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4 22:21
贵州省教育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教育厅。设立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省教育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设立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教育工委”),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行政编制为93名。其中:厅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4名、教育工委副书记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督学(副厅长级,不计入核定非领导职数基数)2名,处级领导职数28名。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技工学校管理的职责分工。维持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两部门现有分工不变,工作中须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本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考察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十)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稳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高等、省属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十四)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发展规划处
组织处(统战部)
高等教育处
学前教育处
基础教育处
财务处
教师工作处
民族教育处
科技与研究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学生工作处
审计处
民办教育处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省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贵州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贵州省教师发展中心
贵州省教育宣传中心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宋广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正厅长级),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分管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办公室(总值班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思想政治教育处(学生工作部)、省教育宣传中心、贵州教育期刊发展有限公司、机关党委(厅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巡察办、国安、网络安全、信访维稳、意识形态工作。
陈云坤:副厅长(保留正厅长级)、党组成员,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分管财务处、高等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科学研究与技术处、省招生考试院、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教育基金会、校工结合、产业专班、意识形态工作。
周进:党组成员、副厅长,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分管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处、教师工作处(教师工作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民族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省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省教育科学院、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省教师发展中心、大生态、意识形态工作。
杨天仪: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政务服务窗口、校农办、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山地农业工作,大旅游、大健康、意识形态工作。
陈代勇: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欧阳嘉:党组成员、副厅长,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全面负责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工作。
孙逐: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副厅长级)
杨元华:省教育厅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副厅长级)
全面负责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党委工作。
邓维实: 省教育厅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副厅长级)
全面负责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党委工作。
田军:一级巡视员
2020年11月20日,被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2月,贵州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处被评为贵州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