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销合作社

更新时间:2023-10-26 17:12

运销合作社是指从事社员生产的商品联合推销业务的合作社,有时候兼营产品的分级、包装、加工等业务。运销合作社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农产品运销方面,源于大机器工业生产条件下,工业品主要通过各种大型的商业机构销售,而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基于其自然特点,供应不能十分均衡,价格变化较大。通过组织合作社专门销售,可以尽量避免经济上的风险。世界各国的运销合作社主要采用三种不同的运销制度:一是收购运销制,即合作社收购农产品后再行销售,销售盈利与社员无关;二是委托运销制,即合作社代理销售,销售款在扣除一定费用后全部交给社员,盈亏由社员承担;三是合作运销制,即合作社将社员所交的同级产品混合销售,社员取得平均收入。

涵义

运销合作,就是生产者结合起来,组织起一个合作社共同运销社员所生产的产品,或共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及日常用品,目的在于扩大运销规模,减轻运销成本,并增强市场议价力,以求获得较高的产品价格,降低中间流通成本。换句话说,运销合作的一个重要理念是,认为“合作运销”较个别农户办理运销,可以产生较强的市场力量,从而促使市场价格形成更为合理化与透明化,以保障生产者的权益。

从字面上看来,“合作运销”是由合作社统一窗口,替社员出售其生产的产品之意。但运销合作社之功能,除运销农产品外,也替社员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如农机具、肥料、农药及饲料等。此外运销合作社也从事农业加工职能,以扩大产品市场,并提高农产品之附加值,譬如小包装米及乳品加工制造等。

作用

共同运销是把农民所生产的产品直接输送到消费者手中的种种活动,而链接农民与消费者间的通路,称为“运销通路”。农产品的运销通路一般都比工业品通路长,通路中有贩运商、批发商(承销人)、零批商及零售商等四种商人;而工业品则很少有贩运商与零批商。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农民的生产规模太小,需要靠贩运商或集货商来集货,使之成为经济的运输单位,另一方面农产品的零售规模也太小,需要零批商为零售商分获服务;结果,运销通路加长,运销成本也跟着增加。

若能办理共同运销,由合作社收集农民零星生产的产品,使之成为经济的运输单位后,送到批发市场或零售单位交易就可以减少经由贩运商的层次。又如果有超市或量贩店可以直接承受共同运销的货品,如此又可以再省掉批发商而直接到零售单位,使得产品在通路中的转手次数再减少,而达到精简运销通路和减轻运销成本的诉求。

此外,若再有合作社运销制度的存在,在交易时会有一种制衡市场价格的力量,对公平价格的形成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此乃因农产品市场是一种近似自由竞争的市场,有竞争才能消除商人的不合理利润。就产地市场来说,如果农民团体部办理共同运销,地方商贩就有机会误导资讯,压低农产品价格。如果有农民团体的合作运销单位,表示在地方上有多一种长效农产品的单位,形成竞争的局面,迫使市场行情透明,价格形成也更合理。可知合作运销制度的发展,有提升运销效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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