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21:16
蒋胜男,女,汉族,出生于1973年11月,浙江温州人。2006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6年3月,加入民革,201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正高级研究员、知名作家,国家二级编剧,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温州市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第十届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民革浙江省妇女儿童委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蒋胜男出生于1973年11月,是地道的温州人,小时候居住在市区麻行僧街。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母亲给她取名为胜男。
她的母亲是温四中政治老师、一位职业女性,平时工作比较忙,父亲分担了许多家务,以及三个女儿的养育工作。蒋胜男小时候就比较独立,经常自己去上学,因为体弱多病,也是自己上医院看病,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要在课间十五分钟休息的时间里,拿起病历卡去附近的医院打针,打完再自己跑回学校。蒋胜男和两个姐姐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就是女性并不输给男性。
蒋胜男小时候喜欢看书,阅读充斥了蒋胜男大半个童年。七八岁时,她就经常跟着妈妈爬上松台山晨练,背唐诗三百首。读小学的她经常一边等着妈妈,一边坐在温州四中的图书馆看书。只要看书,就安安静静,不吵不闹。从那时起,蒋胜男整日就“泡”在图书馆,开始阅读大量书籍。小学二年级时开始看《红楼梦》,很多字还不认识就跳着看。她酷爱历史,经常沉浸于历史和武侠的世界里。阅读的第一本历史书是《东周列国志》。蒋胜男说,看书的时候,她经常沉浸在故事情节里,心情也跟随着主人公游走。
高考那年,从小痴迷历史的蒋胜男听从母亲劝说,选择了“易找工作”的会计专业,毕业后进入卫生局负责财务审核工作。
在温州,诗词界的爱好者创办了诗词协会,蒋胜男与朋友结伴加入,她想给庸常的生活增加些不一样的东西。于是从诗歌开始,蒋胜男慢慢涉足散文、小说写作。1995年,蒋胜男开始创作自己的第一部武侠小说《魔刀风云》,每天创作,手写了整整一摞的“四百格纸”,很多朋友会追着看她的小说,不停催着她写下去。
对写作初期的经历,蒋胜男表示,“一开始完全凭着一股热情写作,写好就自己打印出来,也没有想到在网络上发表”。有位老师向蒋胜男引荐文学作品网站,“那里的平台更广,可以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伙伴交流学习”,从1999年开始在清韵书院贴小说,那时已经创作了第二部小说。
1999年,处女作长篇小说《魔刀风云》出版。1999年-2000年,《魔刀风云》及其续集《玉手乾坤》等长篇小说于清韵书院连载,发表《秦可卿之死》《东方不败回忆录》等中短篇文章。2001年,《血衣蝴蝶》等长篇小说于新浪网连载。2002年,《妲己之死》《狐仙》等中短篇小说于榕树下发表,《鹰王》《紫星传奇》《凤霸九天》(原名《大宋女主刘娥》)等长篇小说于后花园文学论坛连载。
从“清韵书院”、“文学视界后花园”、“金庸客栈”,再到“晋江文学”等等,蒋胜男在此认识了一帮痴迷写作的笔友,以及一帮追着阅读其文字的网友。蒋胜男说,她“几乎每年能写一部左右”。那时的她白天上班,晚上就窝在家里写稿。
2003年,晋江文学网成立,她成为了晋江原创网开山驻站作者之一。当年,发表及连载作品有:《洛阳三姝》、《紫星传奇之京城除奸》《上官婉儿》《花蕊夫人》《西施入吴》等作品。
从“清韵书院”和“金庸客栈”搬到晋江,终于在2004年贴出第一篇以北宋第一位摄政太后刘娥为主角的历史题材小说《凤霸九天》,此后出书、成名、并让“大女主”题材的作品进入读者的视野中。
2004年,她转行,进入温州艺术研究所,从事戏剧编剧工作,也不断将自己的小说作品进行改编,从写小说到戏剧编剧,她喜欢尝试任何创作新方式。同年,发表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上中下)三卷,成为晋江网第一篇VIP文;《孟丽君》《紫星传奇之龙潜于渊》于晋江文学网连载;网络长篇小说《洛阳三姝》出版;越剧小戏剧本《郑袖》发表于《温州戏剧》。
2005年,与他人合著的中篇小说集《古董杂货店》出版;创作的玄幻小说《紫宸》于晋江文学网初发,并连载于《九州幻想》杂志。长篇小说《鹰王》出版。同年5月,她创作的戏曲剧本《妲己之死》获得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大型剧本铜奖,部分内容发表于《中国剧本》2006年第2期。
2006年1月,在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同年,完成首部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共七十多万字);于晋江文学网开始创作历代太后系列评述文章。
2007年,长篇历史小说《凤霸九天—政治倾轧中的大宋女主》(上下两卷)出版。同年,历史评述《女人天下——中国历史上的执政太后》出版;戏曲剧本《妲己》发表于《戏文》杂志。第二部历史长篇小说《铁血胭脂》(第一卷)于晋江文学城连载。
2008年,长篇小说《紫宸》出版。担任电影《不能没有爸爸》独立编剧。历史长篇小说《铁血胭脂》(第二卷)于晋江文学城连载;创作历代太子系列《他们离帝位之差一步》、戏歌《古今戏恋》;完成《汉武帝与太子刘据》。
