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11:41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为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道路桥梁由原来的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改为政府、集体或个人投资建设,其中集体或个人投资修建的道路、桥梁允许投资人在一定时期内对过往机动车辆实行收费,以便收回建设成本和实现利润回报。属于道路收费的叫过路费,属于桥梁收费的叫过桥费。
备注:单位为(元)
只有以下四大类车辆可以免征“过桥费”:军队、武警部队的军事装备车辆;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等悬挂“警”字号牌的警车、囚车、消防车;环卫部门保洁车辆、医疗机构救护车、采血车、防疫车、防汛指挥车、承担社会公益义务的公交车、农用非营业运输的拖拉机、货车;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免征通行费的其他车辆。
所谓年票制,就是“过桥收费年票制”,是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将所有过路费、过桥费打包在一起收费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属于这个区域的车辆,就必须购买年票才能通行。
但是近年来,珠三角各地越来越多的车主和企业以实际行动抵制年票制。更有人一纸诉状将年票批复、收费和管理的行政机关告上了法庭。因为不同的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也是不同的,对于一些车辆使用范围不大的车主来说,有的道路,有的桥梁他们甚至一年都未必“路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