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21:46
社会心理学中的群体行为(勒庞,1895),社会学的社会运动范畴(斯梅尔塞,1962;梯利,2004),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道格拉斯·诺斯,1981;埃莉诺·奥斯特罗姆,1993),以及公共管理学中公共物品(或集体物品)供给(奥尔森,1966;埃莉诺·奥斯特罗姆,1993)等有关集团利益或共同利益的追求问题,都属于集体行动的范畴。那么,何谓集体行动呢?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赵鼎新教授将集体行动看作是与社会运动、革命同一范畴的三个概念。他认为,集体行动,就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具有很大自发性的制度外政治行为;而社会运动就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高度组织化的、寻求或反对特定社会变革的制度外政治行为;而革命,则是有大规模人群参与的、高度组织化的、旨在夺取政权并按照某种意识形态对社会进行根本改造的制度外政治行为。从以上三个概念的界定中,我们发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被看作是制度外的集体性政治行为,从而与选举等制度内的政治集体行动相区别。[ 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P2-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因此,它们都属于查尔斯。梯利所说的“斗争政治”范畴。
美国经济学家曼库尔。奥尔森以毕其一生的精力研究集体行动而著称于世。他先后发表《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的兴衰》以及《权力与繁荣》三部著作来提出他集体行动的理论。其中《集体行动的逻辑》揭示了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并非必然产生集体行动的根源在于集团内广泛存在的“搭便车”现象,正因为集团共同利益是一种公共物品,即使成员不付出成本也能坐享收益的物品,因而,一个理性的人是不会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的,因为这要花费私人的成本,而收益却是集体共享。所以,为了克服这种“搭便车”困境,奥尔森设计了一种强制和“选择性激励”的组织策略,前者指依靠一种中央集权的方式来迫使集团成员参与集体行动,而后者指正面的奖励与反面的惩罚相结合,对参与集体行动的成员实施奖励,而不参与者进行惩罚。《国家的兴衰》是奥尔森运用其集体行动理论解释一个国家为何兴衰的原因。核心观点是大量存在的分利集团的成功集体行动阻碍了国家的进步和繁荣,而在一些重大的灾难和变故之后,社会的分利集团被打碎,从而有效地阻碍了这些分利集团的集体行动,整个社会或国家因而获得繁荣,如战后的日本。《权力与繁荣》则分析了为什么有些国家的政府能促进经济的繁荣而有些国家政府却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还有,苏联经济体制解体后,为何市场体制并没有使它繁荣起来,反而陷入长久衰退的困境?等等。奥尔森认为,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是:一方面,对所有的个人权利必须清晰明确地界定并使之具有安全性,合约能够公正有效地执行;另一方面,不存在对私人权利的掠夺。在此基础上,奥尔森创立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学概念,即“市场扩展性政府”。它是指有足够的权力来形成和保护私人产权、有效地执行合约、形成对掠夺个人权利的约束,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集体行动贯穿整个人类社会的始终,只要存在单个个体无法实现的公共物品的供给的合作问题,就存在集体行动的现象。作为一种理论,对集体行动的研究,贯穿社会科学的整个领域,只要存在克服合作中“搭便车”困境的问题,就需要利用集体行动的理论分析框架。诸如制度变迁、公司治理、社会运动等等领域都属于为了达到一个组织的目标而进行集体行动的过程。而且还利于身体上的帮助。因此,对集体行动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络释义
collective action
三、绩效荣誉团队汇聚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组织坚固的团队,让成员瞭解个人绩效永远是建筑在团体绩效之上,团队有绩效,个人才有绩效,团队成员应共同分工努力达成集体成...
