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9 20:19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辽宁关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少数民族和欠发达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
(一)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应对、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宣传处。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辽宁广播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
(四)电视剧处。承担电视剧和广播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监管全省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调控电视剧和广播剧的播出。
(五)传媒机构管理处。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省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六)网络视听和媒体融合发展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七)科技处。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八)安全传输保障处。拟订广播电视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九)财务管理处。拟订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处。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制作等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拟订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教育处合署办公。
辽宁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
辽宁省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测中心(辽宁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应急广播调度指挥中心)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梅玉良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付海鹰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二级巡视员:马国柱
本规定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8年11月4日起施行。
2021年4月,入围2020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表扬优秀集体名单。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