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6-08 17:52
1951年,设辉景乡。
1958年,改为上游公社。
1981年,上游公社改为辉景乡。
1992年,辉景乡并入李家镇。
1995年3月,析置辉景街道。
1997年8月,辉景街道改为辉景乡。
2014年,撤销辉景乡,设立辉景镇。
2019年,撤销辉景镇,划归李家镇管辖。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下辖草坝场、桥坝沟、毛坝子、岳家山、大堰沟、五龙桥、双桂、强家嘴、清平、马鞍山、野鸭滩、洪武沟、华光庙13个行政村;下设99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8年10月31日,辉景镇下辖13个行政村:草坝场村、桥坝沟村、毛坝子村、岳家山村、大堰沟村、五龙桥村、双桂村、强家嘴村、清平村、马鞍山村、野鸭滩村、洪武沟村、华光庙村,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
辉景镇地处顺庆区东北部,东邻灯台乡、桂花乡,南靠芦溪镇,西连龙桂、永丰乡,北接李家镇,距顺庆区人民政府33千米,区域总面积23.54平方千米。
辉景镇境内最高点位于铜钵山,海拔467.2米;最低点位于洪武沟河滩,海拔345米。
辉景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具有四川盆地底部共同的气候特征,四季分明,冬暖、春旱、夏热、秋雨、多雾;气候温和,四季宜农;受四川盆地地形和气候影响,全区日照时数略多于四川盆地平均值,但仍属全国低值地区之一,年平均日照时数1246小时,最多年可达1656小时,最少年仅788小时;年平均太阳总辐射3558.7兆焦耳/平方米;多年平均气温17.4℃,1月平均气温6.4℃,极端最低气温-2.1℃;8月平均气温27.7℃,极端最高气温41.2℃;无霜期年平均30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1021毫米。
辉景镇有野鸭滩河、清平河贯穿境内,在马鞍山村六组汇合后流入下游芦溪河。
辉景镇有7个旱山村,夏季易发生山地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辉景镇主要有盐井和页岩,储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2011年,辉景镇有耕地9300亩。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总人口有1.25万人;总人口中,男性0.65万人,占52%;女性0.6万人,占48%;14岁以下2012人,占16.1%;15—64岁8975人,占71.8%;65岁以上1513人,占12.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25人。
截至2017年末,辉景镇常住人口为9472人。
截至2018年末,辉景镇户籍人口为12534人。
2011年,辉景镇财政总收入598万元;工农业总产值5000万元,外出劳务收入突破8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493元。
截至2018年末,辉景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2011年,辉景镇农业总产值4700万元。辉景镇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玉米、小麦、红苕等;主要经济作物有核桃、西瓜、花生、油菜、柑橘等。2011年,辉景镇核桃栽植面积1500亩,产量500吨;西瓜种植面积1000亩,产量2000吨。辉景镇畜牧业以饲养蛋鸡为主。2011年,辉景镇存栏蛋鸡3万羽,年产蛋200吨。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商业网点23个,职工36人。2011年,辉景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560万元。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金融机构2个,年末各类存款余额为过亿元。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幼儿园1所,村小学2所,乡小学1所,初中1所,在校生1000余人,专任教师76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3个;有各类图书室18个,藏书20万余册。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村篮球场3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8%。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广播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用户数为3200余户,入户率95%。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个,个体诊所5家;设病床20张;有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16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辉景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0.7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5.8%。
2011年,辉景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16户,人数52人,支出6.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42户,人数1200人,支出72万元;农村医疗救助9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880人次,共支出5.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0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7.4万元;有爱老疗养院1所,床位230张,收养农村五保179人。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680人。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邮政所1处;有电信服务网点7个;固定电话用户500余户,移动电话用户1800余户。
辉景镇有县道潆新公路过境,境内长8千米。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村道水泥路13条,总长32千米。
辉景镇又名灰坝井,原名清平,俗称草坝场。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兴市建场,此后屡遭火灾,更名辉景,与灰井同音,而又有光辉前景之意。
截至2011年末,辉景镇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