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08:50
蚌埠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蚌埠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安徽省蚌埠市盐业有限公司是于2010年在原蚌埠市盐业公司的基础之上改制而成,主要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局司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蚌埠市盐务管理局(蚌埠市盐业有限公司)主要是担负着全市三百多万人口的食盐和小工业盐供应及盐政市场监察管理的双重职责。2003年6月26日,实现了行业体制调整垂直管理,下辖怀远、五河、固镇三个县级盐业公司。2009年底,全系统总资产2500多万元、净资产1200多万元;在职职工438人,离退休人员132人。
公司主要经营食盐、工农渔牧业用盐和洗浴盐、足浴盐等居民生活用盐三大类20余个品种,年销售各类盐2万余吨,销售额3000多万元,实现利税400多万元。先后荣获“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蚌埠市先进单位”、“市党建先进企业”、“市文明单位”和“百万元以上纳税大户”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人事科、财审科、盐政科、市场发展科、运销科、多种经营办公室。
下辖怀远县盐务管理局、五河县盐务管理局、固镇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蚌埠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蚌埠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杨延成,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蚌埠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蚌埠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吴泽星。
蚌埠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蚌埠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