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灶新

更新时间:2023-11-17 14:53

阮灶新,男,汉族,广东清新人,1951年2月生,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曾任广东省清远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统战部部长。

人物履历

1970.11--1974.02在清远县邮电局任报务员

1974.02--1975.09参加清远县第一、第二批路线教育工作队,任队员、组长

1975.09--1977.02任清远县三坑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7.03--1979.02任清远县白湾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

1979.02--1983.09任清远县龙颈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1983.09--1985.07在华南农业大学读书;

1985.07--1988.03任清远县石坎区、镇党委书记;

1988.04--1993.03任中共清远市清郊区常委、区委办主任、太和开发区指挥部副总指挥;1993.03--1994.09任中共清新县委常委、县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1994.09--1998.02任中共清新县委常委、县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县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经理;

1998.02--1999.03任清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兼县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1999.03--2002.02任中共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2--2003.01任中共清新县委书记;

2003.01--2006.03任中共清城区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6.03--2006.11任清远扶贫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清城区委书记、人大主任;2006.11--2006.12任清远扶贫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6.12 任清远扶贫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统战部部长。

2007.01 政协清远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人物事件

涉嫌违纪

2011年5月,据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清远市政协副主席阮灶新,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双开处分

2011年8月,阮灶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通报

2012年4月,广东省纪委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有清远市政协原副主席、统战部部长阮灶新严重受贿案。1988年至2011年,阮灶新在担任清新县委书记、清城区委书记、清远市政协副主席兼市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市政改造工程承建、推荐政协委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661.7万元、美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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