2009年,《历史是怎么炼成的》于天涯论坛及新浪博客上开始连载;现代言情小说《太太时代》、第三部历史长篇小说《芈月传》分别于于晋江文学城连载。同年,参与电影《一代大儒孙诒让》文学策划,该片获2011年浙江省电视凤凰奖最佳故事片奖。
2010年,长篇小说《太太时代》出版。
2011年,入选中国剧协首届中青年剧作家高级研修班(全国共30名);历史评述作品二十五史系列《历史的模样》第一卷夏商周卷出版。同年10月,参与编剧和导演助理工作的42集大型史诗电视剧《辛亥革命》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同年11月,被上海剧本创作中心聘为“特约剧作家”。
2012年,被评为国家二级编剧。开始创作由其长篇小说《芈月传》改编的53集电视剧本(于2014年3月交稿)。
2013年,戏剧剧本《未央长歌》发表于《剧本》杂志第4期,王仁杰作推荐长评。戏曲剧本《鹤纹传奇》列入温州市艺术精品创作题材规划。
2014年9月,由其长篇小说《芈月传》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开拍。同年8月,她创作的剧本《未央长歌》被列入首批2014年浙江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之一,并立项签约。同年11月,新编越剧《胭脂》在东南剧院首演。
2015年,长篇历史小说《芈月传》(六卷180万字)出版。同年9月,新编越剧《薛丁山三请梨花》首演东南剧院。同年11月,历史评述《权力巅峰的女人》出版。同年11月,电视连续剧《芈月传》于北京卫视、东方卫视、腾讯网、乐视网等播出;广播剧《芈月传》在企鹅FB播出。12月,由其小说改编、并由其担任编剧的《凤霸九天》电视剧备案公示。
2016年3月23日,参加2016年上海市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会议,会上与上海昆剧团合作签约,将历史小说《芈月传》改编同名新编昆剧。
2020年起,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燕云台》在国内、韩国、日本播出。同年11月,由蒋胜男监制的《燕云台》有声书在喜马拉雅上线。11月1日,以宋真宗章献明肃皇后刘娥的一生为主线的故事《天圣令》完成第三稿,将正式出版。
2022年12月,蒋胜男成为首批“剧在温州”剧人社成员、首批“剧说温州”签约作家。
参考资料:
2017年,当选为温州市政协委员,此前为温州市青联委员。她在温州政协会议上提出的《推进网络作家建立众创空间》提案,受到了时任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的高度重视。
2018年1月31日,蒋胜男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被选为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月24日,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多次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征集民众意见和线索,并进行调研、撰写各项建议。“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蒋胜男表示,她在网络平台上征求到的许多民众的意见,都得到了回应。
2018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编剧、市文联副主席蒋胜男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与网站、影视、出版等平台相关的规范性合同,希望保护网络文学创作者权利。”
蒋胜男提交了4个建议。其中关于加强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建议。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在组织力量设置和调整,创新、改进教学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也正积极推动高校加深与企业合作培养,改变教研与实践相对脱节的现状。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打击校园欺凌行为,注重净化网络环境,减少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的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最高检在回复件中表示将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抓好落实。
受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重大疫情影响,2020年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也推迟到了两个月后于5月份召开。蒋胜男代表提出的推出网文著作权制式合同、提高未成年人性同意年龄等多项建议,都因为呼应民众关切而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蒋胜男代表撰写了多项建议,包括:加强互联网企业金融信贷业务管理的建议,关于放宽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的建议,关于加强涉侨高等教育的建议等。提交了《关于在我国特大型口岸设立“国门蓝厅”的建议》,她认为,“国门蓝厅”的职责与使命应体现出国家的辉煌历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能够引导远方而来的客人们遵守中国的法律与秩序。
