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9 15:24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是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中一项,旨在促进生命科学研究成果产业化,激励中国生命科学工作者不断创新。
2008年5月,由中国现代遗传学奠基人谈家桢先生提议、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生命科学技术奖项,由联合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捐资创立,其后得到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谈家桢基金会的资助,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组织,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承办。共设两个奖项,分别是:谈家桢生命科学成就奖、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6月19日,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表决通过《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章程》。
2012年,第五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首次设立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是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三个奖项之一。12月14日,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第一次修订《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章程》。
2016年11月6日,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第二次修订《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章程》。
2017年3月27日,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表决通过《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章程》(2017年修订稿)。11月,从第十届开始,谈家桢生命科学奖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的第一个奖项,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和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联合组织。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每年8名,每名奖金人民币若干;该奖根据申请人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经奖励委员会决议可以空缺。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负责奖项的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下设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管理办公室,在奖励委员会的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奖励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奖励委员会由谈家桢基金会和中国科协生命科学联合体共同协商任命和更换。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二)任命和更换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确定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三)审定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四)提出完善奖励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及委员若干。
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负责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候选人选的评审工作,提出评审结论和奖励人选建议;
(二)对评审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完善奖励工作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申请人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提名推荐:
(一)经奖励委员会核准的中国国内外高校、研究院所、企业和中国科协生命科学学会联合体的成员学会;
(二)历届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获奖人;
(三)中国国内相关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术权威、学科带头人。
各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2名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申请人,申请人申报奖励时必须50周岁(含)以下。
其中,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委员和中国科协生命科学联合体主席团成员每人每年可提出两名被推荐人;其他推荐人每年可提出一名被推荐人。
被提名者需向谈家桢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委员会提交统一格式的申请书,并在指定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二)主要业绩
(三)获得科技奖励情况
(四)申请、获得专利情况
(五)主要论文、论著发表情况
(六)推荐意见
同时,应提供主要论文论著目录被收录与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国务院省部或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的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管理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申请资格。
形式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乎规定;
(二)申请表格填写是否具体、规范;
(三)应附送的科研成果、成果说明等,是否完备等。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奖励中青年生命科学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年龄必须50周岁(含)以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命科学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生产的科技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不分国籍不分种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均可被推荐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候选人:
(一)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具有原始创新成果;
(二)在生命科学领域重大项目产业化上具有突破性成果,科研成果中国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水平;
(三)在医学领域临床研究中取得病因、诊断、防御、治疗和医治做出突出贡献;
(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所在企业规模效益名列全国同行前茅,或在中国国内外相关领域中具有显著影响地位。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奖范围不涉及与国防秘密和国家安全相关的人才、技术和项目。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每年评审一次。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每一年度的评奖程序和细则,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根据本章程制订,并向社会公布。
评审专家委员会作出认定获奖成果的结论,并向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的建议。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作出获奖人选的决议。
奖励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候选人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知识产权及评审情况严格保密。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凡奖励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候选人,在奖励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委员会讨论该奖项时应予回避。与候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奖励委员会或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主审人。
谈家桢生命科学奖获奖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谈家桢生命科学奖的,由谈家桢生命科学奖奖励委员会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截至2017年11月,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一共评选了十届,共有92位青年学者获得该奖。
谈家桢生命科学创新奖的设立旨在秉承谈先生对生命科学事业的奉献精神,促进生命科学研究成果产业化,激励中国生命科学工作者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