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

更新时间:2024-10-16 23:31

道教文化指的是道教文化思想。

道教文化综述

道教是产生于中国的传统宗教,是把古代的神仙思想、道家学说、鬼神祭祀以及占卜、符箓

符箓

天,既指现实的宇宙,又指神仙所居之所。天界号称有三十六天,天堂有天门,内有琼楼玉宇,居有天神,天尊、天帝,骑有天马,饮有天河,侍奉有天兵、天将、天女。其奉行者为天道。

地,既指现实的地球和万物,又指鬼魂受难之地狱。其运行受之于地道。

人,既指总称之人类,也指局限之个人。人之一言一行当奉行人道、人德。

鬼,指人之所归。人能修善德,即可阴中超脱,脱离苦海,姓氏不录于鬼关,是名鬼仙。

神仙,也是道教教义思想的偶像体现。

道教是一种多神教,沿袭了中国古代对于日月、星辰、河海山岳以及祖先亡灵都奉祖的信仰习惯,形成了一个包括天神、地祗和人鬼的复杂的神灵系统。

道教在中国发展的几千年来,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道教文化极其高雅,极其通俗。

亦其中一部分已演化为民间世俗,成为劳动群众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

道教文化内容

道教文化纷繁绚灿,包罗万象,其内容庞杂多端,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道教神学

在道教文化杂而多端的内容当中,有一个核心,就是道教神仙信仰。道教作为一个成熟的宗教,具有一套自己的神学理论,有一种能够吸引人们进行追求的宗教信仰目标。

这种信仰就是,人可以通过努力追求而成为长生不死、功能广大的神仙。这种神仙信仰乃是道教所阐发的神学理论核心。

道教产生之初,即已确立了其神仙信仰,同时这一时期的道教还从古代哲学、原始宗教及古人的养生锻炼等行为中吸取了许多成分,用来组建其有关神仙信仰的理论和行为体系,奠定了道教神学发展的基础。

佛教产生的时间比道教早得多, 在传入中国时佛教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备, 因此, 道教产生后在很多方面都借鉴吸收了佛教。比如, 在早期道经的造作过程中, 便多有模仿乃至因袭佛经之处;道教的宫观设施、组织形式、宗教仪式等方面, 亦不乏借鉴佛教之处。

又如, 受“大道无形”思想的影响, 早期道教是反对偶像崇拜的, 因此称佛教为“像教”。

但是, 后世道教“设像立教”的形式与佛教却别无二致, 其实正是受佛教影响使然。

道教戒律

道教戒律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早期人类社会中原始宗教的禁忌规定。

第一戒,不得杀生自杀,不得食肉,犯者受镬汤地狱罪。第二戒,不得偷盗,犯者受刀山剑树地狱罪。

第三戒,不得枉陷良善,犯者受炉炭地狱罪。第四戒,不得谈说三宝,谗谤出家,诽谤圣教,犯者受铁犁耕舌地狱罪。

第五戒,不得违经慢道,侵损常住,犯者受锉碓锉身地狱罪。第六戒,不得饮酒,犯者受毒蛇食心地狱罪。第七戒,不妄言绮语,恶口两舌,犯者受熔铜灌口地狱罪。第八戒,不得行邪心曲,耽淫爱色,犯者受抱铜柱地狱罪。第九戒,不得吝惜财物,犯者受铁轮地狱罪。