蒋胜男提出建议,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者刑期。“收买者才是主谋,而拐卖者只是帮凶”。对于已被认定为拐卖的,应解除其婚姻关系,取消被拐妇女的孩子对买方的赡养义务。蒋胜男亲历并见证了以网络文学为起点的网络文艺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网络文艺已成为了影响人们娱乐生活和价值理念的重要文化产业,甚至是彰显民族文化、凸显社会风貌的“中国文化新名片”。在今年两会,她的建议中就有一份与网络文艺密切相关。
总结5年履职经验,蒋胜男认为,人大代表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只是关注身边的事情,而且更多地需要关注到我们身边没关注到的事情。这5年的人大代表,要接触很多的事情,也要自己非常积极努力地去挖掘该提的这些议案,去挖掘大众的需求和心声。
2023年1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带来《关于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的提案》,提案中指出,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工作条件并未得到充分保障,一些单位和行业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不可轻视。她认为,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严重违背了劳动法规的规定。建议“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提案中建议“成立全国网络文艺工作者协会,充分发挥网络文艺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重要作用。”她提出《关于网络文艺突破“九龙治水”,形成“拳头效应”,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的建议》,其中主要包括建立网络文艺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建议成立全国网络文艺工作者协会,充分发挥网络文艺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重要作用等五个方面。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带来提案,建议有效利用大数据平台统筹安排,为基层减负增能。她表示,需要通过改革和管理创新来为基层减负。蒋胜男提议,要从多个方面加强对编剧署名权的保护,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同时也要加大侵权惩处力度。教育减负问题是当前教育领域面临的一大挑战,她在提案中强调分管教育的相关领导需负起为教育部门抵制压力的作用,是基于对当前教育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阻力的深刻理解。为了有效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和促进性别平等与乡村振兴,她提出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具体措施,尤其是对“外嫁女”的土地权益给予明确保障。还应建立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专门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机构。
3月3日,2024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带来的提案关注加强短视频精品创作服务,拟提交《关于认真落实“两个所有”的要求充分运用网络文艺平台加强短视频精品创作服务的建议》。
《芈月传》是一部以人带史的大格局历史小说。作品在真实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地展开自己的艺术想象。在宏大的历史场景与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一方面娓娓道来,写出一个不凡女性的成长过程与心路历程;另一方面又回到历史现场,细致入微地展现战国时期的史实、礼仪与风俗。有案可稽的历史事实,铺锦列绣的语言文笔,以及信手拈来的用典能力,都体现了作者不俗的历史功底与文学造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名单,入选作品推介语)
蒋胜男钟情于女性历史的重新建构,她专业书写女性,史书中只有女性的写作,赋予女性浮出地表的合法权利,将被放逐的女性,重新召回历史的家园。或许正是因为这个男权文化,铁无现实的证实,对女性历代的清晰体悟,才促进作家不竭的发出女性的呐喊。(乌兰其木格 评)
中国作协在“2023中国网络文学论坛”开幕式上发布了“网络文学国际传播项目”。首期助推项目4部,其中,蒋胜男的《芈月传》被翻译为缅甸语,通过在线阅读、广播剧(有声剧)、短视频、推广片4种方式,向全球进行推介。(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国际传播项目)
