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厅

更新时间:2023-11-14 13:44

苗栗厅为台湾日据时期行政区划,设立明治34年(1901年),台湾总督府以办务署负责地方政务,而县及厅介于总督府与办务署之间,造成行政事务上的欠缺灵活 ,而废止“三县四厅”,设“二十厅”之行政单位,将原先的台中县分为苗栗台中彰化南投斗六五厅。

苗栗厅范围北起中港溪,南至大甲溪,厅治设于苗栗,下辖大湖、三叉河、后龙、通霄、大甲等五支厅。1909年10月,台湾总督府将原有之二十厅合为十二厅,苗栗厅废止,大安溪以南并入台中厅,其余并入新竹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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