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5:10
苇子峡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地处县域中部,是县城至淖毛湖镇的必经之路,东与下马崖乡为邻,南与吐葫芦乡接壤,西与盐池乡为邻,北接淖毛湖乡。区域面积1292.28平方千米。2018年,户籍人口687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该处是伊吾设置局属下的六行政村之一。
1950年为吐葫芦区属村。
1954年,升格为乡。
1958年,为淖毛湖公社下属生产队。
1961年,分设苇子峡公社。
1984年6月9日,改建苇子峡乡,辖2个行政村。
2011年末,苇子峡乡辖沙依巴克恰和乔尔乔2个村民委员会。
苇子峡乡地处县域中部,是县城至淖毛湖镇的必经之路,东与下马崖乡为邻,南与吐葫芦乡接壤,西与盐池乡为邻,北接淖毛湖乡。区域面积1285.03平方千米。
苇子峡乡地处淖毛湖盆地南沿,四周多丘陵,居民和耕地大都聚集在伊吾河下游的河谷地带。最高海拔1847米,最低海拔603米,乡政府驻地海拔为1190米。
苇子峡乡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6℃,极端最低气温-32℃,极端最高气温35℃。无霜期年平均153天,年平均日照时数325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60毫米,年蒸发量3000毫米。年平均大风日数50天。
苇子峡乡境内有伊吾河、大白杨沟河,其上游建有水库2座,水资源丰富。
2011年末,苇子峡乡辖区户籍总人口739人。
2017年,苇子峡乡常住人口443人。
2018年,苇子峡乡户籍人口2459人。
2011年,苇子峡乡有耕地面积2022.3亩,人均2.7亩。农业总产值391万元,比上年增长24.1%。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薯类为主,生产粮食634.5吨,人均858.6千克,其中小麦234吨,玉米245.7吨,薯类154.8吨。主要经济作物有哈密瓜、蔬菜等,哈密瓜种植面积710.4亩,产量1427.4吨;蔬菜种植面积64亩,产量134吨。畜牧业以饲养牲畜为主,牲畜年末存栏2226头只,生产肉类32吨,产毛2.5吨,累计造公益林2万亩,人工造林7475亩,主要栽种杏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745元,比上年增长11.3%。
2011年末,苇子峡乡有商业网点6个,职工10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7万元,财政总收入1122万元,比上年增长20%。
2011年,苇子峡乡有115县道纵贯穿境内,乡村道路7.5千米。客运线路淖毛湖—哈密市、淖毛湖一巴里坤县、淖毛湖一乌鲁木齐市穿乡而过。年客运量1000人次。
2011年末,苇子峡乡有文化站、图书室各1个,文体广电服务中心1个,职工5人;藏书6000余册。全年开展各种文体活动30场次。
2011年末,苇子峡乡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病床5张,专业卫生人员7名。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345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
2011年,苇子峡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1户、人数18人,支出57307元;月人均发放265元。医疗救助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8人次,共支出64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0户,人数127人,支出141807元。月人均发放93元。各类优抚对象5人。分散供养五保户3人,供养标准为5003元,年发放15009元。就业再就业53人,劳动权益保障纠纷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