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30 16:10
陈康颐(1908年1月7日—2005年12月26日),男,汉族,曾用名陈康怡,出生于江苏省江阴市,法医学家、医学家、教育学家、法庭证据家,法医学二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原上海第一医学院(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
1908年1月7日,陈康颐出生于江苏省江阴县城内。
1932年7月,毕业于国立北平大学医学院。
1934年12月,毕业于司法行政部法医学研究所研究生班,师从林几教授。
1935年1月—1937年7月,任司法行政部法医学研究所法医师。
1937年8月—1948年10月,任广西高等法院法医师,国立广西大学法律系、广西医学院法医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1948年10月—1951年10月,任中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副教授、教授、法医科主任。
1951年1月—1954年7月,任南京大学医学院、第五军医大学法医学教授、法医学科主任。
1954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任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中朝方面法医组负责人;同年任济南市琵琶山万人坑专案组法医组负责人;同年8月,任军事医学科学院法医学系研究员。
1956年1月,任第二军医大学法医学教授。
1958年10月,任司法部法医研究所研究员。
1960年10月,任上海第一医学院(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主任。
1975年10月,因病退休。
20世纪80年代,复出,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医学教授。
2005年12月26日11时25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8岁。
陈康颐的研究覆盖了法医学的各个相关领域,反映了当代法医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成就、新思路,对法医工作实践中重要的、难度大的、进展较快的、内容较新的、具有较普遍指导意义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阐述。
陈康颐参加编写《辞海·医药卫生分册》,撰写《中毒嫌疑案采集检验材料时应注意事项》《为法医学名词正名》《中国古代的法医学检验》;晚年主编出版《应用法医学总论》(1995年5月)、《应用法医学各论》(1999年1月)、《现代法医学》(2004年7月),主审罗时润、田一民释译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郭景元主编的《实用法医学》、孙永兴主编的《法医学活体损伤图谱》、吴军编著的《应用法医临床学》。
陈康颐于1948年执教中央大学医学院司法检验专修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第一批法医检验人才;1951年执教卫生部委托的第一届全国高级法医师资训练班;1956年执教卫生部委托的法医学研究生和进修生班,培养出高级法医学人才,解决当时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法医学师资匮乏和科研机构科研人才短缺问题。
陈康颐于1960年任职于上海第一医学院为医学生讲授法医学课程;20世纪80年代初兼职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讲授法医学。
1959年,陈康颐主编中国高等医学院校专用教材《法医学》(1964年再版)。
陈康颐的老师林几教授在每份鉴定书的末尾加上说明,写有“本鉴定皆公正平允,真实不虚”,为了纪念林几的教诲,陈康颐把自己的4个子女分别取名陈守公、陈守正、陈守平、陈守允。
陈康颐的老伴昏睡在床长达九年之久,他不顾自己年事已高,仍坚持和女儿、保姆一起悉心照料。
女儿:陈真宁,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原调研员。
陈康颐教授是世界法庭医学科学殿堂一大师宗,他在长长的98载人生旅途上,将毕生精力和智慧献给了中国人民辉煌壮丽的科学事业,是学贯中西,堪谥法庭医学科学全球性浩瀚泰斗学人。陈康颐为培养医学院校法医学师资,为公、检、法、司培训法医学人才做出了奠基性贡献。陈康颐教授性情平和,淡泊名利,为法医学专业竭尽努力。先生大器既成不持骄矜,日日笑容可掬,常常快乐,心缘有归爱人如己,爱祖国、爱人民、爱事业、爱亲人,身在尘世,人在天宇。(中国法医学会评)
陈康颐教授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60年,他是中国杰出的、有名望的法医学家,他对中国的法医学及法医学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原副院长赵子琴《中国法医学家──陈康颐教授》评)
陈康颐一生心情平和,与世无争,专心致志于法医学事业;一生教人求真,用科学接近事实真相,无愧于自己的一生、无愧于自己的亲人、无愧于自己终身从事的法医事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评)
1995年,上海市退休管理委员会为陈康颐办了一期个人生平展览,宣传他一生献给法医学事业、医学教育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