短语
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
生存要求集体行动Survival Demands Collective Action
有组织集体行动Organized Collective Action
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集体行动计划CAP Collective Action Plans ; CAP
集体行动非常必要Teamwork is essential ; it gives the enemy other people to shoot at
而集体行动But Class Action
集体行动条款Collective Action Clauses
集体行动的问题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
〔摘 要〕有关集体行动的研究在国内学界正成为一个跨学科的显题,本文旨在对这一研究领域作一个简要的考察并提出一些判断。作者发现,目前对于集体行动的研究,在研究取向和方法上,运用结构性分析居多而过程分析较少;运用理性主义分析居多而建构主义分析较少;另一方面,在过程分析和建构主义分析的运用逐渐增多的同时,多种研究取向和方法也开始有相互融合的趋势。在研究议题上,既有研究主要涉及集体行动发生的原因、政治机会机构、动员结构、策略和手段、话语等方面,有点遗憾是,大部分研究在这些议题上缺乏足够的理论关怀以及必要的实证方法的支撑。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集体行动或者集体行动的新的特征的大量出现,挑战了很多既有的理论,它需要研究者们给予更多的关注。
〔关键词〕集体行动;结构分析;过程分析
中国自1990年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新型的主要集中在经济和利益层面的社会矛盾或社会冲突逐渐增多,尤其是在基层社会,几乎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也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研究者的关注。这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在近些年来开始逐渐增多,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们在不断地学习和借鉴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同时,也致力于本土化理论的建构。
在这类文献中,有一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概念,如“集体抗争”、“维权行动”、“群体性事件”、“社会冲突”“社会运动”、“集体行动”等,而且每一个概念又往往包含一系列的子概念。研究者们在阐述自己所使用的概念时,往往坚持该概念在内涵或研究方法上的独特性。
为了便于研究者之间的学术对话或交流,本文使用“集体行动”概念作为研究当前中国社会矛盾或冲突的一个统摄性概念,〔1〕并把以上述的各个概念为“标签”的文献统称为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文献。总之,本文所考察的主要是国内学者研究中国大陆1990年以后的“集体行动”的基础性研究的文献。
本文的述评方法有两个。第一,以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为参照。首先,因为其理论与方法的相对成熟,在参照中可以比较清晰地了解中国集体行动研究的基本状况;其次,一些研究者借鉴和使用了一些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并开始展开了对话;最后,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在发展中的一些探索和困惑,也可能是中国研究者们需要面对的。第二,本文交织地使用劳丹式的“概念问题”和“经验问题”两个角度来评估这些文献。〔2〕
本文分为“研究取向与方法”和“研究议题”两个部分依次进行讨论。
一、研究取向与方法
1. 结构分析和过程分析
结构分析方法可以简单地界定为以“结构”为核心概念,研究对象是所有的集体,试图通过个人与集体与相关集体之间关系来解释这些个人与群体的行为,一个基本的前提假设是集体行动中的参与和行动是与社会组织的划分相一致的。〔3〕在本文所考察的文献中,运用结构分析方法的研究最多,而且主要集中在对产生农村集体行动的基层政府与社会结构特征的分析。
代表性的研究如,赵树楷认为农村社会的冲突主要由基层政府对农民的“利益剥夺”造成的;〔4〕张静通过对基层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联结构及其角色的变化的分析,认为当前的基层政府是一个稳定程度较低的基层结构,并日益卷入社会冲突之中。〔5〕在同一个脉络里,于建嵘则把这种分析延伸到对农村权威结构的分析,认为利益分化和冲突及基层政府行为失范而造成的农村权威结构失衡,是农村社会政治性冲突的基础性根源,同时,这种失衡的起动因素主要依赖于具体的诱发性事件。〔6〕
