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6 13:46
许大龄(1922年12月18日—1996年12月15日),四川屏山县人,著名明清史专家。许大龄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影响较为深远。
许大龄1922年12月18日出生于四川成都吉祥街。许大龄先生的祖父以经商为业。父亲许仲云(一名汉新),毕业于成都法政学堂,曾在成都地方法院和重庆四川高等法院任职,后至北京任地方法院检察官,1945年以后因病家居。许大龄先生幼时在成都读小学,1931年随父至北京,继续读完小学,旋即进入辅仁中学就读。1941年考入辅仁大学历史系,1945年毕业,获学士学位。
在大学期间,他曾受业于陈垣、张星烺、柴德赓等名师,在史学研究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毕业当年曾于北京志成中学和盛新女中短期任教,10月考入北京燕京大学文科研究院历史专业攻读研究生,导师为邓之诚先生。这一阶段,对他在学术上影响较大的学者,除邓之诚先生外,还有齐思和和聂崇岐两位先生,早在辅仁读大学后期,他就通过伯父的介绍拜谒了当时任教于中国大学的齐思和先生,旁听齐先生所开设的《现代国际政治》《中国政治思想史》等课程,并就一些西方史学理论问题向齐先生求教。进入燕大后,复结识并问学于聂崇岐先生,颇受聂先生的奖掖。1947年,夏研究生毕业,以《清代捐纳制度》一文获文科硕士学位,此后一度至天津耀华中学任教,很快又返回北京,经齐思和先生介绍受聘为中国大学历史系讲师。1948年,受赴美国访学的聂崇岐先生推荐,回燕大代替聂先生讲授中国通史课程,遂被聘为燕京大学历史系讲师。
建国之初,许大龄先生仍留在燕大任教。1951年5月至l0月,被派赴四川绵阳县青义乡平政村参加土改工作,编在西南土改工作团川西分团第七组。在此前后还曾担任燕京大学铨叙委员会和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1952年院系调整,燕大历史系并入北京大学,此后许大龄先生即长期在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任教。中1958年8月至1959年2月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从建国起,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为止,处于盛年的许大龄先生勤奋工作,在教学、科研上都取得了显著成就。教学方面,他长年担任基础课“中国通史”的教学,主讲元明清部分。另外,还讲授过历史教学法、历史唯物论、史料学、世界通史、秦汉史、中国断代史专题讨论等多门课程。科研方面,他参加了《中国史纲要》《北京史》等集体项目的撰写和《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的编辑工作。专业研究主要集中于明史领域,在明代经济史、明代北京史、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等方面用力尤深,深入钻研史籍,摘录了大量卡片,并在此基础上写出了一系列高质量的学术论文。1960年,许大龄先生由讲师晋升为副教授,并担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副主任一职。
文革爆发后,北大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陷于停顿,许大龄先生也受到运动的冲击,不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的职务。但在“文革”前期的混乱局面中,他还是在有关方面组织下尽可能地参与了一些与学术有关的工作。其中包括1967年6月到1968年3月调至中华书局参加点校《明史》;1969年11月到1971年8月调至定陵博物馆指导陈列工作;1971年9月到1972年4月调至北京市园林局编写园林介绍材料等等。
1976年文革结束,北大教学秩序开始恢复正常,许大龄先生重新投入到繁重的教学、科研工作当中。他连续开设了《中国通史》《明清史专题》《明清经济史研究》《明清史料目录》等一系列课程,参加六院校合编《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资料》的编撰工作,主编第六册明清部分,并指导了多名明史方向的研究生和国内外访问学者。与此同时,他将研究重点逐渐转到明代政治、社会、制度等方面的问题上,发表了一批引人瞩目的研究成果。1983年他晋升为教授,1986年又被评定为中国古代史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并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986年还曾一度到新加坡访问讲学,正当许大龄先生步入自己学术生涯收获阶段的时候,他的身体状况却日趋下降。他在年轻时体质就较弱,到老年患有高血压、前列腺增生等多种疾病,至80年代后期日常行动逐渐困难。尽管如此,他仍然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克服身体的不适,坚持在家里看书研究,并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晚年对明代法制史予以较多注意,阅读了大量的有关材料,但终因身体条件所限未能完成具体的研究成果,1991年以后,许大龄先生的前列腺疾病更加恶化,曾长期住院治疗,病情几度反复,在1996年12月15日8时54分因病于北京逝世,享年74岁。
许大龄先生在中国古代史、尤其是明清史领域的研究上有很深造诣,治学态度严谨,史料功底扎实,孜孜以求,勤于思考,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在清史方面的的代表作是长达十万言的《清代捐纳制度》。捐纳指富民向王朝输纳财、物,王朝授其官职作为报偿,自古有之,但只是到清朝才演变为长期执行的一整套制度。由于此制流弊多端,并非美政,一向招人非议,故清朝官书如《会典》等亦讳言其事,不立专条。《清代捐纳制度》一书在搜集并深入钻研大量史料的基础上,从沿革、组织、影响三方面对清朝捐纳进行了系统研究。其中沿革篇分概述、开创期、因袭期上、因袭期下、泛滥期五章,组织篇分暂行事例与现行常例、银数、铨法三章,影响篇分康熙开捐之反动、捐纳之弊、停捐策略三章,各章还附有大量统计表,一代之制,粲然毕备。该书的研究成果以其科学性、创见性及材料翔实深受学术界好评,1950年由哈佛燕京学社作为《燕京学报》专号在北京出版,以后又在海外一再重印,在清代制度、社会史研究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建国以后,许大龄先生的专业研究主要集中到明史领域,在明代历史分期、资本主义萌芽、地主阶级问题、政治制度、东林党议等方面都提出了重要的研究见解。