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1 06:51
据《海宁同乡会讯》第三期载《陈故律师志皋事略》:“陈故律师志皋先生,源出渤海陈氏,世居海宁盐官镇,为清陈阁老(元龙)七世孙。父介卿公为司法界耆宿,母潘太夫人,系出湖州名门。先生负笈上海,初肄业震旦大学,继获上海法学院法学士,遂留学法国专攻法律。学识渊博,回国后执行律师业务,被推为全国律师公会常务理事,于民国十六年参加中国国民党。抗战时,担任全国赈济委员会广东、福建二省特派委员,并兼广东省政府委员,献替良多。抗战后,担任上海通易信托公司常务董事兼总经理,并应聘上海法政大学教授。随政府来台,执行律师业务逾三十年,1986年获台北律师公会奖状。先生笃信佛教,乐善好施,任台北善导寺常务董事暨台湾台各寺庙之护法。德配彭庆修女士,江苏溧阳名法家彭棨介臣先生之长女。上海法学院法学士,现为国民大会代表,宪政研讨会常务委员,与先生共同执业律师,志同道合,伉俪情深。先生不幸于1988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八时因心肌梗塞寿终于台北市中华医院,与世长辞。距生于民国前二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日,享年七十九岁。先生有一子三女,子文中电脑博士,女允中地质矿学士,女大中、一中均电脑学士。孙女弘莘文学士。均在国外任职,业有所成,堪称存德裕後,兰桂腾芳。”
1988年因心肌梗塞死于台北。
营救关向应
1931年,关向应被捕,他被捕时的化名叫李世珍,所以他的身份当时并没有暴露。幸好当时顾顺章在汉口,对此并不知道。4月21日,顾顺章在汉口被捕,旋即叛变,这个中共历史上的最危险的叛徒不仅供出了中共地下党几乎所有的机关以及领导人的地址,还将关押在国民党监狱中身份尚未暴露的领导人逐个指认了出来,当时在狱中的恽代英就是因为被他指认出来而牺牲的。此时的形势已十分危急,周恩来找到黄慕兰(黄淑仪)并交给她一个任务——营救关向应。黄慕兰分析再三,便向她的租界的朋友、律师陈志皋提出,要求会一会其父亲陈其寿。陈其寿在上海司法界一言九鼎。当见到黄慕兰之后,陈其寿对他很有好感,主动提出要收她为“过房女儿”,并要她担任自己几个女儿的家庭教师。
随着交往的加深,黄淑仪取得了陈其寿的信任,于是陈志皋便向父亲提出了请求,说是黄小姐有一个远房亲戚叫李世珍,被当局误抓了进去,现关在龙华监狱,是否能通融一下。陈其寿一听,很爽快地答应帮忙。
数天后,陈其寿让陈志皋出面请龙华监狱的典狱长到陈家吃饭,同时将黄淑仪也叫了来。就在饭桌上,陈其寿将这件事讲了,并在介绍黄淑仪的身份时,称她为自己的“过房女儿”。典狱长将放人的事一口答应了下来。
但此后,关向应却迟迟未能被放出。这时党内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向忠发的叛变。好在他还没来得及把关向应招出来,就被蒋介石枪毙了。虽说有惊无险,但周恩来担心夜长梦多,再次要黄淑仪加紧办理。黄淑仪只好又一次来到陈其寿家中,委婉地催促此事。
听说自己干女儿的事迟迟拖着未办,陈其寿非常生气,于是又把典狱长找来质问,典狱长说是姓李的书记官不肯放人。陈其寿非常了解此人爱好,让陈志皋拿了自己的信,又封了2斤上好的烟土去找李书记官。于是在龙华监狱关了近半年的关向应终于被放了出来。
营救成功后,欣喜不已的黄淑仪和陈志皋一道,亲自驾车到龙华将关向应接了出来,并在东方旅馆包了房间替他接风洗尘。不久关向应便受中央派遣去了湘鄂西苏区,担任了湘鄂西苏区的军委书记兼红三军政治委员,后任红二方面军总政委、八路军120师政治委员、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书记等职。
在“伍豪事件”中的作用
1931年12月,国民党散布“伍豪(周恩来的笔名)等脱离共产党启事”,黄慕兰不仅最先向周恩来献策反击谣言,而且黄慕兰找到陈志皋说 伍豪是位名人,他经常在《红旗》、《向导》杂志上发表文章,但国民党造他的谣言,互济会希望你能为他辟谣。”黄慕兰怕他不愿意,又用激将法说:“你若能将这件事做好,肯定是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嘛!说不定将来历史还能为你书上一笔呢!”
