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玖

更新时间:2024-04-22 10:46

陈春玖,1959年生,福建莆田人,汉族,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人物经历

1959年1月,陈春玖出生在福建莆田沿海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兄弟姐妹多,人多地少,家境贫困。怀着“让大家吃饱肚子”这一朴素又美丽的梦想,19岁的他怀揣着150元钱,背上只有几件破旧衣裳的行囊,踏上火车开启北上的之旅。经过多年的打拼,陈春玖创办了自己的公司。

心地善良 一身正气

陈春玖经常主动帮助在京老乡解决难题。1990年,一些不法分子流窜京城,与当地流氓地痞互相勾结,敲诈勒索、绑架抢劫莆田籍商人,严重威胁在京乡亲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也极大影响了首都的安定稳定。一时间,在北京的老乡们人心惶惶,生意难做。陈春玖不惧歹徒的威胁与恐吓,把个人安危置之度外,勇敢地站出来,发起成立“在京莆籍乡亲治安联合会”,并挑起会长的重担。经过五年密切协作,“在京莆籍乡亲治安联合会”共协助侦破200多起案件,抓获犯罪分子137人。

在京闽商的大当家

2003年,陈春玖被在京老乡推选为北京市福建在京企业协会(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前身)第一任企业家会长,带领在京闽商共谋发展。他率先确立建设“大商会”的发展理念,打造大商会平台,商会由此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会员由成立之初的几十人到20000多人。

在会长岗位上,陈春玖努力打造大商会平台,以服务首都、服务家乡、服务会员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会务活动。如今,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已先后成立了10个地市分会,12个行业分会,1个女企业家商会发等。由商会牵头成立公募基金会——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四是经北京市民政局评估综合分数第一,被授予“5A级社团组织”“北京市社会组织示范基地”“先进社团组织”等。

乐善好施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998年,他捐赠90万元在家乡修建水泥村道,开始了慈善公益之路。陈春玖本人及集团公司在支持北京申奥、北京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福建家乡铺桥修路、救灾救济、捐资助学、体育事业、治安基金、慈善总会以及福建新农村建设、农民发展生产、结对子扶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累计捐款1亿余元。此外,他心系家乡莆田,筹资建设莆田市博物馆,带头捐款600万元;修建莆田市体育中心、妈祖金身工程、贤良港祖祠、妈祖阁等,带领在京莆商多次捐款共1亿多元。

陈春玖在闽籍企业家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2010年11月,陈春玖牵头发起成立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成为北京市第一家由商会组织发起成立的公募基金会,为会员企业家搭建献爱心公益平台,努力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公益慈善、光彩事业。商会被福建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光彩事业促进会评为“支持闽西北灾区重建家园突出贡献奖”。四年多来,基金会共募集善款1亿多元,带动全体会员企业捐资捐物达30多亿元,涵盖受灾群众、贫困学子、孤寡老人、残疾弱势者、重大病患者等。

社会职务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人物荣誉

2003年10月:被中共莆田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评为“优秀会长”;

2006年07月:被中共福建省莆田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8年11月:荣获第七届“北京市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

2009年04月:被福建省红十字会授予“福建省红十字会荣誉理事”;

2010年07月: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评为“朝阳区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

2011年01月:被海峡都市报评为“2010福建经济年度人物”;

2011年06月:被中共福建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07月:被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1年07月:带领莆田市驻京流动党工委被中组部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党组织”。

任免信息

2017年8月13日,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陈春玖当选为福建省工商联兼职副主席。

2023年3月31日,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第五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顺利举行,陈春玖书记当选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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