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20:14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3.6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中的x8路,南至洨河路以北约300米,西至规划中的x1路,北至规划中的西安铁路南环线约400米处。将承载陕西电子信息产业以及三星电子存储芯片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建设用地和中期扩展用地。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发展定位是:立足国家级一流科技园区西安高新区,承接外向型产业龙头企业,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撑关中—天水经济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西安大都市建设的重要基地。
三星电子高端闪存芯片项目是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引进的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也是我国最大的电子类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三星项目采用世界上最领先的技术,在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建设10纳米级世界最先进的高端存储芯片生产线,一期第一阶段总投资70亿美元,预计项目一期投产后,每月可生产芯片10万片,实现年销售收入660亿元人民币,聚集配套企业160余家,吸引上万人就业。项目已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底建成投产。
三星厂区北面的规划区域中将建设15家为三星存储芯片项目生产提供配套的企业。其中,空气化工产品(西安)气体有限公司、住化电子材料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东进世美肯(西安)半导体有限公司、秀博瑞殷(西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韩松电子材料(西安)有限公司、摩西湖(西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将建设工厂,生产化学品及大宗气体。美气神电子材料(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奥瑟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圆益(西安) 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艾微美半导体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将建设仓库,提供化学品及特殊气体。西诺斯(西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艾洛特真空技术(西安)有限公司、埃地沃兹真空泵制造(西安)有限公司、普法真空技术(西安)有限公司、西安荏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将建设工厂提供半导体设备清洗及泵设备维护业务。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重要组成部分,最终将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和技术竞争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设施先进、配套完善、交通便利,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功能区域。
根据高新综合保税区的特性需求,园区路网以四十米道路成“环形放射性”结构,路网结构基本以方格网为主。
1、 高新综合保税区对外集散道路
高新综合保税区依托西太路、三星大道、快速干道、洨河北路进行集散。
快速干道是为完善西安高新区城市道路网建设、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物流通畅和三星电子基地发展的专门修建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全长5.627公里,宽度20米,双向4车道。快速干道起点位于沣河以东左家堡村,设互通式立交与京昆高速相接,终点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主卡口外,区域交通通过快速干道能便捷利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即将建设的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快速接入国家高速公路网。
2、高新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结合用地布局和交通需求,规划形成比较规则的方格式路网结构。区内规划道路16条,总长度约25.12公里。
西安是公路交通枢纽城市,“12小时交通圈”覆盖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城市区域,辐射中国5半人口的市场。
1、航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有27家航空公司运营,现已开通167条国内航线和27条国际航线,年客流量逾千万。2014年旅客吞吐量1300万人次大关,旅客吞吐量增幅位列全国机场第三,总量稳居全国机场第十三。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10万吨。
2、铁路:西安铁路枢纽,联接陇海、西康、宁西、包西、候西、咸铜和西户等铁路线。随着全国高速铁路网的建成,西安将与其他城市形成“一日交通圈”,届时乘坐高铁列车从西安出发,半小时可到省内的宝鸡、汉中等重要城市,1小时到关中城市群,1个半小时到郑州,2小时到太原、成都,3个半小时到合肥、武汉,9个半小时到上海。规划中的铁路南客站综合枢纽与西安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相邻。
3 公路:公路建设以西安为中心,有9条国家高速在此交汇,形成了贯通全省、辐射周边省市的高等级“米”字型辐射状干线公路系统,有公路2800多公公里,有6条国道干线通过。
4 地铁:西安市一期规划了6条地铁线路,2030年前将建成15条地铁线,总长600公里。规划3、6、7、8、9、10、12号线经过高新区,地铁6、10号线终点站设置在高新综合保税区区域范围内。
