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碱店

更新时间:2024-10-25 09:53

1897年由宿迁人张道生建造,为当时宿迁最高的一栋商业建筑。道生碱店位于宿迁市区幸福中路东侧,东大街以西。该建筑长25米,宽8米,高15米,共三层,局部四层,另有半地下室。2009年,经修缮后,宿迁市政府将其改建为“宿迁文化名人馆”。

基本信息

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路上有一栋独特的建筑,这就是道生碱店,道生碱店不仅是宿迁工商业发展的见证,更是宿迁标志性的历史建筑。

历史渊源

据史料记载,鸦片战争后,美国传教士于1882年到宿迁传教,在传教过程中得到了宿迁人张道生的帮助。1902年,洋碱和洋油(进口煤油)涌入宿迁,张道生在教会的帮助下得到了独家销售洋碱、洋油的机会,借此机会逐渐发达。张道生于1897年在宿迁建造了当时最高的一栋商业建筑:道生碱店。

1938年5月19日,日军18架飞机轰炸宿迁县城,毁民房千余间,东大街的房屋也大多遭到毁坏。碱店由于较好的建筑质量保留了下来。当年11月22日日军占领宿迁,把当时宿迁的制高点道生碱店作为日本宪兵队部和伪情报所,并将地下储藏室改为水牢,残害宿迁人民。

1949年6月,宿迁人民医院迁进宿城,设在道生碱店小楼内。1950年,医院迁入原仁济医院旧址。政府收回道生碱店作为招待所。

1952年,县人民政府拆城墙筑环城马路。路长950米,宽20米,碎石路面。1958年改名为幸福路(后改名幸福中路)。1974年,开始从幸福中路铺设水泥路面。幸福路的路面标高随着路面的改造比清代时有所升高,现在已经高出道生碱店入口台阶近1米。

2001年,道生碱店被宿迁市政府定为市级文保单位。2009年,经修缮后,宿迁市政府将其改建为“宿迁文化名人馆”。

孤独的历史建筑

虽然历经了百年沧桑,道生碱店看起来仍然巍然挺拔,整体建筑质量保护得较好,建筑的细部也基本存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道生碱店所处的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历史上的道生碱店临近老县城城墙,属东大街范围内,周边为明清或民国时期的一、二层商铺及居住建筑。而现在,城墙已拆除,周边道路格局也发生了变化,道生碱店被近些年新建的现代建筑群所包围,道生碱店成为此处仅存的历史建筑,其原生环境已不存在,这就极大地削弱了其作为文物环境的价值。从实际环境看,历年的城市建设使得碱店地面标高低于城市道路标高近1米,西侧山墙下部已埋在道路下面。建筑主要入口前形成了下沉空间,地下室部分高窗隐藏在连接幸福路的台阶下。原地下室墙体没有做防水处理,外围排水处理方式简陋,如此低洼的地势,使周边土里的水气长期浸泡地下室外墙,很不利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在防湿、防潮方面存在严重隐患。

日据时期,道生碱店地下储藏室被改为水牢,使其地下部分在长时期内遭受水泡,严重受损。2006年修复时,地下室外墙内侧在清水砖墙上涂刷了防水砂浆,使得外墙内的湿气无法通过墙体向室内透出,加剧了对外墙的腐蚀破坏。

道生碱店西侧的幸福路是市区“两横两纵”路网中的重要南北向干道,也是我市目前最繁华的商业街。上下班高峰时段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的情况。碱店西侧目前突出其南北建筑6米,突出规划建筑红线20米(碱店本身长25米),截断了人行道,破坏了商业街的连续性和城市景观的完整性;碱店的西山墙紧邻车道,易造成交通意外和事故损伤,既不利于建筑的保护,也不利于幸福路市政管线设施铺设和道路工程建设。道生碱店的所处位置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

东移28米,融入东大街

如何保护好道生碱店的完整,又能使其融入东大街历史街区建设?为此,宿迁市规划局先后聘请了上海同济规划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和北京清华安地建筑事务所的专家们就道生碱店的现状、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划设计。

在实地考察后,结合整个东大街历史街区的规划定位,专家们提出了道生碱店整体平移的方案。道生碱店整体向东平移28米,在平移过程中对碱店进行整体抬升0.8米,使碱店地面标高与幸福路人行道一致,在其南北形成城市广场,将碱店融入东大街街区传统建筑群,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碱店原有的外部环境,突显其应有的建筑价值。道生碱店在平移过程中将对建筑结构本身进行加固,特别是针对其地下室防水的改造,将采用不改变建筑原貌,又具有保护性的防水措施。

对碱店采取平移措施,既保护了碱店,解决了碱店与道路及其周边环境的矛盾,又保持了幸福路现代商业建筑风貌的完整性。结合两侧建筑在道生碱店周围设置喇叭形的开敞城市广场,作为现代城市商业街与历史商业街区的过渡空间,将人流引入东大街,更有利于东大街的复兴繁荣,加强幸福路与东大街的联系。

详细阅读了平移方案后,宿豫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宿迁市文管办副主任张萍萍认为东大街区域是宿迁老城仅存的历史街区,为了保存东大街完整的历史信息,构成与碱店历史相符的文物环境,可以考虑采取平移的方式靠近东大街,但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要求需报经省政府批准方可实施。平移过后,碱店东山墙将成为东大街街巷景观的组成部分,保证了东大街街巷空间的延续性,与东大街一起形成具有宿迁历史文化特色的景观。

保护措施

2011年12月19日,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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