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3 19:00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苏州支队、苏州市公路路政支队、苏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是承担苏州市(包括下辖各县级市、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通行费征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上和行政上分别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苏州市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实施管理,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路工作。
(二)参与制订并执行全市公路行业发展战略、行业政策和法规;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执行全市公路年度养护收支计划;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工作及信息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建设项目、养护改善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设计审查和后期评价、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及公路标志标线的管护;负责公路养护市场、养护技术、养护作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公路行业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高等级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路政装备的统一配置;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巡查,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负责重大路政案件查处,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负责公路施工及养护作业路段的管理;依法查处超限运输车;审批路政管理的一般许可事项,依法维护路产路权。负责区域内路网信息收集、处置及发布工作,组织好路网调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
(五)负责公路养护机械化的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全市养护机械化的发展规划,及时做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参与全市公路绿化规划,制订养护规范,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六)贯彻《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负责全市公路车辆通行费站点规划设置和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公路收费行为,做好通行费征稽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公路养护资金的预决算管理;指导参与公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区域内公路建设、管理、收费及融资、还贷工作。
(八)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公路行业科技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公路科研攻关项目,推动公路行业科技进步。
(九)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