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3 20:35
《雨王汉德森》是美国作家 索尔·贝娄的代表作之一。作品讲述主人公汉德森为了寻找精神危机的出路而深入非洲腹地,经过一系列的历险最终完成了精神转变。
《雨王汉德森》小说分为三大部分:汉德森在美国的生活,到非洲之旅及回到美国。主人公汉德森出身名门,他的祖辈在政界学界都享有盛名。55岁的汉德森继承了300美元的遗产,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他本可以过一种物质优裕的世俗生活,但这个自称二流子的壮年人从没感到满足过。在现实生活中,他制造无数麻烦,他行动粗鲁无礼,因为他内心有很多怨气。他的第一任妻子和他门当户对,但是他只是为了讨父亲欢心而结婚;他爱好养猪,却把产业搞得乌烟瘴气,也和邻居冲突。他试过用体力活来转移或者消除他内心的呼喊,但是始终无效。 粗暴产生粗暴,愤怒增加更大的愤怒。看不到生活意义的他逃离了原本的生活,踏上非洲大陆的旅程。在经历了阿内维和瓦利利两个部落的冒险与探索后,汉德森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懂得了人的价值,怀着对人生新的希望重新返回美国。
二战后美国经济发展迅速,进入了物质丰裕社会。随着社会及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享受着越来越多先进科技所带来的福利。但是许多问题也开始威胁着人类的存在。由于战争和经济危机,整个社会体系倾向于崩塌,人们开始迷失自我,渴望找到自我的存在位置。在这样嘈杂混乱的社会下,没有精神上的支持和指引,人们对周边荒诞无序的生活感到困惑。这样的困惑开始动摇着人们的存在。社会的繁荣富足使人们感受不到或者懒于感受潜在的危机。物质的增长并没有和人的精神状态提升成正比。金碧辉煌不过是海市蜃楼的幻影,尾随而至的是不安、困惑、焦虑、孤独、隔离感和陌生感。
存在主义者正是从这些现代人挥之不去的情绪中开始了关于存在的疑问。为了找到一种理论来印证自我存在,存在主义顺应历史要求而生。海德格尔和萨特等存在主义大师面对种种困惑,在著作中宣扬生死同一,自由选择的存在哲学。
存在主义影响深远,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流行开来,在美国的影响离不开美国国内危机的启动作用。“荒诞派”、“垮掉的一代”“嬉皮士”等运动都受到存在主义的影响。存在主义文学以存在主义哲学作为思想基础。存在主义又称生存主义,旨在鼓励人们获得真实而有意义的存在。许多存在主义学者倡导自由选择和责任,也相信萨特所说过的“存在先于本质。”
贝娄被看作是存在主义作家的代表之一。寻求真实的存在是贝娄小说中的不变主题。在存在主义的影响下,贝娄在他的作品中将当代美国社会的生存困境与现代人特有的苦痛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其最终目的是想通过在现实世界中寻找到一种新的秩序来解决自我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在索尔贝娄看来,现代社会普遍的精神困顿以及传统存在主义价值的失落,是与物质主义极度发展相联系的。