第十戒,不得破斋破戒,不孝不仁,犯者受运石培山地狱罪。

第十一戒,不得毁拆尊像,犯者受卧铁床地狱罪。

第十二戒,不得见屋舍倾崩,不好修营,犯者受剑林割切身心地狱罪。

第十三戒,不得见他有物,便即贷借不还,犯者过去受寒冰地狱罪。

第十四戒,不得见人有忧,心生欢喜,犯者受铁钉钉身身坐猛火地狱。

第十五戒,不得不洗手漱口直进道场,犯者受铁杖乱考地狱罪。

第十六戒,不得探巢破卵伤胎堕子,犯者受大石压身地狱罪。

第十七戒,不得裸形于天地之下,犯受铁锥刺身地狱罪。

第十八戒,不得耗蠹常处,攀摘花果,犯者受吞铁丸地狱罪。

第十九戒,不得杂食荤腥,葱蒜韭薤,犯者受吞火食炭地狱罪。

第二十戒,不得自以为是,非笑他家,犯者受硙磨碓捣地狱罪。

第二十一戒,不得将诸毒药施人,犯者受歹毒恶汁灌煮身心地狱罪。第二十二戒,不得计算三宝,离隔六亲,犯者受拔舌地狱罪。

第二十三戒,不得将斋食就荤辛酒肉共食,犯者受铁锁锁身不得托生地狱罪。第二十四戒,不得自倚豪强,欺诱贫贱,犯者受锯解身心地狱罪。

道教伦理

道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反映在道教的教规、戒律当中。

道教的伦理道德观念,既吸收了道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同时也吸收了儒、释二家的,故其内容愈来愈多,亦愈来愈复杂。

当教团道教形成以后, 个人修炼的重要性在道教理论中逐渐退居次要地位, 济世度人的思想成为道教教团的重要主张。

例如宣扬“仙道贵生, 无量度人”思想的灵宝派就认为:“圣人传授经教, 教于世人, 使未闻者闻, 未知者知, 欲以此法桥普度一切人也。” 这种“普度一切人”的济世思想, 无疑受到了大乘佛教的影响, 但是不可否认也和儒家的入世治平思想有着深刻渊源。但和儒家不同的是,道教的伦理道德,主要是靠神灵的威力来贯彻的。道教一方面以长生成仙的美好幻想来引导人们自觉地遵守伦理道德;另一方面又用赏善罚恶的神灵威力来迫使人们遵守伦理道德。正面引导与反面恐吓相结合,使它的道德伦理准则,在社会上发生更大的影响。此外道教的劝善书,使道教的伦理道德思想更集中、更系统化和更通俗化。

道教哲学

以往道教被认为是一种低级通俗的民间宗教,只有一些近于巫术的符水、斋教、科仪,谈不上哲学思辩。但如今很多的学者皆认为道教也有其哲学性的内容。

道教哲学是为其教义服务的,是其教理教义的思想理论基础,换言之,对道教教义的哲学论证就是道教哲学。

道教大量地利用了道家哲学的理性论证,使道教思想中包含世界观、认识论、伦理学、人生论等丰富的哲学内容,这些内容是道教哲学的重要构成成分。道教也积极援引佛教哲学以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

例如道教重玄学就借鉴了佛教的中观哲学, 道性论和佛教的佛性论之间也不无关系, 全真道的思想和禅宗哲学也有着密切联系。

道教金丹术

金丹术是道教的一项重要方术,包括外丹和内丹。

外丹即通常所说的炼丹术,也称外丹黄白术。外丹以丹砂、

因相信服食金丹才能长生成仙,故历来道士莫不投入毕生心力加以炼制。虽然服食金丹最后并不能长生不老,但道士在炼丹过程中,却意外地推动了中国古代科学的发展。

随着外丹术的逐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内丹术。丹学真正确立自己修行的理论体系是伴随着道教与佛教大乘修行的止观、禅宗等理论的相互借鉴与融合而完成的。内丹术继承综合了服气、胎息、守一、存思等功 法,对后来的气功 影响很大。

道教文艺

道教文学艺术就是以宣传道教教义、神仙长生思想以及反映其宗教生活为题材的内容的各种形式的文学艺术作品。文学艺术可以扩大道教的社会影响,进而提高道教的宗教素质。反过来,道教的神仙信仰也给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巨大的影响。在道经中,不仅有些道经本身就是文学作品,而道教中的音乐、宫观建筑、神仙图像等,也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在中国的文学艺术作品中,以道教和神仙为内容的作品更是不可胜计,从中也可以看出道教与文学艺术的密切关系。

