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1 20:49
蓝田瑶族乡,隶属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位于龙门县北部,东南与龙田镇连接。西南与天堂山交界,西连密溪林场,北邻新丰县。辖区总面积130.79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蓝田瑶族乡户籍人口有11018人。截至2020年6月,蓝田瑶族乡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
1949年后,建蓝田乡。
1952年,分为上蓝田乡、下蓝田乡。
1961年,合并成立蓝田公社。
1984年,改区。
1986年,设蓝田瑶族乡。
1987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蓝田瑶族乡正式成立。
截至2020年6月,蓝田瑶族乡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门县龙新路与Y009交叉路口西侧。
蓝田瑶族乡群山环抱,地势北高南低,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峰15座,最高点寒山顶,海拔956.8米。
蓝田瑶族乡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5℃。最高月平均气温34℃,最低月平均气温5℃,平均降雨量2100毫米。
截至2019年末,蓝田瑶族乡户籍人口有11018人。
截至2021年7月20,蓝田瑶族乡有3033户11064人,其中瑶族人口9846人,占总人口的89.1%。
2018年,蓝田瑶族乡地区生产总值4.84亿元,同比增长4.2%。
截至2021年7月20,蓝田瑶族乡山林面积18万亩,耕地面积10339亩。
2019年末,蓝田瑶族乡辖区有工业企业8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
2019年末,蓝田瑶族乡辖区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1家。
蓝田瑶族乡境内有国道G220贯通全境。
2018年末,蓝田瑶族乡城乡居民养老参保3051人。
2018年末,蓝田瑶族乡投入资金310多万元,完善各类医疗设施、设备,提高乡卫生院的软硬件环境建设。投入资金70多万元,完成4个行政村的卫生站一体化建设,实现7个行政村卫生一体化全覆盖。
2018年末,蓝田瑶族乡有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118户366人(上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88人,有劳动力37户167人,无劳动能力13户21人)。
蓝田瑶族乡有着悠久的历史,具有苗瑶语族和壮侗语族各民族的一些共同的文化特征,与连南的八排瑶迥然不同,与粤北各县的过山瑶有很大差别。民风民俗独具特色,其中瑶族少女成年礼“舞火狗”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除“舞火狗”、“男女对歌”、“不落夫家”、“月月有节”外,还有崇拜峒主爷的“接亚公”活动和“招兵”仪式等与广东其他地区的瑶族不同的民风民俗。相传第一任峒主是吃狗奶长大的,因此狗是蓝田瑶族同胞的崇拜物,以前禁止吃狗肉,但是有少数汉族移民吃狗肉。民族舞蹈“舞火狗”曾获全国民族舞蹈金奖。其中瑶族少女成年礼“舞火狗”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蓝田瑶族乡因以驻地多蓼蓝草而得名。
2017年12月26日,蓝田瑶族乡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2019年12月30日,蓝田瑶族乡入选首批“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