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冰

更新时间:2023-01-11 16:30

陈年冰,女,博士,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汉族,籍贯广东,本科、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博士毕业于山东大学,师从梁慧星教授。

人物经历

2005年由西北政法学院调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工作。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术团队负责人。

学术兼职

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讲课程

本科生:民法学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研究生:民法学基础与前沿、民法总论专题研究、债权法专题研究。

出版图书

研究方向

民法学。

主要贡献

代表性论文

1.《简论民法解释学》,《中国法学》1998年第5期。

2.《规则、原则、程序——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要义》,《法学》1997年第9期。

3.《法的普遍性、确定性、合理性辨析》(合作,第二作者),《法学研究》1997年第5期。

4.《试论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科学》,2003年第6期。

5.《取得时效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当代法学》2004年第4期。

6.《合伙企业财产的法律性质》,《宁夏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7.《诚实信用原则在规范市场交易中的功能》,《广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8.《大学的“法治”》(合作,第一作者),《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9. 《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及其调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4期。

10.《现象与意义:法律哲学的若干理论与方法问题》(合作,第二作者),《学习与探索》1995年第2期。

11.《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法学》2005年第6期。

出版论著

10.《合同法释论》,副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

11.《合同法与合同争议的解决》,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2.《合同法》,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13.《民法条文释义与典型案例》,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获奖记录

《现象与意义:法律哲学的若干理论与方法问题》(合作,第二作者),《学习与探索》获陕西法学会1995年优秀论文二等奖;陕西省教育委员会1997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物质性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获广东省2004~200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规则、原则、程序——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要义》获陕西省法学会1997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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