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5-06 11:01
陈桂光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中共兴宁市委书记、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九次党代会代表。2013年10月由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岗位上退休。
1971年10月后,任兴宁县福兴公社锦华大队团总支副书记;1974年3月后,任兴宁县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工作组长;
1975年6月后,任兴宁县福兴、大坪公社、党委委员、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5月后,任兴宁县官庄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1983年11月后,任兴宁县径南区党委书记;1984年9月后,在省委党校干部班读书;
1986年8月后,任兴宁县农委副主任、主任、农村部副部长、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0年6月后,任兴宁县(市)副县(市长)、党组成员(其中:1991年6月兼任县政法委书记);
1993年2月后,任中共兴宁县(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
1996年4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后,任中共丰顺县委书记;
2003年3月后,任中共丰顺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2005年12月任中共兴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中共兴宁市委书记、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8月起,任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政策法规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工作。
2013年10月2日,免去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一职,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