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更新时间:2022-05-28 19:02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作为西安市国税局所属的一个直属税收征管机构。

工作成效

在2009年年底全市涉外企业实施属地化管理之后,分局的税收征管范围有了新的调整,主要管理服务对象是西安市市级收入重点税源企业和部分有关联交易的外商投资企业,是西安市国税系统对外展示优良国税风采的“窗口”单位之一。分局现设十一个行政科室,有在岗干部职工47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以上占79%,研究生学历4人;中共党员38人。

分局自组建以来,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大力实施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努力提高组织收入质量,使组织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2003年,分局税收收入任务首次突破10亿元;2007年实现收入任务26亿元;2008年实现收入任务39.8亿元;2009年突破了50亿元大关,共组织收入57亿元,并积极配合市国税系统开展了全市涉外企业属地化管理工作;2010年共组织税收收入32.97亿元。既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组织税收收入,又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近三年来,有2400余户(次)企业享受到了各类税收优惠,其中,享受所得税免二减三3.7亿元、先进技术3765万元、高新技术1.8亿元、西部大开发2.2亿元、地方所得税减免2.02亿元、出口退免抵税3.2亿元。并积极探索优化纳税服务的新途径。在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实行了大厅自助申报、电话申报、刷卡申报、计算机远程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通过走访、现场办公、税企邮箱、短信等形式将所涉及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和程序在第一时间告知企业。一系列举措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也增强了企业再投资和追加投资的信心,保障了企业利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分局紧紧围绕“和谐发展”的主旋律,在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对干部教育的素质培训,干部队伍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省市级“征管能手”、“所得税业务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不断涌现,张辉同志被总局聘为客座副教授和讲师团成员。

不断增强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分局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文明执法高效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西安市国税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和先进领导班子;陕西省财贸工委“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西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等。

分局目前的税收征管职能主要是以市属重点税源企业、关联交易企业和出口退税企业的管理服务为重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管辖范围内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反避税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分配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省局、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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