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21:21
陈诜(1642年—1722年),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曾任工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务。
清康熙年间工部尚书
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当地不习农桑,诜奏请免除赋税,奖励耕种,两年内垦田数千顷,民食丰足。又从家乡海宁请去十来名妇女养蚕织绸,示范推广。从外省采购果木树种,劝民种植,以增物产。并创办从新书院,讲学论文,以培养人才。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
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