道路:园区路网近二十条,园区内以四十米道路成“环形放射性”结构,路网结构基本以方格网为主。
供水:近期供水水源为草堂水厂和曲江水厂,远期供水水源为规划的西南郊水厂,综保区范围近期最高日需用水量预测为Qdmax=3.2万m /d。远期最高日需用水量预测为Qdmax=11.0万m/d。
排雨:雨水管网结合新建道路敷设,雨水管网收集范围为三个汇水区域,其中雨水主排水管为2根直径3m的钢筋砼管,排水能力为最高29.77m/s。
排污:污水管网结合园区及周边道路敷设,主要收集生活污水。为综保区及周边配套的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一期处理污水量5万吨/日, 计划2013年10月底建成。远期处理污水量10万吨/日。
燃气:高新综合保税区规划近期气源为西太路、西沣路次高压双路输气管线,西太路、西沣路调压站最大供气能力约为6万m/h(单站3万m/h);规划远期利用关中输气管线作为主要气源。用户端供气压力为0.2MPa,燃气热值为38.70兆焦耳/立方米,供气稳定。至2015年气化率达到100%,全面实现“气化综合保税区”的目标。
供电:2013年底,高新综合保税区建成公用110kv居安变电站1座,变电总容量达到150MVA。同时,区外西侧规划一处330kv三星城变电站,变电总容量1440MVA,可作为项目上级电源,预计2014年底建成。
供热:建设西太路三星热源厂,建设规模为2台35t/h蒸汽锅炉,4台100t/h蒸汽锅炉,4台70MW的燃煤热水锅炉。一期为2台35t/h、2台100t/h蒸汽锅炉,2台70MW的燃煤热水锅炉;其余为二期建设。工程于2012年8月开工,2013年8月一期投入运行,2015年底全部投运。
通信:通信网络:建设通信运营商公共机房,为园区企业提供数字、语音、手机无线信号等接入服务,在17条主要道路统一规划建设了通信管道34管程公里。企业自主选择运营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基础网络服务。无线基站:共规划18个无线基站,运营商共享无线基站配套设施,实现共享共用。
通关服务中心: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通关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39504㎡,是一座集办公、会议、餐饮于一体的综合办公楼。
验货场地:验货场地占地面积86212平方米,配置与H2000联网的电子地磅系统、升降设备、雨篷、照明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可进行全天候的叉车作业。
卡口:设置主卡口和行政卡口。主卡口主要用于货物进出,行政卡口只用于人员和客车车辆进出。
巡逻通道:巡逻通道是沿隔离围网设置的供海关监管巡逻的专用通道,按照宽度7米,局部宽度4米修建。为确保海关24小时监管,沿巡逻通道安装有照明设施。
隔离围网:沿着巡逻通道建有不间断全封闭式金属网状信息化隔离围网,围网总长度7960米。
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主要包括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数据交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卡口系统、园区管理系统、检验检疫系统、区区联动系统、曲港联动系统,通过光纤将企业、管委会和海关等管理单位接入到平台上,实现在各自的系统客户端上联网操作。
西安综合保税区主要功能分为八大功能组团:包括通关服务组团、口岸作业组团、保税物流组团、出口加工组团、保税仓储组团、保税展示组团、三星基地组团和综合发展组团,其中通关服务组团位于围网之外。
通关服务组团——主要包括办公、金融、商业商贸等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为完善综合保税区公共服务提供保障。
口岸作业组团——紧邻规划卡口,包括海关查验中心、监管仓库、停车待检场等设施,开展口岸通关作业、集装箱拆拼等业务。
保税物流组团——包含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等方面业务。
出口加工组团——包含生产、仓储等业务。
保税仓储组团——包括保税仓储、信息管理、物流集散、物流调控等业务。
保税展示组团——为进口汽车、珠宝、酒类、生活用品、高价值类产品、新技术新产品等提供保税展览和展品交易的平台。
三星基地组团——是为三星电子及其配套企业提供生产加工、仓储的聚集区域。
综合发展组团——是为物流和加工混合型企业而专门设置的用地类型,根据保税区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还可在其中设置有特殊需求的仓储。
现任领导
陈辉: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心片区(高新)管理局局长、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整合了海关所有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政策,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于一身,具有口岸、物流、加工三大功能,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监管区域。业务类型包括:
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国际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6、商品展示;
7、研发、加工、制造;
8、港口作业;
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贸易管制政策、保税监管政策、外汇政策、检验检疫政策。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4、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5、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1、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但需要办理3C免办证明);
2、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未做检验的,再输往非保税区时,需要实施检验;
3、经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保税区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
4、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疫和检疫处理;
5、保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