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29 05:11
贵州省盐务管理局是贵州省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副厅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对全省盐业实行垂直管理。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州盐业集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0年11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由全省8个地、州、市以及62个县(市、特区)级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组成的跨地区、跨行业的企业集团,是省管27家国有大型企业之一。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贵州省国资委和贵州省发改委是贵盐集团和省盐务管理局的主管机构。
贵州盐业集团以资产为纽带,构建母子公司体制,2010年成为首批被中国盐业协会授予AAA级信用企业的四家盐业企业之一。集团公司是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贵州盐业集团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以及整个集团的人、财、物,负责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在全集团的贯彻执行,管理全省盐业经营业务,保证全省合格加碘食盐的供应和各类用盐的需要,致力于实现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目前已确定了“发展成为贵州省乃至西南地区集商贸流通、房地产业、酒店旅游、资本运作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的目标。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68亿元,2010年全年商品购进18.59万吨,其中,食盐16.6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94.97%),工业盐1.75万吨,畜牧盐0.13万吨。资产总额17.05亿元,净资产8.3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25亿元,实现税利1.20 亿元,利润总额5628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8%。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省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室、盐政处、运销处。
盐政稽查大队: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盐业市场的检查工作及盐政执法工作。
贵阳市盐务管理局、安顺市盐务管理局、遵义市盐务管理局、黔东南自治州盐务管理局、六盘水市盐务管理局、黔西南自治州盐务管理局、黔南自治州盐务管理局、毕节地区盐务管理局、铜仁地区盐务管理局。
刘仰瑞:贵州省盐务管理局局长、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省管干部)
彭建生: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省管干部)
王军: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彭克山: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晋昆: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徐冬江: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聂仕友: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孟德峰: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龚海荣:贵州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