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8 07:01
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9日,其前身为阳泉市城市信用社,最早诞生于1985年。
1989年4月组建成立了“阳泉市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
1991年12月城市信用社整体脱离阳泉市工商银行的组织系统,由阳泉市人民银行直接管理。
1993年10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晋银发字〔1993〕第65号关于下发《山西省城市信用社与组建单位脱钩方案》的通知,城市信用社与市人民银行正式脱钩。
1997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晋银发〔1997〕第188号文件《关于设在县(市)的城市信用社归口农村信用社管理的通知》精神,平定、盂县城市信用社分别归到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
2002年1月,阳泉市城市信用社由四家法人社合并重组完成单一法人社的改制,原4家城市信用社法人资格被取消,成立单一法人体系,股份制经济性质的城市信用社,下设12个营业部。2007年1月2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阳泉市商业银行,并于2007年6月29日,成功地召开了阳泉市商业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注册资本33397万元,共设15个支行,设置20个内部管理委、部、室。阳泉市商业银行作为阳泉人自己的银行,多年来,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不懈的努力,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家支行被共青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一家支行被共青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华盛街支行被山西省银行业协会评为省级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复寿街支行被银行业协会评为国家级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阳泉市商业银行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集体二等功,被山西省企业家联合会、山西省企业家协会评为2008年山西省服务业60强企业称号和山西省功勋企业称号,被阳泉市企业家联合会、阳泉市企业家协会评为2009年度“阳泉企业50强”和“优秀企业”称号。
2009年9月19日,阳泉市商业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截至2021年,阳泉市商业银行内设24个内部管理委、部、室,下辖1个营业部,21个支行,遍布阳泉“三区两县”。
2021年4月,阳泉市商业银行与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合并重组设立为山西银行。
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充当将经济活动中的赤字单位盈余单位联系起来的中介人的角色。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多层次的调节作用:将闲散货币转化为资本;使闲置资本得到充分利用;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
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借助支票这种信用流通工具,通过客户活期存款帐户的资金转移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存款转移等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发挥支付中介功能主要有两个作用:节约了流通费用;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
信用创造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发挥信用创造功能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创造存款货币等等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既可以节省现金使用,减少社会流通费用,又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需要。
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利用其在发挥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借助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服务功能,商业银行既提高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加强了银行与社会联系,扩大了银行的市场份额;同时也获得了不少费用收入,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阳泉市商业银行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要求,阳泉市商业银行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个层面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稳健发展。
截至2017年底,阳泉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401.26亿元,各项存款达到253.99亿元,各项贷款96.89亿元,存贷比例为38.14%。实现各项收入18.71亿元,实现净利润2.54亿元,缴纳税收2.02亿元。
注:本信息仅供参考,收费项目及标准以银行各分支机构实际办理为准,最终解释权属阳泉市商业银行
阳泉市商业银行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产品介绍: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是阳泉市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合法经营活动所需小额、短期资金周转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优势:
1、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以信用或保证担保方式发放,无需抵质押,灵活方便。担保方式可采用自然人担保、经营商户联保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2、贷款金额与期限:单户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贷款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及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承包、租赁证明资料;
4、具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在我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除采用信用担保方式外,能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在阳泉市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阳泉市商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商户经营证、摊位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
3、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的证明资料。
4、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按照阳泉市商业银行相关规定提供资料。
5、阳泉市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恪守“创新品牌,稳健求胜促发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再辉煌”的商行宗旨,创建商行特色精品品牌银行、提升抗风险能力,稳健发展;创新服务手段和功能,做到确保维护客户利益、股东利益、员工利益,让客户满意,实现和谐发展,落实“客户满意,员工乐意,服务诚意,经营得意”的商行理念,以稳健发展为基础,以强化风险控制能力为前提,以客户满意为目标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现代化信息科技为支撑,以市场化、规范化、集约化、股权结构多元化、资本化为方向,以战略转型为手段、以创建“精品银行”为目标,切实开展合规文化和风险文化教育,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强化优质文明服务,大力引进或培育人才,建设一支健康文明高素质的业务拓展队伍和市场营销队伍。加大组织资金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培育诚实守信的客户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及责任意识,促进商行健康、可持续发展。
行长:李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