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20:10
西安市盐务管理局是隶属于西安市商务局的二级局,正处级建制。
西安市盐务管理局受西安市人民政府和西安市商务局领导,是陕西省唯一不受陕西省盐务管理局直接领导的盐务管理机构。
西安市盐务管理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手续还在办理当中,下属处室并未组建完成,日常行政管理行为暂时都以西安市盐务管理局的名义做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军:西安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杨霄:西安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西安市盐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各区县盐业公司以及招商局(商贸局)下属盐政科(办公室)。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