蒋胜男懂历史,更懂女人,所以蒋胜男笔下的宫廷就分外的精彩,有着从数千年历史中汲取来的权谋诡术,也有女孩们梦想中翩翩少年。一个闯入帝宫的、有着不平凡身世的少女,一个薄酒不羁的青年太傅,帝国的天空中,上演的是龙飞凤舞的一段传奇。(中国作家、编剧今何在 评)
天若有情天亦老,永生才是最大的无情。本书看见的是历史的旧痕迹,是权力争斗中熟悉的影子,是权力魔杖下扭曲的人性变异的感情。真心假意,爱情野心,都做了权力魔杖的祭品。谁能够挣脱权力和永生的桎梏,谁才能够得到快乐和自由。(当代作家沧月 评)
无论是在最近的佳文中,还是在所有卷入权柄纷争的主角中,紫后与飞龙都是那样水晶般透明与纯粹。看到飞龙跃然纸上时,知道感动自己的是她纯粹的勇气,她令我知道:待心中追求的是自由时,才会得到真正的自由。(红猪侠 评)
蒋胜男《燕云台》历史小说,是讲述契丹萧太后为主角展开一部游牧部落建立王朝推行汉制的史诗巨著,在创作初始的2016年就被列为中国作协扶持项目。2018年全书出版发行被中国作家协会入选中国网络文学排行榜。《燕云台》的特殊价值在于用作品反映中国民族团结与融合的大一统历史进程。辽朝在历史发展中极力推行汉制,促进汉化,其折射出的中华文化认同具有现实意义。与中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伟大祖国认同的要求是一致的。(2019年浙江省最美统战人物推荐理由)
《燕云台》作为一部大历史背景下的网络文学作品,秉承“大事不虚,小事不拘”的创作逻辑,书中的剧情发展、人物命运走向有史可依,人物情感纠葛与政治斗争的云波诡谲又极富想象力,是融合历史功底、文学叙事与艺术想象的创作结晶。蒋胜男的历史写作坚持了传统历史叙事的手段来展开叙事,尊重史实,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对于正确认识中国的历史、中国国家观念的建立、中华民族的历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燕云台》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中国历史一直以来的宋本位到辽本位,蒋胜男的创作里面不是本位的问题,是对读,是多民族、多文化,甚至是不同性别之间的对读。(2019年12月10日,杭州中国网络作家村举行《燕云台》研讨会,会上,各位与会专家、评论员等纷纷发表了自己对《燕云台》的评价)
《燕云台》整个小说既有灵魂又有血脉又有筋骨,既有史料文学基于现实的雅正和宏大,也有网络文学固有的素质:轻快流行,这种自然的兼容写作手法,呈现出网络文学与主流文学日趋融合的特征。《燕云台》打通了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之间的厚障壁,凸显了两性观的构建,建立起了两性平等的观念,呈现出个体伦理和家国伦理的调和和对峙,是一部值得品读研究的好作品,也是近年来涌现出来的网络文学具有标志性的作品,把中国网络文学历史题材创作和民族题材创作的书写推进到了新的境界。(2019年度“中国好书” 评)
“小时候家喻户晓的戏剧《狸猫换太子》,大概是多数人对于刘娥的唯一认知。”蒋胜男偏爱刘娥,也希望打破读者的传统偏见。作为一部跨越十多年的作品,《天圣令》由两卷本变为四卷本,百万字道出了这位“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的真宗皇后颠沛流离的一生,同时也极尽展示历史洪流下每个具体而微的人所作出的选择与人生走向。从《芈月传》到《燕云台》再到《天圣令》,蒋胜男作品中的主角都是不同的存在。不同于芈月和萧燕燕出生于皇家贵胄,《天圣令》一开篇,刘娥便是蜀地孤女,与野兽抢食,与流氓斗狠,恶劣的生存环境造就了她天然的攻击性,但走到最后的刘娥反而是变得平和与包容,选择寻求与世界的和解之道。(凤凰网 评)
作为民革党员,她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统战知识。她发表在民革刊物上的文章《不负文学创作使命,我与祖国共奋进》,讲述了自己决心加入民革大家庭,和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杰出进步人士一起为国家贡献力量的心路历程;作为知名作家,她不断提高自身的创作技能,以自身过硬的业务水平赢得社会的信赖和尊重,夯实自己参政议政的基础,其作品从国内大陆走向了港澳台和东南亚;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她不断提高自身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修养,积极参政议政;作为中国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她用自己的作品承担起了我国文化对外友好交流的职责;作为一名中国文化的弘扬者,她用自己的作品传递中华文化认同,发挥增进社会和谐、凝聚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2019年浙江省最美统战人物宣传)
蒋胜男是网络作家中少见的专业、科班写作者。在小说的世界,蒋胜男偏爱设定“大女主”,热衷书写着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传奇女性波澜壮阔的一生。比如芈月、萧燕燕等人物,都是她浓墨重彩的对象。(封面新闻 评)
蒋胜男从《芈月传》到《燕云台》,蒋胜男是一个严肃面对中华史的作者,虽然她是女性视角,从语言到人物都有女性的魅力,但是她是严肃对待中华史的。(杭州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副院长 夏烈 评)
蒋胜男被誉为当今网络文学历史类型小说的领军人物,既是浙江温州与中国网络文学20年的亲历者和撰写者,也是网络文学由“IP热”到“新文创”转变的一位现象级作家。由她引发的“蒋胜男现象”不仅成为浙江网络文学作家向中国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不断学习并汲取丰富营养的样本,更是温州互联网+“新文创”通过文学IP全产业链发展联动而赋能中国符号的表率。(温州大学 评)