主要影响

道教是中国本土生长出来的,它起源于中国古代古代巫术,奉三清最高天神,老子被认为是太上老君的化身,而太上老君则为元始天尊徒孙。《老子想尔注》名义上是对《老子佛教对道教无论是从教规、教仪,还是从教典、教团等方面,都产生了一种示范效应,这对道教逐步走向成熟是大有益处的。楚文化和道教文化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楚文化属于地域文化;道教文化则属于宗教文化。两者虽各自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中,楚文化对道教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特别值得重视。一是形成于楚地的道家学术,给了道教文化以直接的理论支撑;二是《楚辞》给了道教文化以极其深刻的影响;三是楚地的巫术文化,也给了道教文化以重大影响。可以说没有楚文化的特定文化模式,就没有现实中的道教文化的整体面貌。

道教东汉晚期开始形成,道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和深远的。晚清的陶成章认为, 道教团体“皆拾余唾于释氏而成者”, 而势力远不若佛教, “匍伏朝山于释氏之士女众, 而志心朝礼于三清之党徒少”。他以为从中可觇见“国民心理”之所向。比较佛教徒人数, 相差太远”。钱玄同认为,汉晋以来之所谓道教, 实演上古极野蛮时代生殖器崇拜之思想,道教崇拜生殖器, 是个邪教, 凡自命为人者都不该再信。(《集外集拾遗补编·关于<小说世界>》)鲁迅进而讥讽中国根柢全在道教。

21世纪的今天,道教依然具有它的意义与价值,道教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在历时数千年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之一。中国传统道教文化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道教文化依然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对道教文化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挖掘和弘扬道教文化中诸如“无为而无不为”“见素抱朴”“上善若水”“无量度人”“道法自然”等思想的积极因素,有益于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思想观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是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因此,建设充满活力型的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充满活力,就是要开创一种优秀的工作局面,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新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绩得到肯定” 。而道教经典《度人经》中“仙道贵生”“仙道贵度”所体现的利人利己、利世利国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对于建设充

满活力型的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道教本身就是“以重视个体生命(贵己重生) 的价值观为本,探讨如何使个人精神快乐和生命永恒的问题” 。它不但高扬“出世”的精神,要求道教徒们“度己”,而且也以“入世”的情怀要求道教徒们“度人”。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就是要养我德行、扬我薄力、济世利人,促进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和任劳任怨等优秀道德品质的形成,搭建激发全社会

创造精神的和谐平台。无须讳言,当前社会中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着人们创造活力的充分发挥。诸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比如,农民工权益保障、煤矿工作业安全、弱势群体救助、城镇改建与居民安置以及反腐倡廉等,如果处理不当,就不能尽快尽好地形成全社会成员认可的共同价值观,从而迸发出人们主动的创新热忱,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而道教主张“既入大道, 身为得道, 虽为得道, 实无所得, 为化众生”,即不论自己的修行有多高,如果不能运用到实践中去,不能服务于人民大众,那么也不能算得“道”。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尽自己全力去“为化众生”,那么充满活力型的和谐社会定会生机勃勃地映入我们的眼帘。

行为理念

在道教内丹学中“, 性”指心性、理性,又谓之“真性”“真心”“真神”等;“命”指生命、形体, 又谓之“元精”“元气”等。主张“性命双修”的道教内丹学,是迥异于中国儒学、佛教及西方传统的养生学而为道教养生学所独有的。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道教这种“性命双修”的养生方法对于我们保持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进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大有借鉴价值。放眼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尽管社会组织机制上还存在诸多亟待健全之处,社会管理上也还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但历史的车轮仍在滚滚向前,这让许多人产生了紧张焦虑、心浮气躁等亚健康心态,心理病人亦在不断增加,这一切无疑是我们构建安定有序型和谐社会的隐性杀手。如果我们能适当借鉴道教“性命双修”的炼养方法,去主动疏导紧张焦虑的情绪,去积极平顺浮躁的心态,那么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安居乐业的居民生活必将指日可待。