《雨王汉德森》作品背景:以剖析20世纪知识分子的心理为背景,其作品所反映的是一个生活在优裕环境里的知识分子自愿放弃城市生活,走向荒原去完成心灵的自我救赎的过程。主人公汉德森是20世纪上半期美国“荒原观念”的代表。
尤金·汉德森
汉德森,50多岁,身高6尺4寸,体重230磅,具有足球运动员体格、吉卜赛人的肤色、老爱骂人乱叫、对人张牙舞爪、点头摆脑,参过军,获得过紫心勋章。他是一个在物质富裕的社会中却备受精神折磨困惑的人。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300万美元,这是纳税后的数字。他经常喝醉酒、和人打架,在公共场所大声喧闹。他也曾被警察逮捕过,在沙滩上疯狂地扔瓶子。他的女儿和儿子都不喜欢和他交流。他爱他的女儿,却不知道如何照顾她,而他的儿子也拒绝他提出的当医生的建议。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他觉得自己的精神生活出现严重危机。
莉莉
莉莉粗心大意、不爱清洁。与汉德森结婚后,莉莉竭力想摆出一付女主人的样子,但实际上她对暴跳如雷的汉德森一点办法也没有,她不懂得如何去和汉德森进行正常的交流,她不了解汉德森的真正想法。更为重要的是,她的懒惰使得汉德森感觉不到家的温馨。她会忘记洗她的卫生带之类的东西。
《雨王汉德森》重现了索尔·贝娄的索求主题,小说的主人公汉德森是个表面妄自尊大,实则脆弱敏感的人,不堪于内心焦虑,他离开文明发达的美国到心中的净地非洲索求生存的动力,缓解对死亡的恐惧,终于得以新生。
《雨王汉德森》主题思想:在现实焦虑的生活中,不断地进行精神索求与超越。
汉德森出自名门望族,受过正式教育,还从父亲那继承了巨额财产。如此优越的条件却使他一度陷入“两难困境——充裕中的精神空虚:一种如同物质贫乏那样可怕的精神空虚。”他这种不确定的情绪应被理解为焦虑,人焦虑的东西“是不确定的,但其不确定并不单纯就是缺乏确定性,而是在本质上不可能加以确定。”在焦虑中,汉德森不顾任何人的情面发泄自己内心淤积的苦闷和烦恼,如在海滩上用弹弓打玻璃瓶引起旅客的极大不满;蔑视犹太人的宗教禁忌,在祖先高贵的庄园里养满了猪;还当着莉莉朋友的面,像陌生人一样和她打招呼,装出自己对前妻一片忠心等。然而这些叛逆行为使他内心的不满却更加严重,焦虑加速蔓延,这说明了焦虑是不能掩盖也无法逃避的。
当他不能从周围个体中获得满足时,他的不满开始指向他自己。这首先通过他对自己外貌的恶心表现出来。
“恶心”和“焦虑”有相同之处,都揭示心灵的不安和索求。汉得森”有“多疑的眼睛”和“巨大的鼻子”,这完全“不是张普通的面孔,倒像一座尚未竣工的教堂。”木片击中他的鼻梁后,他没感到痛,却只想到“真理是随着打击而来的。”为了获得真理,他多次扬言要把自己的脑袋打开花。然而,对真理的执著激起了更深刻的焦虑和自我否定。其次,存在的现实使他一直处在一种悬置的状态下,这主要是因为他无法接受现实中的他与想要成为的“他”之间以及周围人们的实际生活情况与他幻想他们应该生活的状况之间的惊人差距。
伦若克斯小姐的猝死不啻是使他不安的最佳证据。她生前是个性情古怪的老处女,死后除了平时收集起来堆得满屋都是的破旧东西外,只剩一具被贴上“不许动”标签的尸体。这提醒他生存本来就是荒谬的,“而今再也没有人真正在生活中占有一席地位啦,人们大都认为他们所占的这一席地位按道理是属于别人的。不得其位的人世上到处都是。”正因为这种格格不入的观念,他有意把自己隔离起来。他的离经叛道即柯恩所说的“高度蓄意的粗俗”,他“坚持充满敌意的贬斥与反叛姿态,疯狂地发泄着他精神上受到的挫折,在那张荒诞不羁的面具和低俗的行为背后,汉德森深受一股他自己都无法肯定的欲望的折磨。”这就是那搅乱他生活,每天下午发作“我要”的声音,他“越愈压制它,这声音就愈大。它只说一句话:我要,我要,我要!”当呼声不能平息,索求得不到答案时,他内心的焦虑就愈加沉重,如同即将爆发的火山。
