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8 11:14
赵安,1984年调入中央电视台任导演。曾为中央电视台文艺部主任,多次执导国家级大型文艺晚会,曾七次参与执导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并四次出任总导演,他导演的“纪念建党七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拥抱太阳》”受到江泽民同志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表扬。
他曾成功地执导了
“纪念反法西斯战争和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大型晚会——《光明赞》”、
“第四次世妇会中国政府欢迎仪式大型晚会——《相聚在北京》”、
纪念《义勇军进行曲》诞生六十周年国歌纪念演唱会、
CCTV35周年台庆晚会“今宵属于你”、
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大型音乐会《春潮颂》、
国庆五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祖国颂》等受到中央领导、中外新闻媒体和广大观众的好评。
在1989年、1992年、1995年、2000年中担任央视春节联欢晚会总导演。
他执导的节目溶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为一体,气势磅礴,艺术精致。在艺术上有较高造诣,有创新意识,成为当今电视文艺的代表人物之一,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他是全国电视文艺最高奖——“星光奖”连续六年获得一等奖的导演并两次获“最佳导演奖”称号。
中央电视台文艺部主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全委、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电视家协会理事、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中国文化交流中心理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赵安涉嫌行贿受贿案一审判决
△央视正式决定:开除赵安的党籍,开除其公职。
鉴于原央视文艺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受贿案一案成立,央视正式决定:开除赵安的党籍,开除其公职,同时免去他央视文艺部中心副主任、文艺部主任之职。这一决定,是央视在最近的一次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上,由台里主要领导宣布的。
△赵安成了央视建台50年来第一个被“双开”的中层干部。
△判处赵安(男,44岁)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事件原委
北京一中院审理此案查明,赵安于1994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文艺部副主任、主任,中央电视台1995年春节联欢晚会、“春兰杯”颁奖晚会总导演,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总导演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词作者张俊以(另案处理)的请托,使张俊以创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会及赵安主管的各类文艺晚会上演出,使宣传张俊以的专题片得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为此,赵安收受张俊以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音像设备。法院认为,赵安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赵安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且受贿的款、物已被全部追缴,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由于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于2009年提前出狱并担任第17届金鸡百花电影节的开幕式幕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