行为原则

作为一个综合有序的体系,和谐社会既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构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型和谐社会,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而道教的鲜明特征之一就是“强调个体生命与宇宙生命的合一,其理想的人格是一种自然人格” 。《道德经》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 地法天, 天法道, 道法自然。即“道”是万物的本源与规律,研究“道”的目的之一就在于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全面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今天,为了尽快地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认识自然,顺应自然,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本性,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我们如何才能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呢? 因为“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居。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矣;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可名于大矣。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所以“自然之道不可违, 因而制之”。即我们要充分认识自然界的规律,遵守生态规则,按自然规律办事。我国的环保形势不容乐观,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土地沙漠化、“双高”(高消耗,高污染)企业增多以及国民环保意识淡薄等现象无不在昭示我们,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将是和谐社会的自然物质基础。当前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有增无减,这就要求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来高瞻远瞩地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社会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那些只顾眼前利益逆“道”而行的短视政策势必危害人类自身。因此“, 反者道之动” ,我们应该通过民主法制的推进和完善,遵循可持续性的科学发展观,重视资源的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婚姻观

道教和印度教的密教和性力派非常类似,在宇宙观和世界观上富有原始唯物主义色彩,因而一方面采行“合气”、“轮座”在内的各种修炼方法,另一方面对两国早期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根源则都可上溯到原始农业社会生产方面的巫术和阶级分化前的母系社会遗留,而导致这些现象长期存在的现实因素则是两国不同程度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道教和印度教都没有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既因为它们挟带着各种社会的和文化的原始因素,具有尤其鲜明的本土特征,也因为它们“作为一种宗教其理论和实践都有很大缺陷”。

早期太平道主张男女平等的观念。《太平经》认为,“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当得衣食也。”这就是说,做妻子如同做官,应当享受“俸禄”。因此,一旦婚姻关系成立,夫妻就应当共同努力生产劳作,创造美好生活。“女之就夫家,乃当相与并立同心治生,乃共传天地统,到死尚复骨肉同处,当相与并力,而因得衣食之。”不仅如此,这种共同的协力劳作,还是巩固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人各衣食其力,则令妇人无两心,则其意专作事,不复狐疑也。”(《太平经合校》卷三十五)这种强调在共同劳动基础上的夫妻平等观念,能出现在1900多年前的道教经典中,不能不令人叹服。不过,由于太平道的被镇压,道教逐渐发展为一个代表上层阶级利益的宗教,对女性的态度也由尊重变为歧视。《道迹经》记载:凡生人道难,得为男子难,生中国难,生王侯国师道士儒林家难,美容明才难,信道难,行道难,得道难。《太上洞玄灵宝三途五苦拔度生死妙经》记载:八难者,一者得生人道,二者去女为男,三者形体完全,四者得生中国,五者值有道君父,六者禀性慈仁,七者值国土太平,八者与三宝相遇。八者备足,是大善因,有不备者,是名为难。以此诸苦,流浪不还,展转漂沉,与道长隔。耽淫五浊,执滞六情,外触内侵,殃缠祸染,眼耳鼻舌身意六尘,好丑是非,念念相续,一失人路,堕地狱中,长夜冥冥,无由解脱。

道教在讨论婚姻生活时,强调夫妻生活的和谐。这与他们长期的养生实践有直接关系。本来,提倡性生活的和谐是祖国医学中的优良传统,道教从初建起,便继承了古代房室养生的传统,并有所发展,在往后的演变中逐渐排除了粘附于上的巫术成分,逐步形成了道教的养生理论。道教反对禁欲主义,但也反对无节制的纵欲。道教中的有识之士反对青年男女过早婚嫁或参与性生活。这些观点对于中国长期存在的早婚陋习,是一种合乎科学的批评。另外,道教继承了古代房室养生的传统,形成了自己的房室养生学,其中对于性科学的研究,曾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这部分遗产,探讨得还很不够。人们对其中的糟粕揭露较多,而对其合理因素尚很少有科学的分析。对此,我们还是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道教对婚外性关系持否定的态度。《太上经戒》述元始天尊所颁十戒中有“不得淫乱骨肉姑姨姐妹及其他妇女”一项。与“骨肉”即亲姐妹发生性关系,很早就被中国古人视作淫乱逆伦,至于“姑姨姐妹”,则不妨娶为妻室。但从现代的遗传学和优生学的眼光看来,却同样不妥,因为结婚者血缘关系过近,容易导致各种遗传疾病的发生。道教反对与姨表或姑表姐妹发生性关系,不知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但其间的合理性则是显然的。戒律规定不可淫人妻女,也不可从事婚外性行为:“不得教人淫佚,别离夫妇。”(《要修科仪戒律抄》卷五)宋以后渐渐盛行的道门劝善书中,对“淫”的批评相当突出,这是针对封建时代部分富人的纵欲无度,同时也是针对着旧社会普遍存在的卖淫嫖娼的歪风。这种腐朽的两性关系,在旧社会,既是对不合理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又是对正常婚姻的一种销蚀剂。道教对它的抨击当然有合理之处,即便在今天,道教的这种思想也未失落其价值。

