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葫芦妹

更新时间:2023-05-31 23:26

金刚葫芦妹是《葫芦兄弟》和《金刚葫芦娃》兄妹篇,有正版连环画(新蕾出版社的磁带因为版权问题下架)。

剧情简介

金刚葫芦妹,1991年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全集为1992年),葫芦娃官方连环画第三部。

讲述葫芦兄弟有一个活泼可爱又具神功奇能的小妹妹,在葫芦山爆裂时被抛到了东海之滨。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且爱憎分明勇于抗暴。为保护百姓和水族的安宁,她奋不顾身地与残害生灵的水妖拼斗,几经磨难,在小乌龟和金刚葫芦娃的帮助下,终于斩除了群妖。

分集剧情

角色介绍

葫芦妹:故事的主角,是金刚葫芦娃的双胞胎妹妹,本领与自己的哥哥相当,在葫芦山爆裂的时候种子被抛到东海之滨,被一对老夫妻捡到并收养。她勇敢而热心助人,利用自己的一身本领打败了众多邪恶的妖怪。

葫芦娃:前作《葫芦小金刚》主角,金刚葫芦妹的双胞胎哥哥。雄葫芦籽落地后分裂为七兄弟,于前作《葫芦小金刚》通过七兄弟与七色彩莲在炼丹炉中涅槃诞生,并在消灭青蛇精后化作七色葫芦山。该作第5集被葫芦妹唤醒后跳出葫芦山,与妹妹取得倚天长剑后联手消灭了三头蛟

老汉夫妇:葫芦妹的养父母,视葫芦妹为己出,被多角龟的手下残忍杀害。

小乌龟:葫芦妹被多角龟抓住后用钢牙救下的小乌龟,自小父母被多角龟杀死,自己也被囚禁,被葫芦妹救下后帮助葫芦妹对抗多角龟和蟹王,后不幸被蟹王的手下杀死。

黑鱼精:凶残的妖怪,盘踞在水里不断地作恶,被葫芦妹用石头戳破内脏而死。

多角龟:海中恶妖,与黑鱼精有交情,残忍杀死了小乌龟的父母与葫芦妹的养父母,最终被葫芦妹用巨石砸成肉泥。

蟹王:海中恶妖,与多角龟有交情,其手下杀死了小乌龟,最终被葫芦妹引上岸喷火烧死。

三头蛟:海底群妖之首,战斗力足以与葫芦妹相抗衡,钢筋铁骨,能变大变成人形,还能喷射烈火、霹雳、短刀毒液。最终被葫芦娃与葫芦妹用倚天峰化作的神剑消灭。

强盗:东海滨的强盗,听说葫芦妹家有宝贝后想趁着夜色杀人夺宝,被葫芦妹收拾一顿后放走。之后恶人先告状,污蔑老汉是江洋大盗,致使其被衙役抓走。

县官:东海之滨的县官,贪财,得知葫芦妹家有财宝后不分青红皂白抓走老汉,葫芦妹消灭黑鱼精后放走老汉,但同时以归公为名义拿走了所有财宝。

CD侵权事件

《金刚葫芦妹》从连环画变成有声读物制品,因没有取得作者的授权,出版社、销售商和演播者均被告上法庭,被索赔25万元。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新蕾出版社因侵犯著作权,赔偿原告2万元并赔礼道歉,公司停止销售侵权作品,著名配音演员乔榛丁建华则不构成侵权。

原告胡进庆姚忠礼吴云初创作的连环画《金刚葫芦妹》,1993年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发行。2006年11月,原告在网上发现有《金刚葫芦妹》的CD出售。在CD的封套及盘片上载明,该CD由新蕾音像出版社出版(新蕾出版社的下属),丁建华、乔榛演播。经比对,该CD的内容与原告的《金刚葫芦妹》连环画讲述的故事情节、脉络、人物形象特征基本一致。

法院认为,新蕾出版社使用并改编时未经许可,且未为原告署名,未支付相应报酬,行为侵犯了署名权改编权复制权等权利。公司销售的《金刚葫芦妹》CD虽具有合法的来源,主观上无过错,但应停止销售被控侵权CD。新蕾出版社作为《金刚葫芦妹》音像作品的制作者,使用连环画中文字作品委托乔榛和丁建华进行演播,理应由其承担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乔榛和丁建华并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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