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8 08:04
蔡昭桂,男,涉毒犯罪嫌疑人。
2011年起,蔡东家与蔡广创、蔡昭桂等人多次密谋在博社村内制造冰毒,蔡东家、蔡广创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80千克,蔡昭桂伙同他人制造冰毒150千克,并贩卖获利。
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警方出动3000多人的警力对有“毒品村”之称的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开展清缴行动,当天缴获近3吨冰毒,抓捕180多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蔡东家名列其中。
2013年底,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广创、蔡昭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从宽处罚。
201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蔡昭桂等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蔡昭桂等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8年8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