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4 09:40
道光五年乙酉十二月二十二日(1826年1月29日,朝鲜纯祖二十五年),金炳国出生于朝鲜京畿道安山。道光三十年(1850年,朝鲜哲宗元年)参加科举考试,获增广文科丙科及第,授待教头衔,开始步入政界。当时正值安东金氏势道政治的鼎盛时期,因此金炳国平步青云,咸丰三年(1853年,哲宗四年)被特旨除授正三品吏曹参议,次年又特旨擢升为户曹参判,咸丰七年(1857年,哲宗八年),年方33岁的金炳国升任礼曹判书,从此跻身中枢,把持朝政,与金炳冀、金炳学并称“三卿”。咸丰八年(1858年,哲宗九年)以后历任兵曹、户曹、工曹、吏曹判书等职。咸丰十年(1860年,哲宗十一年)升任训练大将。
同治二年(1863年,哲宗十四年)冬,朝鲜哲宗病逝,金炳国负责撰写哲宗志文、谥状和乐章。而后朝鲜高宗即位,其生父兴宣大院君摄政,打压安东金氏,金炳国因此失去权势,但由于他先前曾和大院君有过交集,获封吏曹判书一职。同治四年(1865年,朝鲜高宗二年)景福宫重建时,以判中枢府事的身份出任营建都监提调。同治六年(1867年,高宗四年)出任整理使、判三军府使,皆为闲职。同治十二年(1873年,高宗十年)大院君倒台后,金炳国逐渐获得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高宗十一年)被任命为礼曹判书,光绪元年(1875年,高宗十二年)初被拜为右议政。但是大院君下台后,闵妃掌握朝政,实权掌握在骊兴闵氏家族手中,因此金炳国虽官至宰相,但却是闵氏的傀儡,一切按闵氏旨意行事,没有实权。他本人也趋附于骊兴闵氏,甚至与当时闵妃集团的首脑闵奎镐搞同性恋。
当时面对朝日建交问题,金炳国反对日本递交的国书,主张予以退回。同时对于云扬号事件及日本人来到江华岛强迫朝鲜与之缔结“修好条规(即江华条约)”的问题,金炳国表示:“国家门户之地,彼倭之肆然下陆者,欲咨侵凌而然乎,欲构衅隙而然乎?藉曰修好而来,舍莱馆(东莱倭馆)原定之所,远涉层溟,转入沁府(江华府),此果修好而然乎?”对《日朝修好条规》(江华条约)的缔结持反对态度,但并不强硬,采取视事态发展制定政策的中道立场。光绪四年(1878年,高宗十五年),金炳国改任左议政,光绪八年(1882年,高宗十九年)初辞职。壬午兵变后,金炳国再度出任左议政,光绪十年(1884年,高宗二十一年)又被任命为议政府领议政。但4个月以后他就以疾病为由辞职,于同年转任领敦宁府事。次年(1885年)致仕,被授予“奉朝贺”的名誉称号。
光武九年(1905年)1月18日,金炳国病逝于广州乡第,高宗赐谥号“忠文”。金炳国生前为朝鲜哲宗、神贞王后、明成皇后、孝定王后、纯明孝皇后等多名王室成员撰写过志文、谥册、挽章等。他没有子嗣,取族人金贞均(甲申政变后改名金贞圭)为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