道教本质

“替天行道”的基本含义就是“替放弃了统治责任的宋朝皇帝来行使封建统治的政治职能,即以非正常的手段来实现封建统治的正常职能,维护正统的封建统治秩序。”由于奸臣贼子蒙蔽圣明,使得“天道”不行,所以宋江的“替天行道”就是要替皇帝行“皇道”,因而不能说宋江举起了“替天行道”的旗帜,就表示他要造皇帝的反了。

《水浒传》所体现的天下太平的社会理想也富有太平道色彩。这一点金圣叹早已指出,他在评《水浒传》楔子的开场诗时说:“一部大书诗起、诗结,天下太平起,天下太平结。”在政治领域内,阴阳相谐相通、持中守和体现为君、臣、民的相通与合作。作者强调,君、臣、民“三气不善相通,太平安得成哉?”因此,君、臣、民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君为父,象天;臣为母,象地;民为子,象和。天之命法,凡扰扰之属,悉当三合相通,并力同心,乃共治成一事,共成一家,共成一体也,乃天使相须而行,不可无一也。一事有冤结,不得其处,便三毁三凶矣。故君者须臣,臣须民,民须臣,臣须君,乃后成一事,不足一,使三不成也。故君而无民臣,无以名为君;有臣民而无君,亦不成臣民;臣民无君,亦乱,不能自治理,亦不能成善臣民也;此三相须而立,相得乃成,

故君臣民当应天法,三合相通,并力同心,共为一家也,比若夫妇共为一家也,不可以相无,是天要道也昆。”在这里,君尊臣卑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被淡化了,反复强调的乃是君臣民“三合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事”,缺一不可的协作关系。

风水文化

风水文化是中国古老的文化现象,对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道教建筑是道士布道传教,供奉、祭祀神仙和举行各种宗教仪式的场所,它不仅受到道教文化的影响,而且其建筑设计也体现了风水理念和原则。

从本质上看,风水文化和道教文化是两码事情,风水立足于世俗社会的生存需要,追求现实生活中的理想环境;而道教立足于超世俗的“仙界”和“仙境”,追求一种精神世界中的理想环境。但是,二者从内容和形式上表现出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理想环境的追求,又使二者之间产生了密切联系。二者都包含了阴阳、五行、周易、八卦、九星、气论等思想,风水中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理想环境模式中的四灵兽与道教中四个方位的守护神颇有渊源,道教中的符录、斋醮、咒语等术语也同样流行于风水中。道教经典

《道藏》中收录有如《宅经》这样的风水著作,道教丛书中也有关于风水师“相地”的记载,而许多道士同时也是民间的风水师。正因为风水文化与道教文化之间有诸多联系,道教建筑除了深受道教文化的影响外,还包含了大量的风水理念和原则。风水理念和原则在道教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中始终都影响着道教建筑。东汉末年道教成立之初,便有“治”的修道场所的设立,三国时期有“二十四治”、“二十八治”的空间概念,道教早期的“治”已经有了风水文化的蕴涵。如《云笈七签》中收录有“二十四治”的首治“阳平治”的资料“, 治在昌郡彭洲九陇县,去成都一百八十里,道由罗江水两岐山入水路四十里。治道东有龙把守,神水二

柏生其上;西南有泉,决水东归”。在资料中,作者记载了治所的路、门、泉、交通、方位等事项,这些关于治所山川形势、水流、方位等地理环境的描述也正是风水文化所看重的。资料中关于道教早期治所地理形势的提示性描述,说明在道教初创时期设立修道场所的时候,不仅考虑到了道士、香客和游客的出行方便、基本生活需要以及有利于传道布教等因素,而且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风水文化中的“系统性原则”。所谓“系统性原则,即综合考虑地处中心、交通便利、地域、、资源、地质条件等客观环境因素”。

