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2-03-30 19:41

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2)宣传贯彻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人事制度改革;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3)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制订年度考核及业务考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区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务员的任免工作;综合管理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全区性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的有关工作。

(4)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为有技术需求的企业提供外国专家技术支持;负责部分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5)贯彻省、市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贯彻执行省、市职称改革的政策规定;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7)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区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区人才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人才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承办区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人员调配和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负责从市、区以外调进干部的审批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行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

(8)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工资制度,收入分配政策、标准及调控措施;研究探索事业单位工效挂钩办法;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贴、福利制度;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培训、聘任等政策及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离退休和企业干部离休的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9)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城乡劳动就业的措施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受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10)协助郑州市人社局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1)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议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落实省、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12)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征缴、拨付、仿冒领等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落实省、市、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负责对本区符合政策失地农民资格认定及就业生活补贴征地养老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13)落实郑州市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接收管理市、区两级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档案及管理,负责档案调阅、复印、查询,强化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死亡吊唁、大病医保信息管理、丰富文体活动等工作。

(14)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5)落实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节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信访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组织、信息综合、对外接待联系、安全卫生、车辆、印章、文书档案政务公开、保密、提案议案办理、催办查办、文印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局综合材料的起草;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局综合目标的管理实施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区财经纪律和财政制度;编制全局预算并做好决算。

(三)行政审批科。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局行政审批制度;负责协调局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做好民办职业技能机构设立、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伤认定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局系统办事大厅管理。

(四)就业促进科。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会同实施困难毕业生援助计划;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帮扶;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综合协调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区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农村劳动力工作综合政策,维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区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城乡劳动者培训政策;负责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

(五)人力资源科。按规定办理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引进、选拔、调配事宜;综合协调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拟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工作;管理全区职称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管理;负责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六)人才开发科。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负责人才开发、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才认定及待遇核准工作;综合协调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引进和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贯彻执行省、市职称改革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制度。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

(七)工资福利科。负责全区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实施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管理权限办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相关待遇的核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信访法制科)。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清理、报送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对局属单位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对原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工作年限的审核工作;负责落实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的开展,对其相关基金进行监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承担其他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信访稳定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咨询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相关社会保险政策。

(九)考核奖励科。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制订年度考核及业务考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全区性表彰活动;负责部分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预算单位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0个。

下属单位

1、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2、郑州市金水区公务员登记办公室;

3、郑州市金水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4、郑州市金水区工伤认定办公室;

5、郑州市金水区劳动培训就业管理中心;

6、郑州市金水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7、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8、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

9、郑州市金水区外国专家局;

10、郑州市金水区社会保险中心。

现任领导

郑州市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鞠卫

工作指南

办公地址

单位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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