陈志皋当时并不知道伍豪的真实身份,但听黄慕兰认真的口气,他知道这是一件重要的事。他仔细看了启事的稿子,摇头说:“我是中国律师,不可能刊登这样的启事,否则当局和巡捕房追问下来,我是无法交代的。”他接着说,办这件事应该找个外国人,根据治外法权,在中国外籍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保密,而中国政府却无权过问。正在这期间,就发生了国民党公开登报造谣事件。
1932年2月16日,上海《时报》号外首先登出《伍豪等脱离共党启事》,当天中午黄慕兰和陈志皋就看到了。20日,潘汉年拿着登有辟谣启事的中共机关报《实话》来找黄慕兰,指出:“我们仅在党刊上辟谣是不够的,因为我们的刊物是非法的,其读者是有限的。为了反击敌人的诬陷,中央希望你能利用与陈家的关系,设法在上海大报上为伍豪辟谣。”
晚上,黄慕兰再次找到陈志皋,请求他抓紧为伍豪刊登辟谣启事。陈志皋认为以自己的名义刊登这种启事肯定不行,不过陈志皋毕竟是聪明人,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办法。经他努力奔走,取得了上海《申报》总经理史量才、顾问陶行知的支持,他们在2月22日的《申报》上登出了这样一则启事:
伍豪先生鉴:承于本月18日送来广告启事一则,因福昌庆公司否认担保,手续不合,致未刊登。申报馆广告处启。
这篇《启事》与张冲炮制的《启事》内容毫不相干,但它告诉读者,“此伍豪”非“彼伍豪”,这是一个间接迂回辟谣的方法。
对于这种辟谣方式,黄慕兰仍不满意,她希望陈志皋能为伍豪正面辟谣。陈志皋说:“看来只好请外国律师帮忙了。”黄慕兰听后马上催问:“那你赶快找一位信得过的外国律师。”
说来也巧,在上海有一位名为巴和的法国律师,他与陈志皋是至交。巴和有一个癖好,就是酷爱中国古董。陈志皋对黄慕兰说:“找巴和先生做这件事,我的损失可就大了。”“有何损失嘛!为朋友办事,谁不知道你的豪侠仗义呀!”黄慕兰知道陈志皋的性格,故意用激将和恭维的话来回答。
对这位女朋友,陈志皋实在是太爱了,为满足她的要求,就是让他摘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拼命去干,更何况他本身就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律师。
说到这里,陈志皋不免想起十年前的一件事。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后的1921年10月4日,上海法租界巡捕房逮捕了总书记陈独秀,并由会审公堂提审,当时他父亲陈琪寿就是刑庭的庭长。事发后,共产国际驻华代表马林经过多方斡旋,邀请巴和律师亲自承办此案。当时中共花了不少钱,也出了许多力,终于使陈独秀获释。
想到这些,陈志皋思忖再三,便从他父亲的保险箱里拿出一幅祖上珍藏的古画,将它送到巴和府上。巴和一见古画,两眼顿时炯炯发光,但他也马上意识到陈志皋可能有要事求助于他,于是开门见山慷慨而又豪爽地说:“陈先生有何难处,鄙人定当尽力帮忙!”陈志皋见巴和律师已答允,便拿出一份以巴和律师名义草写的辟谣启事,请他尽快刊登在上海滩影响最大的《申报》上。
3月4日,《申报》在显著位置以醒目的大字标题,登出《巴和律师代表周少山紧要启事》:
兹据周少山君来所声称:渠撰投文稿曾用别名伍豪二字,近日报载伍豪等二百四十三人脱离共党启事一则,辱劳国内外亲戚友好函电存问。惟渠伍豪之名除撰述文字外,绝未用作对外活动,是该伍豪君定系另有其人。所谓二百四十三人同时脱离共党之事,实与渠无关,事关个人名誉,易滋误会,更恐有不肖之徒颠倒是非,藉端生事,用特委请贵律师代为声明,并答谢戚友之函电存问者云云前来。据此,合行代为登报如左。事务所法大马路四十一号六楼五号,电话一万三千二百三十九号。
这则启事设计十分严密,在法律上也无懈可击。黄慕兰让陈志皋以周少山的名义来辟谣,在启事中又说伍豪只是自己的“别名”,这个巧妙的技术处理,使人们更容易辨别出那份所谓脱党启事是伪造的谎言。这则启事刊出后,取得了明显的反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