道教建筑是道教文化的深刻反映,是道教思想和信仰体系的生动体现,其建筑设计深受道教文化的影响;不仅如此,道教建筑自道教成立以来就受到风水文化的影响,在诸多方面都打上了风水文化的烙印。加强对道教建筑和风水文化研究,可以帮助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也可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道教诗词

道教诗词是反映道教生活、抒写超凡脱俗情感的诗歌作品。道教诗词发端甚早:在东汉的《太平经》中,便可略见端倪。与《太平经》同时代的《周易参同契》多用四言、五言及骚体赋体裁。《参同契》的文体运用诗歌形式以论炼丹的特点却也是显而易见的。东汉以降,道教组织逐步壮大,道教诗也随之增加和日趋成熟。魏晋南北朝间,不仅在道门中秘传著炼丹诗、咒语诗,而且在社会上流行著游仙诗。 炼丹诗以炼丹为内容的诗歌作品:从形式上看,炼丹有外丹、内丹之分,故而炼丹诗的内容也有内丹、外丹之别,或主内丹、或主外丹,或内外兼而有之。以七言一句的形式,运用象征的文学手法,暗示炼丹原理和作用。其意象的运用颇为隐晦,但其比喻与象征手法则又增加了作品的生动性。除了炼丹诗、咒语诗外,魏晋南北朝的游仙诗在社会上也有较大的影响。游仙诗是一种歌咏神仙漫游之诗篇,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的《楚辞》,如屈原的《远游》,也不乏仙人漫游的描绘,颇多浪漫色彩。在道风盛行的背景下,游仙诗遂应运而生。其体裁多为五言,句数不等。梁萧统《文选》首列游仙诗为文学体裁之一。从作者身份来看,游仙诗可分为道人游仙诗和文人游仙诗。道人游仙诗与文人的游仙诗都表现出「冲举飞升,遨游八极」的浪漫色彩和奇幻的想象力。不同点是:道人的游仙诗往往是崇道思想与神游境界的结合。 唐宋以来,反映道教生活和追求成仙的诗歌日益繁荣起来。一方面是道人们热心于诗歌创作,如著名道士吕洞宾、施肩吾等结合山水名胜的描写,表现自己对道教宗旨的见解和神仙信念,通过修道方法的描述,以昭示道教教义的深奥哲理。另一方面,许多文人在受到道风濡染或者观察体验了道教生活之后,也创作了一些此类题材的诗歌作品。从隋末唐初的诗人王绩到盛唐诗人孟浩然、李白,从北宋西昆派代表杨亿、张咏到南宋诗人杨万里,都有吟咏道事、游仙畅玄的诗作行世。在这些诗人中,有的思想旨趣基本上与道教的神仙理想合拍,有的虽然并不那么虔诚相信道教,但在他们的创作中又往往表现出追求道教神仙的意境。

作用

道教有重人贵生的传统,富有“文化养生”的品格,这也是“道教文化”的在养生文化中的深刻意蕴。

关于“本体养生”。“本体”自然是哲学探讨万有存在基础的基本范畴,在道门哲学中,本体是指道体,即以道为本体。自在、整全、完美的“道”成为道门一切活动的思想导向,合乎“道”原则标准的言行举止都能得到理想的结果,实现“求以得,有罪以免”的身心安顿和天下大治。因此道门就提出了“道在养生”的观念,就是修道以养生。具体说来,就是知道、明道、修道、证道、得道的一系列过程及其结果,也可归结为“生道合一”的理念。“道”的精髓何以在“养生”呢?这是因为“道”体具有“生”的特性。《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不过是万物中有灵者,自然也为道所生。《云笈七签·元气论》深入剖析了道与人身的关系:“道生阴阳,阴阳生天地,天地生父母,父母生我身。”既然“道”是“我”生的决定者,“我”之“生”(生命、生活、生存、生长等)必然守此道。只有保有了“道”,“我”之“生”才有了持续不断的生命活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坐忘论》说:“夫人所贵者,生也。生之所贵者,道也。故养生者慎勿失道,为道者慎勿失生,使道与生相守,生与道相保,二者不相离,然后乃长久。言长久者,得道之质也。道从本质、本性上说是“周行不殆”地“长

