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0 20:04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7年9月16日,前身是四川省黔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全院在编9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7%,硕士研究生以上43人,占总人数的46.2%。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97年9月16日,前身是四川省黔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全院在编93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7%,硕士研究生以上43人,占总人数的46.2%,具有法官职称的59人,其中审判员36人、 助审员23人。司法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11人,司法警察7人,在审判执行一线58人。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审管办)、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党办、机关工会共计16个部门。目前全院编制100人,在编93人。
院长:张俊文
副院长:李方政
审判委员会委员:谭中宜、何庆华
近年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后发区域小体量法院大作为”的理论和实践路径,努力建设“能够代表重庆法院水平,作武陵山地区司法领头羊”的中级法院,坚持精细化内涵式发展思路,力争在深化审判管理、建设先进法院文化、构建转型时期中国乡土司法等领域作出贡献。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年均收结案2000余件,以“服务好每一位当事人、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在每一篇裁判文书中体现公平正义”为宗旨,深化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管用的审判管理制度29项,基本实现审判均衡发展。在队伍建设方面,以推行学习调研日常化为抓手提升法官队伍职业素养,重点打造每月“名家讲坛”、“法官论坛”和工作内网等学习平台,《武陵法苑》、《案例参考与研究》、《天平月报》等交流平台。在文化建设方面,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各类载体,建设“好学求是、崇法秉正”的先进法院文化。以培育优秀法官为目标,提高法官“事理明晰、法理透彻、文理信达”的职业素养,逐步养成“团结、进取、务实、阳光”的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注重审判的“依法说理”与调解的“依理说法”;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重点司法环境文化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载体固化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坚持软硬兼施,建管用结合,适度超前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庭审录音录像系统、监控系统、面部识别和指纹门禁系统的常态化运行;完善工作内网和门户网站功能,使之成为法官学习、工作与交流的主要平台;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建设交互式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提讯系统和远程接访系统;整合司法信息资源,全面推进档案数字化。
近年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多次评为“优秀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发展战略制定试点法院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共荣立集体三等功4个次,个人二等功1人次,个人三等功14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刑事审判先进个人”、“重庆市十佳女法官”,“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等先进典型,荣获“重庆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重庆市卫生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