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1-10-09 13:18

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江苏省盐务管理局

历史沿革

1982年前,连云港市盐业管理体制是产销分离。1983年4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省盐业公司,恢复了盐业产销合一的管理体制,与省淮北盐务管理局为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总部设在连云港市新浦。

1985年12月,“江苏省淮北盐务管理局”更名为“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并承担对地方县乡盐场实行盐政归口管理任务。

1988年,江苏省盐业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成立,负责全市食盐及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1992年,根据省编委《关于明确各省辖市盐业分公司为各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省盐业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增挂江苏省盐务管理局连云港市分局牌子,主管全市盐业行政管理。

1995年,省盐务管理局连云港市分局更名为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盐政管理的执法机构。

2001年7月,连云港盐业分公司改制为江苏省盐业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为销区全资子公司食盐批发企业。

2008年6月经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7月,省盐业集团公司决定,将省盐业集团连云港有限公司解散,整体并入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9月,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正式成立,与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2008年12月,省盐业集团公司同意市级连云港分公司对与其整合的县级东海、灌南分公司进行管理。

2009年,灌云县、赣榆县盐业公司改制为省盐业集团控股的灌云县、赣榆县盐业有限公司。至此,实现了全市食盐批发企业一体化管理。

主要职责

一、实施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订全市盐业发展战略,编制本地区盐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市盐业计划综合管理。

四、履行盐业行政执法权,查处全市盐业违法案件,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办理行政复议。

五、负责对盐产品准运证的发放与管理。

六、对全市盐行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实施全民食用碘盐工程,确保碘盐合格率与市场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培训工作。

八、完成省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处、盐政法制处、盐政稽查支队。

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发展运营部、大宗商品贸易部。

连云港盐业运销办事处内设运销管理科。

直属物流配送中心、新浦销售公司、连云销售公司、海州销售公司、连云港科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控股)、连云港联兴经贸有限公司(控股)。

下辖赣榆县盐务管理局(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灌南县盐务管理局(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灌南分公司)、灌云县盐务管理局(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东海县盐务管理局(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领导班子

丁海林: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局长、苏盐连锁连云港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运销办事处主任。主持公司行政全面工作,主持市局、运销办事处全面工作,负责连锁体系建设、经营管理、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资产经营、计划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联系灌云县盐业有限公司、联兴公司。

霍如立: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苏盐连锁连云港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公司及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党建、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改革改制、资产重组工作;分管综合管理部;联赣榆县盐务局、新浦销售公司。

陈勇: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苏盐连锁连云港分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市场策划、食盐专营、小工业盐销售、非盐经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协助分管连锁体系建设、资产经营、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场营销部、发展运营部、配送中心;联系东海分公司、连云销售公司、大宗商品贸易部。

孙寿军:连云港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苏盐连锁连云港分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纪委、工会全面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部门目标考核和软环境治理工作、信访、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文化宣传建设、计划生育、盐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盐业运销管理;分管盐政法制处、运销管理科、盐政稽查支队;联系灌南分公司、海州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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