蒋胜男以文字表达自我,以作品反映时代,致力于创作“女性大历史”,在挖掘女性历史的同时致力于建构健全而合理的两性观。写作之外,蒋胜男投身于火热的生活现场,关注民生和社会,被网民们亲切地称为“人民的好代表”。从书斋到原野,从“小我”到“大我”,她让我们看到了网络作家的时代担当及人格操守。(2023微博文化之夜“微博年度突破作家”颁奖词)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网络文学作家蒋胜男将历史资源进行文学演绎,在新时代以新的文学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她创作的《燕云台》《芈月传》等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热播电视剧,不但在国内为观众所熟知,在海外也产生了广泛影响。(人民政协报 评)
《芈月传》署名权纠纷(编剧署名问题)
2015年4月,原告蒋胜男以“涉嫌虚假宣传及侵权”为由向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品方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儿影视)于4月15日做出了回应并发表声明,称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蒋胜男、王小平同属《芈月传》编剧,并不存在蒋所说的涉及侵权等问题。但因《芈月传》尚未播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法院决定待电视剧播放完毕再恢复审理。
2016年7月18日,该案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11月21日,经4个月的审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王小平和花儿影视不存在侵权行为,判决驳回原告蒋胜男的全部诉讼请求。2016年12月,蒋胜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原判,驳回了蒋胜男的上诉。但蒋胜男不服判定,再次申请上诉。2019年4月10日,《芈月传》编剧署名案尘埃落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作家蒋胜男诉王小平、花儿影视《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作出裁定:驳回蒋胜男再审申请。最后法院认为:在《芈月传》电视剧剧本创作过程中,王小平客观上发挥了指导性、全局性的作用,蒋胜男发挥了本源性、开创性的作用。花儿影视为王小平署名时冠以“总编剧”称谓,为蒋胜男署名时冠以“原创编剧”称谓,并无不当,未侵害蒋胜男的署名权。
《芈月传》小说被指侵犯剧本著作权
2016年7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花儿影视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芈月传》小说作者兼《芈月传》电视剧编剧蒋胜男、《芈月传》小说出版商和销售商一并告上了法院,称其作为作者出版的《芈月传》小说“抄袭”了同样由他作为主要编剧的电视剧剧本,索赔高达2000万元。
一审版权方被判败诉。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花儿影视的全部诉讼请求。经审理法院认为,蒋胜男系《芈月传》小说的作者、花儿影视《芈月传》剧本的著作权人。蒋胜男接受花儿影视的委托创作剧本,在创作过程中引入某些公司的意见对剧本进行修改,属于正常的剧本创作行为,不能因此认定小说改编或抄袭了剧本的内容,故一审判决驳回了花儿影视的全部诉讼请求。花儿影视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10月31日,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2020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焦点问题如下:一是合同抗辩相关事实审查与“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适用先后顺序的确定;二是合同是否是界定双方权利归属的依据取决于蒋胜男是否是《芈月传》剧本创作的唯一作者的认定;三是是否应当对《芈月传》小说完成时间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四是关于合同是否约定小说和剧本著作权归属之认定;五是被诉侵权小说是否是合同约定范围之认定。法院认为,蒋胜男因创作完成《芈月传》小说而享有著作权,一审法院对此认定正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芈月传》制片人曹平表示:“希望《芈月传》事件能够成为国内编剧行业的一个案例,透过这次事件让人们看到当前编剧行业的乱象,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保护编剧劳动成果的条例,促进相关管理标准的完善,为以后类似事件提供参考依据。”
专家指出,《芈月传》署名权纠纷案是国内影视行业乱象丛中一个角落的缩影,要真正避免或减少此类纠纷的出现,除了针对编剧行业完善标准外,还应加深对影视生产职业化的探索,并进一步加强培养从业人员的职业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