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明

更新时间:2024-06-25 12:44

陈光明,女,汉族,195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参加公安工作,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二级警监警衔。2009年8月,在重庆“打黑除恶”行动中落马。2010年5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市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12日。

人物经历

陈光明于1971年响应党的号召到云南支边,三个月后调入营部卫生所从事医务化验工作。八年的基层基础工作,锻炼了她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性格,掌握了基本的医务技能,收获了较为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基层工作经验。

1979年她进入了重庆市公安局,先后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从事统计、文秘、后勤、财务工作。1994年担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开始从事刑事犯罪侦查工作。

1996年,她受命担任新组建的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

2004年,她调任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

在陈光明成为总队长之前,她干了14年行政。

人物事件

2010年4月,文强案发后,陈光明接受调查,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就此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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