自然辩证法》的文字作为附录;另外由中国学者和出版者作的注释和索引。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在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解放前,无论在解放区和国民党统治区,都有不少青年在认真学习这一著作,并热情传播它所启示和阐明的真理。解放后,广大自然科学工作者把学习自然辩证法作为学习马克思主义,提高自己的科研、教学水平的重要步骤。1956年制定全国科学规划时,关心自然辩证法的科学工作者也共同制定《自然辩证法(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12年(1956—1967)研究规划草案》,并在1956年10月出版的《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创刊号中发表了全部说明书。明确地把恩格斯所创建的“自然辩证法”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用以概括数学和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虽然,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规划并没有能够很好地实现,但是,二十多年来,中国已有越来越多的自然科学家能够自觉地运用自然辩证法,并在实际的科学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效。
“四人帮”覆灭后,自然辩证法在中国重新又受到重视,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的研究并列为全国科学规划的重点项目之一。可以预见,在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新的长征中,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所闪耀的思想,必将成为鼓舞我们前进的动力,同时,也必将为全国人民的实践所丰富和发展。
在中国的影响,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出版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系列科学的自然辩证法文集,自然科学史与哲学等研讨会,促进中国科学与西方科学的历史与哲学探讨,正是这种自然哲学背景在中国于1983-1993年形成系统生物科学与工程(Zeng BJ)的理论与思维,并通过1996-1999年互联网通讯技术的国际交流推动了21世纪系统生物学、遗传学与医药学等领域的迅速发展,堪称系统与合成生物学可能将带来新的科技与产业革命。
《自然辩证法》在恩格斯生前并未成为最后的定稿,而且已有一个世纪。这一个世纪中,无论在物理学、生物学和生产技术方面,都有为前人所无法想象的历史性突破和发展。恩格斯说过:“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20页)在1885年讲到他自己写的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成果时,恩格斯非常谦虚地说:“也许理论自然科学的进步,会使我的工作的绝大部分或全部成为多余的。”(恩格斯:《反杜林论》第三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5页)经过一百年来自然科学领域的实践的检验,《自然辩证法》中的某些论点和结论确实是过时了,必须加以修正。正如列宁所说:“对恩格斯的唯物主义的‘形式’的修正,对他的自然哲学论点的修正,不含有任何通常所理解的‘修正主义’,相反,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所必然要求的。”(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列宁全集》第14卷,第265页)但是,这一著作的基本思想、基本观点和方法依然是正确的,并且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正如列宁在分析二十世纪初物理学所面临的形势时所指出的:“现代物理学是在临产中。它正在生产辩证唯物主义。”(同上书,第330页)二十世纪自然科学的每一个重要发现,无不宣告自然辩证法的胜利。
自然辩证法跟马克思主义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本身是科学的。科学是让人研究的,而不是要让人供奉起来膜拜的。它来源于实践,并且随时受着实践的检验。它不是僵化的教条和空洞的说教,而是实际的行动的指南。它是要使人扩大眼界,活跃思想,而不是要使人墨守成规,固步自封。它是自然科学的前哨和后卫,并且要不断从自然科学中吸取养料,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爱因斯坦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手稿阅读完毕后曾做出这样的评价:“爱德华·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关于自然科学内容的手稿交给我,托付我发表意见,看这部手稿是否应该付印。我的意见如下:要是这部手稿出自一位并非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么我就不会建议把它付印,因为不论从当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物理学史方面来说,这部手稿的内容都没有特殊的趣味。可是,我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考虑到这部著作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那是可以出版的。”(《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 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02页)
书名:自然辩证法
编著:杨德才(编者)
版次:第1版(2006年1月1日)
平装:376页
开本:16开
ISBN:7216045041
条形码:9787216045049
该书是供理工类研究生学习的哲学教材,系统介绍了自然辩证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思想,结合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进程、新成就,阐述了唯物辩证的自然观、科技观,以及学习和运用自然辩证法思想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一篇 科学技术对象论
第1章 自然观的历史演变
第2章 自然界的存在方式
第3章 自然界的运动
第二篇 科学技术结构论
第4章 科学技术的系统结构
第5章 科学理论及其结构
第6章 技术及其结构
第7章 科学技术的组织结构
第三篇 科学技术运动论
第8章 需要、精神是科学技术运动的动力
第9章 科学技术运动的思维形式
第10章 科学技术运动的一般模式
第四篇 科学技术功能论
第11章 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
第12章 科学技术功能实现的社会条件
第13章 科学技术与可持续发展
第14章 科学技术与科学发展观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于1977年由著名科学家提议,中国科协申报,1978年1月2日经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是为发展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由全国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和热心自然辩证法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工程技术工作者、科学管理工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于1977年由著名科学家提议,中国科协申报,1978年1月2日经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是为发展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由全国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和热心自然辩证法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工程技术工作者、科学管理工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坚持民主办会,实行会员制;最高决策权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30个有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现有32个专业委员会(含筹备)和8个工作委员会。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现任理事长:朱训。秘书长:王玉平。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主办有《自然辩证法研究》学术期刊(月刊)。
《自然辩证法》作为经典的哲学类书籍,已经被很多高校作为指定的必修课程。据悉,很多高校的研究生都开设有这门课,且是作为必修课来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