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9 10:18
1974年12月-1980年01月,武汉部队服役;
1980年01月-1981年03月,定边县石洞沟公社农机站干事;
1981年03月-1982年02月,定边县学庄公社秘书;
1982年02月-1987年12月,定边县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84年9月-1986年7月参加甘肃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87年12月-1992年10月,定边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2年10月-1997年12月,佳县副县长(其间:1994年8月-1996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2000年11月,神木县委副书记;
2000年11月-2005年09月,神木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1年9月-2004年7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2005年09月-2008年08月,神木县委书记;
2008年08月-2010年06月,榆林市委常委、神木县委书记;
2010年07月-2010年09月,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神木县委书记;
2010年09月-2016年02月,陕西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9月,退休。
2023年5月,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陕西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宝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陕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陕西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宝成(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宝成作出逮捕决定。
2024年1月,陕西省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宝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宝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宝成利用担任神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煤炭资源整合、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陕西通报5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宝成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2015年至2022年12月,郭宝成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榆林、西安等地安排的宴请,其间饮用高档酒水。2018年5月、9月,郭宝成先后2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郭宝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