随后的研究者在不断地拓展这项研究。如张玉林认为在以经济增长为主要任期考核指标的压力型政治/行政制度下,地方官员们与追求利润的企业家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政经一体化体制”。在这种体制所催生的环境冲突中,对处于先天性的弱势地位的农民而言,伴随着暴力的“群体性事件”就几乎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促使企业和政府让步的途径。〔7〕肖唐镖认为“自90 年代中期以后, 他们(农民) 的行动越来越带有‘迫逼性‘的特点”。〔8〕这类文献均强调了结构特征对发生集体行动的决定作用。于建嵘在这个理路下,提出“压迫性反应”的解释框架,〔9〕认为在某些情形下,集体行动的原动力并不是基于行动主体的选择,而是基于对“集团”(参与者的集团)内外压力的反应,并借此来修正和补充当前流行的解释集体行动的“选择性激励”理论。于建嵘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把这种结构分析方法转向了对农民维权抗争活动内在结构中的“行动取向”的研究。〔10〕
结构性分析也被运用于对都市集体行动的分析,代表性的研究如冯仕政考察了单位的异质性对集体抗争发生机制(反过来说也就是控制机制)的影响即单位特征的分割效应。冯的贡献在于没有采用“结构-行动”这样简单的对应式的模式,而是综合运用了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一些主流的解释框架,在结构与行动之间加入了机制这个环节,构成“结构-机制-行动”模式,其中的机制,被归纳为“制造相对剥夺”,“提供政治环境”,“便利资源动员”等。〔11〕但冯对上述的三个机制在一个具体的分割效应中相互间会是怎样的关联或相互影响,并没有给出一个有效的说明,同时,这项研究在总体上仍然是一种静态的视角,无法照顾到抗争事件复杂的互动过程。
研究者们也在对这种结构性分析方法的不足进行反思。如孙立平针对静态结构分析具有“结构上的不可见性”的缺陷,提出了“过程-事件分析”研究策略,即“力图将所要研究的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并将过程看作是一种独立的解释变项或解释源泉”。〔12〕应星拓展了这种研究方法,认为“叙事”方法与逻辑-科学话语同样是一种基本的认知方式,对于丰富社会学的想象力有着重要的意义。〔13〕在具体研究中,应星、晋军通过讲述西南一个水电站的移民集体上访的故事,展示了弱者如何通过“问题化”的技术在中国当代独特的社会权力运作机制中传达出来,而且在集体上访及与其相伴生的集体“闹事”过程中可以发现农民与国家各自的行动的策略和边界。〔14〕随后应星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里通过说故事的方式揭示了新时期发生在集体上访这样的正面遭遇时,权力是如何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实践中运作的。〔15〕李怀在一项对城市拆迁所引发的集体行动的研究中展示了其“不确定性”的特征。〔16〕他批评“结构”解释夸大了社会政策等结构性条件对利益主体(行动者)行为选择的制约性,轻视了行动者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事实上,利益主体是追求多元化目标的能动的“行动者”,同时“行动者”之间存在一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他们对利益的表达自然显得复杂而不确定。
“过程-事件的分析”对行动者的假设契合了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中的建构主义视角,即认为行动者是嵌入社会并被社会性地构成的存在,并且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中改变其界限与特征。杨继涛利用这种方法,对鲁西南某景区开发引起的社会冲突进行的细致研究,展示了一个结构分析无法发现的机制和过程,即“发生在传统的农村社区的一系列冲突,不仅是利益的争夺,更是两种基于不同知识型态的观念的较量;在这种冲突中,随着各种斗争策略的运用,新型的权力网络逐渐形成,这一权力之网反映的不是冲突某一方的妥协或胜利,而是双方互相‘学习‘从而创造新关系的过程。”〔17〕
本文至此,似乎给读者这样一个印象即对“结构分析”和“过程-事件分析”抱着抑前褒后的态度,事实上,在本文看来,这两种方法各有长短,前者能提供集体行动的一些关键的初始条件和情境,但往往无法对结构与行动之间的“衔接处”给出有效的说明;后者展示了集体行动的一些关键的机制和过程,却不能说明为什么恰恰是这些机制在起作用而不是那些。按照查尔斯·蒂利的说法,前者是大范围的原因,后者是小范围原因。〔18〕由此,本文认为,两种方法的结合似乎更有益于我们的研究。学者张静在运用结构/制度分析时称需要重视“过程”(“事件”)因素,认为它们之间是密不可分的。〔19〕近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倡导这两种方法的融合,如渠敬东提出坚持结构分析和机制分析相结合的学科视角,处理现代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大问题。〔20〕而当前的研究现状是大多数研究者采用的是结构性分析,而运用“过程-事件的分析”的研究还显得非常薄弱。本文认为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需要更多的“过程-事件的分析”方法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多种方法的融合。目前有研究者开始尝试融合这两种方法,如张磊在中观与微观层次上使用资源动员和政治过程理论、在宏观层次上使用利益集团理论的社会政治现象,并把这两个层次结合起来考察业主维权运动产生的深层原因和动员机制。〔21〕孟伟在考察滢水山庄业主集体行动时展示了城市业主在进行维权活动中,以行动性集体进行策略性行动的行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