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局

更新时间:2024-02-25 14:25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置郑州市文物局,为主管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职责内容

(一)研究拟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全市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申报、审批全市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程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相关资格和资质的申报和审核。

(四)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馆藏一级文物拍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和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制作的行政审批工作。

(六) 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协调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及市内外博物馆(纪念馆)间的协作、交流等外事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文物市场和文物外销活动的管理;负责文物商店、拍卖行和文物鉴定机构设立、撤销的申报工作;审核办理文物收购、经营许可证;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

(八)组织指导全市文物、博物馆的科研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九)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十)编制全市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全市文物系统的产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物单位开放等相关产业发展。

(十一) 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

(十二)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增加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原址重建行政审批职责。

(二)增加市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行政审批职责。

(三)加强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直播类节目制作行政审批职责。

(四)加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职责。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顾万发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鹏

负责全市国有、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发展管理;文物对外交流与展览;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修复、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回收等工作;局系统项目建设。分管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郑州二七纪念馆,郑州博物馆(含商都遗址分馆、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分馆)。

副局长:赵舒琪

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王金超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计划、经费监管、审计;全市文物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全市文物系统安全保卫、平安建设、消防、综治、稳定、政策法规建设、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和案件查处;文物市场的管理;公共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等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文物安全和执法督察处(政策法规处);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学广

负责全市文物勘探与考古发掘;文物资源调查、文物鉴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审核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全市生态保遗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二级调研员:王成福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干部、人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行政审批;局系统及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新闻宣传、信访;老干部管理、统战、工青妇、计生、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处)、人事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郑州市大河村考古遗址公园。

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宣传处)。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信访等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会务接待工作;负责拟订文物工作年度计划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订文物全媒体宣传工作计划,开展文物宣传、文化宣传、对外交流、新闻发布、媒体通报、舆情监测等活动组织协调;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机关信息网络建设。

(二) 人事处。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及离退休干部教育管理;负责统战、计生工作。

(三) 计划财务处。负责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申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年度计划,监管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市级文物保护经费年度计划编报并监督使用;规划、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文物系统产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计划管理、经费审计;负责全市文物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及政府釆购工作。

(四) 文物考古与资源管理处。管理监督全市考古工作; 制定申报年度考古发掘计划,组织协调配合基本建设项目的文物勘探及考古发掘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考古勘探工作质量,负责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考古勘探单位及勘探领队人员资格的申报和审核,负责勘探技术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及认定;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审核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负责开展文物保护科技的研究应用与推广。

(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编制全市文物资源保护、 利用规划;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市文物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核审批;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审核审批;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核审批;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初审;负责全市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 的规划、管理、保护和监督。

(六)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拟订全市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开放工作;申报、审核市、县级博物馆及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系统博物馆业务工作,管理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工作;申报、审批文物的调拨、交换、借用、处理、复制、拓印、馆藏文物的拍摄等;负责全市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负责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回收等工作; 组织管理文物对外展览;指导协调博物馆、纪念馆间的交流、 协作与资源共享,指导、管理博物馆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 组织协调全市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修复单位资质申报,指导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博 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的推动落实工作;负责民间文物征集工作;指导全市文创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七)文物安全和执法督察处(政策法规处)。拟订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承担文物商店设立的申报工作;拟订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安全保卫、平安建设、消防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直属单位

郑州二七纪念馆、郑州市文物稽查大队、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郑州博物馆、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博物馆、古荥汉文化遗址保护管理所。

机构概况

2010年2月4日上午,郑州市文物局在郑州市陇海西路81号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郑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台阶迈进。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丁世显,河南省文物局副局长孙英民,郑州市副市长刘东等领导出席仪式并揭牌。

全市拥有裴李岗遗址、轩辕黄帝故里、商城遗址北魏石窟寺北宋皇陵杜甫故里等各类文物遗存万余处,其中“国保”单位38处43项,“省保”单位128处。博物馆馆藏文物数十万件,其藏品数量和质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居领先地位。

为更好地保护、管理和利用郑州的文物资源,郑州市委、市政府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强化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统一管理,在全市行政机关普遍减员、缩编的情况下,成立了郑州市文物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原市文化局承担的文物管理职责划入该局进行管理。

郑州市文物局成立后,将秉承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光荣传统,发扬老一辈文物工作者脚踏实地、不辞劳苦的工作作风,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深入挖掘、展示和传承郑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优势和价值,变文化资源大市为文化资源强市,同时积极探索文物保护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投入机制,推动文物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河南省博物馆行业管理优秀奖”。

2022年9月,第九届中国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弘博奖”发布,郑州市文物局获“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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