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6 09:58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新组建成立的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将原郑州市金水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原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金水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金水区科技局的知识产权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参与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协调工作。规范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金水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配合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含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化战略、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区地方标准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五)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国家标准。
(十六)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分析研判。
(十八)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负责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十一)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拟订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拟订全区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依权限组织对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风险交流。
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区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对全区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特殊食品)、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区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彭涛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机构地址:金水区红专路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