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9 22:49
邵东市信访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政府组成局,设有办公室、督查股、网信股、复查复核股。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邵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4、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5、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处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大信访问题。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重点工作计划:
1、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进全市信访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半年研究信访工作不少于1次;服务市领导阅信、接访、下访、包案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阅信每年每人不少于80件,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包案每人每年不少于2件。
3、规范办理信访事项。信访事项录入率达100%,及时受理率达100%,按期办结率不低于98%,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5%,按期复查复核率达100%,运用中央和省解难资金化解积案入库率100%。
4、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进京越级上访控制在总人口十万分之三以内,赴省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下降20%以上。
5、落实信访首访首办责任制。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不低于95%;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回复率达100%。
6、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治理重信重访,重信重访量下降30%以上;开展疑难积案攻坚,中央、省交办的积案化解率达100%。
7、加强来信来访综合分析和不稳定因素研判预警,超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起的极端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舆论负面炒作。
8、畅通信访渠道,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网上信访占比达50%以上,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市、乡镇二级全覆盖、全运用。推广网上信访移动客户端,建设视频信访系统,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开通领导信箱。
9、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访诉分离,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推进依法终结;探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和信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10、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按期办理回复率达100%,市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办理率达100%,市领导接待日批示交办件的督促办理回复率不低于95%,向地方和部门交办、督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办理回复率不低于95%。
11、及时完成省信访领导小组、省信访局、邵阳市信访局及邵东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邵东市信访局,下设二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邵东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2、邵东市信访局驻长沙办事处。 信访局编制人数23名,其中行政编10名,参公事业编13名;财政供养人数38名,其中在职37名,退休人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