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30 11:03
成化十七年(1481),考中进士。丁外艰,服阕,授刑部四川司主事。
弘治元年(1488),升任刑部山东司员外郎。不久,升任陕西按察佥事。
弘治六年(1494),升任陕西按察副使,兵备固原。练士卒,广刍粟。历经九年,境内安定。
弘治十四年(1501),调任福建按察使。陶琰在福建清廉耿介,每餐只有一蔬。
弘治十七年(1505),调任浙江右布政使。半年积累羡银三千余两,全部进入官帑。
正德二年(1507),升任刑部右侍郎。陕西游击徐谦揭发御史李高。徐谦是宦官刘瑾的同党,刘瑾受贿后更是替徐说话,欲置李高于死地。陶琰去查办此案,弄清真相,为李高申冤。刘瑾得知消息,勃然大怒。假借其他事情将陶琰打入诏狱,罢免他的官职,罚米四百石输边,追夺诰命。
正德六年(1511),转任南京刑部右侍郎。
正德七年(1512),刘七等准备进犯江南,王浩八进犯衢州。进陶琰右都御史,巡视浙江。到任时,刘七等已经被镇压,王浩八投降。遇上宁波、绍兴的海边飓风大作,居民淹没数以万计。陶琰出帑金赈灾,大筑萧山至会稽海堤五万余丈。奏设兵备道守要害,防止王浩八的同党出没,遣将击斩其首领,加俸从一品。筑城开化、常山、遂安、兰溪,境内安定。复命总督漕运,七次上疏请求归乡,得到批准。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复任原官。陶琰三次总督漕运,军民习其政,不严而肃。加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
嘉靖元年(1522),召拜工部尚书。
嘉靖二年(1523),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同年秋,屡次请求退休,得到批准。加太子太保,乘传归,有司每年问候。
嘉靖七年(1528),进阶光禄大夫。
嘉靖十一年(1532),去世,享年八十四岁。赠少保,谥恭介,谕祭九坛。
陶琰清廉俭朴,每餐只有一个蔬菜。每次到任和离任,行李只有三竹笥。
高祖父:陶子敬
曾祖父:陶伯清
祖父:陶春
子:陶滋
《明史》:当正、嘉之际,士大夫刓方为圆,贬其素履,羔羊素丝之节浸以微矣。陶琰诸人清操峻特,卓然可风。南都列卿,后先相望,不其贤乎。琰之督漕,充嗣之守御,良永之遏钱宁,周金之弭乱卒,所竖立甚伟。至琰子之直节,廷弼、邦靖之笃行,尤无忝其父兄云。
李时:平居严毅,人不敢干以私,自奉节俭,自常禄外一毫不取。虽交游赠遗,一无所受,每罢归,行李萧然,惟三竹笥而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