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22:48
“莱州大粒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莱州是我国生产原盐最早的地区之一,有“齐鲁渔盐之富”的美誉。据史料记载,早在虞夏时期,莱州地区就已经可以通过煮海水制盐,其后发展为淋卤煎盐。唐朝时,莱州地区开始掘井汲取地下卤水制盐,为山东创立。
莱州土山盐区独特的卤水资源、自然条件和采用的晒制盐工艺决定了所产的原盐,具有粒大方正,颗粒均匀,呈正六面体,晶面光滑,质地坚硬,结构致密,晶莹透亮的特点,被称为“莱州大粒盐”。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
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齐鲁多名产。1998年,“莱阳梨”、“章丘大葱”实现山东省地理标志注册保护零的突破。全省已注册和初步审定的地理标志商标达216件,涵盖农林牧副渔近100个品种的地区特色产品,商标注册数量居全国首位。
按现行法规,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相当于“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