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附属医院

更新时间:2024-04-20 14:42

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位于西安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占地100.292亩,建筑面积11.87万平方米,投资5.37亿元,医院设病床1000张,日门诊量3000人次。

医院设施

西安市第三医院建设项目是由政府全额出资、新建一所现代化的的民生工程,西安市第三医院位于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占地100.292亩,建筑面积11.87万平方米,投资5.37亿元。医院设病床1000张,预计日门诊量达3000人次。

西安市第三医院分为东西两院:东院为5层高的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西院为13层住院楼,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还有5000平方米的后勤服务楼。医院建成后,将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健康查体、干部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医院更名

2018年5月22日,西安市卫健委和西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西安市第三医院命名“西北大学附属医院”,由西安市卫健委与西北大学共建共管。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获评2020年度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科室。

相关事件

被国家卫健委通报事件

2019年8月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通报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函》称,2019年4月,国家卫健委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对考核指标涉及的病案首页上传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上传时间截止后,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开展数据质控,发现西安市第三医院病案首页数据存在严重问题,大量病案首页中存在主要诊断、主要手术操作、离院方式、住院总费用完全相同的情况,导致该院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四级手术占比均为100%,数据严重失实,病案首页相关指标难以计算。国家卫健委立即就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院上报病案首页原始数据经改动,绕过信息系统自动排查程序,上传成功但数据不实。在后续国家卫健委约谈该院主要负责同志过程中,该院主要负责人、院长田晔以参加项目评审为由拒绝约谈。经调查了解,该院病案首页上报工作交由公司负责,公司打包上传的病案首页数据未经医院审核,导致数据存在大量错误,严重影响该院、陕西省绩效考核成绩,也对全国绩效考核工作带来恶劣影响。

通报指出,此次事件暴露出该院对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医院管理存在漏洞,主要问题包括:(一)重视程度不够。该院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责任心不强,未认识到病案首页数据上报是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基础,信息科、统计科、质控科、医务科等职能科室沟通不畅、各自为政,缺乏统一协调配合机制。(二)数据审核不严。医院将上传病案首页这一重要工作交给公司负责,对上传至国家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审核不严格、不全面,对第三方信息公司开发的端口未作审核、测试,未履行对第三方信息公司的监管责任。(三)管理漏洞明显。院内传达绩效考核工作不及时,重要文件精神领会不透彻,在推进深化医改重要任务时暴露出医院管理的多个漏洞,致使病案首页填报工作启动滞后近20天,上报数据严重失实,对后续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事件处理结果

责令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经过进行核实,并对西安市第三医院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一)对西安市第三医院的处理意见。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取消该院2019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等级评审申报资格;责成西安市第三医院党委深刻反省,向我委、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及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按照西安市委“六个一”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医院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责令西安市第三医院组织全院职工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医院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深刻检视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二)对西安市第三医院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以及《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有关规定,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西安市第三医院院长田晔给予批评教育;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副院长钱露、张来康给予诫勉谈话;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统计室科员花鹏,给予记过处分,全院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扣罚绩效3个月;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统计室主任庞文文、质控科主任李嫚、信息中心临时负责人赵磊,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全院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取消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扣罚绩效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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