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妇女联合会

更新时间:2022-10-05 23:41

苏州市妇联是在市委和省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广大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调查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六)指导市、区、乡镇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指导其工作;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发展与国外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七)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全会的文电处理、会务、文秘、档案、机要、安全保密、统计、文印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综合性文件、文稿;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审计、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内外宾接待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妇联系统信息工作,编辑《妇女工作简讯》、《年鉴》、《大事记》;协调指导本会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2.组织(联络)部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编制、职称、工资、人事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妇联的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和各类妇女联谊组织;负责制定、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及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

3.宣传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指导全市各级妇联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指导妇联系统报刊的宣传推广工作;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4.妇女发展部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宣传和推广竞赛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承担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两项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5.权益部 参与制定和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政策、法规,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对重大危急妇女儿童利益的典型信访案件进行专项调查;开展妇女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指导市婚姻家庭健康指导中心工作;协调和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6.儿童部向全社会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制定和实施全市家庭教育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以儿童为主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促进儿童发展;搭建社会公益平台,指导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工作,关注关爱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协调推进校外教育,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7.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副处级建制,挂靠市妇联。负责制定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工作,开展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终期评估。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11日,入选“2019年度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集体名单”,获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突出贡献奖”。

2021年10月,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30日,苏州市妇联组织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主席谢建红: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和下属单位;

副主席斯慧力:分管办公室、妇女发展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群宇:负责机关党总支工作,分管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工作;

党组成员、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康文霞:负责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分管儿童部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瑜:分管权益部工作,协管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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