《十六世纪十七世纪初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的萌芽》(载《北京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四期)是许大龄五十年代发表的一篇重要论文。这篇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占有丰富翔实的资料,探索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规律的一个带有关键性的问题,在当时学术界有关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中产生很大影响。此后,1959年发表的《明代北京的经济生活》一文(载《北京大学学报》M959年第四期),通过许多零散材料的排比,系统地论述了明代北京地区的经济情况。1987年连载于《文史知识》四到九期的长文《明朝的官制》,内容详覆,有条不紊,深入浅出,对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同年为王天有《晚明东林党议》一书所作序言,不仅就明朝后期政治形势和东林党人的活动进行了论述,而且对明朝历史分期发表了重要看法,提出将明朝全部历史分为开创、腐化、整顿、衰蔽四期,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由于上述成就,许大龄先生在文革以后被推举为中国明史学会顾问、北京历史学会理事、北京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及副会长。他曾担任《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明史部分副主编,并亲自撰写了作为明朝历史概述的“明”这一条目。他还担任《中国文明史》中国经济史学科主编,主持《国朝典故》丛书的点校,参与《中国历史大辞典》明史卷的编辑与撰稿。
许大龄先生长期从事中国古代教学工作,开设过大量课程。他在教学上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几十年如一日,一丝不苟,很多课程虽然已有多年讲授的经验,但每次上课都要认真准备,不断地以自己和中外学术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充实教学内容,讲授既有深度,又有新意,深受学生欢迎。许多文革的北大学生,在二三十年之后仍对许大龄先生的授课留有深刻印象。60年代,他结合教学实践,参与了北大历史系《中国史纲要》一书的编写,负责书中元明清(鸦片战争以前)部分的执笔工作。该书曾被教育部门向全国大学推荐为教材,并荣获1981年全国高校优秀教材特等奖,多次重印。即使到晚年身体多病的情况下,他仍在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严格要求,悉心指导,循循善诱,为明清史研究领域培育出很多人材,为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许大龄先生自幼受到过较好的传统文化教育,具有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美德。他毕生致力于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辛勤耕耘,成绩斐然。他为人正直坦率,忠厚谦和,胸襟开朗,淡泊名利,诲人不倦,提携后学,体现出高尚的品格,深受同事和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只是因受到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的影响,再加上晚年身体状况下降、病魔缠身,以至他在学术研究上积蓄的才华和能力,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即使如此,许大龄先生的人品、学问、贡献,将永远为后世铭记。
《中国史纲要》(元明清部分)和《明清史论集》,比较全面地体现了他的学术思想和学术贡献。《中国史纲要》(元明清部分)是许先生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讲授基础课时的一个讲稿,此后他又精益求精,做了多次修改,其中许多观点和资料不断为学者们引用和发挥。《明清史论集》分上下两编,上编收录的是许先生于解放前写的《清代捐纳制度》;下编收录的是许先生于解放后所写的有关明史的研究论文、文章和书评等,均有很高的学术价值,颇为引人瞩目。
许先生在《明清史论集》下编中的研究论文,主要是分析和描述了明代经济生活和政治斗争的几个重要问题,从侧面揭示了明代社会生活。
《明代北京的经济生活》一文,全面而又深入地描述和分析了洪武时期北京地区农业经济的恢复、北京的建都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明中叶以后北京地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明末北京地区城乡经济的凋敝状况。他在文中提出的许多重要观点,在今天看来仍十分有价值。
许先生有关明末东林党的研究论文,对活跃在明代政坛的豪绅地主集团和中小地主阶层,进行了全面而透彻的分析,认为东林党代表了明代中小地主的利益,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也兼营工商业,与新兴市民阶层,即城市的下层比较接近,对市民有一定的了解和同情,所以在反对矿税监和反阉党的斗争中,客观上也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的要求。
许先生还在有关文章中对明朝史的诸多分期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将明朝历史分为开创、腐化、整顿和衰敝四期,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许先生还将明代的封建地主阶级分为身份性的大地主,(包括皇家大地主集团和豪绅大地主集团)、非身份性的大地主(田赢七顷以上的粮长、义民和富民)、中小地主阶层三部分,并指出,他们虽然都是明政权的统治基础,在农民革命斗争的不断冲击下日趋没落,但绝不是一团黑暗:皇室大地主和官绅大地主在明后期已成为最腐朽反动的阶层,而中小地主阶层中的一部分人,由于适应了封建社会后期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需要,从经济上到政治上都起过一些积极作用。这种观点是实事求实的。
许先生治明清史的方法,对后辈学者也有值得借鉴之处。他用史料先取正史,同时及于方志、文集、奏疏、碑传,以及为许多学者不屑一顾的杂史、野史、笔记、戏曲、小说。尤其是利用明清小说和戏曲研究明清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科研成果,值得我们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