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7 20:02
豪萨人(Hausa)为西非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尼日利亚北部和尼日尔南部,少数散居在喀麦隆北部、乍得湖沿岸、贝宁北部、布基纳法索北部、多哥北部和加纳北部。属尼格罗人种苏丹类型。使用豪萨语,属闪-含语系乍得语族。有多种方言。以卡诺方言为标准语言。
19世纪前用阿拉伯字母书写,20世纪初改用拉丁字母。豪萨语文受阿拉伯语影响较深;文字拉丁化后,又受到英语的影响。多信伊斯兰教。14世纪马里王国势力侵入豪萨地区,并传入伊斯兰教。15世纪又相继受到桑海帝国和北方图阿雷格人的侵袭。1804年,富拉尼族教长发动护教战争,曾统一豪萨地区,建立索科托王国。19世纪中叶起,豪萨人遭受英国殖民统治,受到严重的压迫和剥削,进行了长期的反抗斗争,1960年同当地各族人民一起赢得独立。豪萨人历来以农业为主,生产棉花、花生、小米和薯类。牲畜主要有山羊、马、驴和瘤牛等。手工业发达,制陶、制革、纺织、铸铁以及草编织物早就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商业亦很发达。长期实行酋长制。在现代,酋长仍在地方基层行政机构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婚姻实行一夫多妻制,小孩行割礼,并在脸上扎刺部落印记。
主要分布在尼日利亚西北部及毗邻的尼日尔南部的民族,为该地区最大种族集团。其中富拉尼人亦为较大种族,约有半数作为统治阶级居于豪萨人中,已接受了豪萨人的语言和文化。豪萨语属亚非诸语系(旧称含米特-闪米特〔Hamito-Semitic〕语系)查德语族,由于伊斯兰教影响,渗入大量阿拉伯语词。伊斯兰教在14世纪后半期由马利王国传播开来,对豪萨人的信仰和风俗影响很大。豪萨人中的少数民族,即马古札瓦人(Maguzawa)或本贾瓦人(Bunjawa),仍是无信仰的人。豪萨人的社会政治组织过去是(现在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以封建制为基础,统治者称为「埃米尔」(emir),埃米尔下设很多有官衔的辅佐人员,各以乡村为其采邑,并有权派人征收赋税,几个豪萨人国家均是如此。行政管理工作由众多的官员协同推动,使用阿拉伯语书写文书。
豪萨人的经济活动是集约农业,种植高粱、玉蜀黍、黍类和许多其他作物,精耕细作,实行轮种,并使用富拉尼人的牛粪作肥料。农业活动生产粮食自给有馀,使豪萨人能够从事一些手工业,诸如以茅草覆盖屋顶、制造皮革产品、编织、制作银器等。豪萨人的工艺品多种多样,贸易发达,在较大城镇的定期集市上尤见其盛。某些豪萨人已在城市定居,这些城市多属欧洲人到来之前建起的,如卡诺(Kano)等;另一些人则居住在市镇及乡村,乡村人口仍占多数。典型的农户包括两三名男子及其家属,共同生活在一所泥墙或篱笆围起的场地上,场地约9平方公尺(100平方呎),内有圆形或矩形小草舍若干间,均葺以草顶,另有一较大矩形草屋建于场地中央,供大院的头人占用。
社会机构等级明显,官阶和社会阶级的地位,均遵循礼仪细则行事。个人等级分为平民、官吏或酋长;个人声望则因职业及财产之不同而有大小。以前,奴隶人数很多,其中有些人占有行政管理上的重要职位,贵族则多居高官要职。传代按父系血统,提倡近亲婚姻,尤其提倡表兄妹、堂兄妹缔结良缘。离婚依照穆斯林律法办理者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