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1-08-27 12:52

荥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是荥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关于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调研考察工作;负责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特困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分工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荥阳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机构设置

荥阳市民政局设7个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文秘、会务、档案、文印、印鉴管理、督查督办、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后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工资福利保险和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指导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度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承担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处理群众来访信件,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工作科)。拟订全市慈善事业促进政策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收养、救助及孤弃儿童保障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所在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志愿服务政策、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配合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调研考察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申报的审查、备案与报批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六)养老服务科。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现任领导

荥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君

荥阳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沈俊平

荥阳市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崔绍辉

荥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薛影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地址:荥阳市康泰路31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0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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