久”存在,永不停息。在道门看来,人的存在以及社会的存在只有得到“道”,才能得以像“道”那样永恒地存在下去。《老子》第七章说:“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从而奠定了“道法自然”的养生根本原则。在道门看来,得道则生,失道则亡,概莫能外。《太上老君内观经》曰:“形所以生者,由得其道也。形所以死者,由失其道也。人能存生守道,则长存不亡也。”只有“道”在我身,则我不亡,可得长生。恰恰因为世人难以知道、信道、行道、得道、守道,所以多未能长存。于是《内观经》还说:“知道易,信道难。信道易,行道难。行道易,得道难。得道易,守道难。守道不失,身常存也。”可见,“道”对于“养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世人不能养生者,并非“道”远人,而是人自远于“道”。《养性延命录》引《妙真经》曰:“人常失道,非道失人。人常去生,非生去人。故养生者归结一句话,所谓本体(道体)养生,那就是主体对本体的认知与体悟,进而将这种认知与体悟导向对思想、行为的自我调适,最终达到养生的一种文化养生形态。慎勿失道,为道者慎勿失生,使道与生相守,生与道相保”,这正是“道在养生”的深刻意蕴所在。

文化困境

道教的衰败是一个长期的趋势。具体来讲, 它包括了三个不同层面的现象:一是道教徒自身理论和实践水平的下降, 二是道教影响力的缩小, 三是其社会形象的败坏。

一、无人领导改革

道教主张「我命在我不在天」,认为有生不必有死,以一己之力,与天争胜,追求永生。据《史记.封禅书》所载,求仙之说战国时已盛行。自周迄今,其间较大的改革有东汉张陵的五斗米道、北魏寇谦之改良了科仪、金(宋)时王重阳创全真道;而自南宋以下,近八百年来,并无新的重大改革出现。尤其民国以后,整个社会思潮及社会形态,在西方的冲击下,已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中西新旧各种宗教纷陈并起,道教并无调整自己的脚步来适应它,也没有完密的教团组织、布道方式,无法和其它的宗教相抗争,因而逐渐丧失了它的信众,而走向式微。道教的式微和没有有力的人士领导道教改革有关。

二、重术轻学,信徒的素质难以提升

道士,要他演述科仪,可以长达三天三夜;但要他讲经说法,则难以启口,也难以维持半个小时。「学」与「术」严重失调。今日许多宫庙的住持,不仅看不懂道经,甚至误把佛经当道经来诵念。宫庙的住持及信众,普遍存在素质低落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形成,虽然原因很多,但是道庙重「术」不重「学」,则是主要原因之一。

「术」是指科仪、风水、占卜、命相。「学」是指对经书道理的阐扬。华人社会,非常重视俗称「山」、「医」、「命」、「相」、「卜」等五术。山(仙道),指静坐、炼气、养生、药饵、灵修等。医(医疗),指针灸、方剂、推拿、食疗、心灵治疗等。命(算命),指紫微斗数、八字、四柱等。相(勘察),指手相、面相、骨相、名相(姓名学)、墓相(阴宅)、宅相(阳宅)、风水勘舆等。卜(卜卦),指易占、六壬、太乙神术等占卜术。这些流传久远的术数之说,自有它存在的价值,唯过度重视「术法」科仪,而不从哲理着手配合来论述,易使人诬指为迷信。「术」须有「学」来做领导、介绍,才不致流于庸俗低劣,且术越深,修持应越高,才不会以术为恶。「学」是指经书中的哲理要义。道经中不乏好的经典,有些谈论义理,如《道德经》、《南华经》、《黄帝阴符经》、《太平经》、《周易参同契》、《抱朴子》、《清静经》、《悟真篇》等等,有些涉及民俗如《北斗经》、《南斗经》、《老子守庚申求长生经》、《受生经》、《玉历至宝钞》、《玉匣记》等等,这些均必须有人来加以简择,以古籍今译的方式,将其义理及其对后世民俗的影响,介绍给世人。 今日道教的术法太过,而学理的认知则普遍受到忽略,造成了信众的素质难以提升。

三、缺乏教团组织,传教无方,无认同感

今日世界的宗教,如西方的基督教、天主教,甚至佛教、新兴宗教等,大都有定期聚会(或经常聚会),有教团组织、传道方式。但相对的,道教徒则是一盘散沙,平时各人拜各人的神,并无定期聚会,各宫庙也互不相属,无人讲经传道。拜老君的,自认是老君信徒;拜关公的,是关公信徒;对道教神祇毫无概念,对道教也无认同感,甚至不认为自己是道教徒;有的更刻意去攀缘佛教,弄成道庙由和尚住持,而成了非佛非道的怪现象。所以虽然有不少香火鼎盛的宫庙,但却因各自为政,无认同感,而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缺乏讲经布道者

宫庙的住持及道士,终其一生,大都以科仪术数为职志,能讲经说法者极少,也无定期公开的讲经活动。如此传道,如何能得信众?而在培养人才上,虽有一些道教学院,也一直没培养出能讲经传道的人才。一个缺乏主动向民众传道的宗教,在起跑点上已输了一大截。不培训说经人才,不重视说经人才,将使道教在年青一代的信徒中迅速流失。老干而无新枝,其后果可想而知。

五、修持法门过于杂散,未加整理

在世界各宗教中,常将信徒分为「圣」与「凡」二者。一般的民众为「凡」,经过特定的宗教修持法门后,才能转「凡」而为「圣」。「修持」在宗教活动中,占着极大的分量。以道教来说,悟道者为圣,未悟道者为凡。凡夫为凡,神仙为圣。一般民众,未加修持为凡;对社会人民有贡献死后成「神」,及由积善并加修持而来的「仙」,皆属「圣」。由凡入圣,须以修持(修炼)为桥梁。 道教由于流传久远,所以派别众多,修炼法门各异。正一重符箓,上清重存思,外丹主黄白,内丹炼精气神,房中重男女和调;此外,祷祀、召遣、药饵、避谷、食气、守一、清静无为等等法门不一而足。在今日好简恶繁的功利社会中,须有人来简化其修持次第,循序诱导。道教的众多法门,如无人来加以综汇整理,初学者将难以入手,也无法吸引信众。

六、过度的包容,丧失了自己

兼容并蓄,本来是一种美德,也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由于道教有宽广的包容性,所以在中土,虽有宗教争执,却不会产生宗教战争。而争执的结果,则是逐渐走向融合。但过度的包容,却反而使优点变成了缺点,丧失了自己的特色,而成为失败的主因。道教最初宣扬老子化身释迦牟尼,却面临佛教徒的抗议,因而老君在佛教里成了释迦弟子。长期以来大量混佛入道的结果,造成了今日的民众不能区分佛教与道教,以为拜佛即是信道。这种看似宗教融合、民族共存、努力吸收他教理论的寛大胸怀,不仅得不到认同,反而招来了其他宗教信徒的抗议,认为亵渎了他们的神祇。这个例子说明了过度的包容,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包容并非坏事,但必须有选择性,也不能仅从包容对方神祇入手而已,而是须从哲学义理、科仪、传教方式等多方面上着手,用包容来将对方长处摄取为己有,如此才能得蒙其利。道教包容,促成了佛、道的融合,但过度的包容,也让道教丧失了自己。举例而言,由于明末《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小说的倡导,于是道教将观音、燃灯佛、文殊等神吸收为己神,同属玉帝所辖。但因给予过高的地位,这样的做法,反而造成佛、道不分的后果。同样是吸收关公为神祇,佛教中的关公是受智顗渡化的神而已,阶位仅是佛教的护法神,地位低下可知,在道教的阶位则高居帝君。道教将佛教的神置于高阶,佛教将道教的神置于低阶,于是相形之下,造成了佛在道上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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