汉德森焦虑还原因他极度惧怕死亡。贝娄曾说:“汉德森真正寻求的是一剂克服死亡恐惧的良方,而他不能容忍的也是这种经久不衰的恐惧:一种我们大多数都将其视作生命的条件而他莽撞地抵抗的无从确定的无穷的恐惧。”
厨师伦诺克斯小姐被他的吼声吓死一事是他离开美国的最直接的原因,迪克被淹死,父亲悲伤而死和莉莉的父亲醉酒自杀身亡等都在他的精神上投下了阴影。一方面,死亡像水族馆紧贴在玻璃上的章鱼那样,向他预示着末日必定降临;另一方面,他发现既然物质充裕的环境不能抚慰内心的焦虑,死亡也无法避免,他可以选择其他环境和生活方式勇敢地面对生存的挑战。
汉德森对付焦虑的种种姿态和他对事物和道德价值的冗余体验都表明他已陷入到一场心理危机中,这将读者带入到他内心深处的冲突中。小说中汉德森旅非前的焦虑部分叙述十分缓慢,读者的注意力仅仅被他要讲清自己去非洲的原因吸引着,但它始终没有变得更明晰。汉德森自言自语地反复表达着同一个观点(即他是焦虑的),有些是深刻的,但全部没有推进情节。如第三章,它由他未加任何特殊提炼地说出来:他首先提到养猪的动机,突然发现自己这样讲根本没有涉及到去非洲的原因,于是想讲他的父亲,但还没开始他就止住了。接着就转换到在部队里曾被别人剥光衣服除虱,由此联系到被木片击中发现真理随打击而来的事件。此后他不再停下来思考是否连贯,所有的片断如同脱线的珍珠呈现在读者面前:养猪、干苦活、学父亲拉小提琴、和莉莉相遇相爱以及产生矛盾等事件并置,这些并置事情并没有改变汉德森讲叙的初衷,回忆时毫无顺序地出现只不过重申了他的焦虑。
《雨王汉德森》的索求主题有如这条坚韧的茎,将汉德森的实际生活和心路历程集中在一起。
汉德森身心疲惫地离开美国,开始在理想中的净地非洲旅行以求回到人类原始的无忧无虑的状态。这次非洲之行与其说是旅行,不如说是自我流放。他根本没买返程票,所带物品几乎没派上用场,最重要的是,这是次没有目的地,没有时间限制的流放,它不仅涤荡了他的心灵,也使他认清生存的本质,实现了真我的回归。他的流放是自己施加的,这是他抵御焦虑的惟一方式,也是他达到最终目标(像威拉塔莉那样的超越时空永恒的存在)的途径。
汉得森在安内维部落的经历围绕三个典型意象展开:打火机,雨衣和炸药。它们被他当作炫耀的玩物或礼物都表明他对物质社会还保留了些许期待。但是,它们都象征与水相对的火,给饱受旱灾之苦的村民带来了担忧和恐惧。后来因为用炸药炸死青蛙,他彻底破坏了整个部落,也使自己的努力毁于一旦,被赶出安内维。
从表面看,离开安内维部落后汉德森又退回到以前悲观脆弱的状态,实际上,他对人生有了许多新的看法。第一,格伦——多——莫拉尼(人要生存),这正是他索求的东西。威拉塔莉告诉他“世界对小孩来讲是陌生而新奇的,可是他已经不是小孩了,”这些听似模糊的语词在他心里掀起了波澜,他“对这个奇幻的世界充满的孩子般的幻想,正因为此他成为了一个不能真正面对现实的耽于想象的不成熟的孩子一样的男人。” 尽管当焦虑和死亡把他推向绝望的深渊时,对生命的执着和好奇激励他再次振作起来,汉德森还是应该和其他成年人一样肩负起必要的责任,认真地对待生活,不能一味退缩。第二,在前一点的基础上,他开始思考自身价值。汉德森渴望能达到威拉塔莉的苦修(Being)的高度,但他还只在“变成”(Becoming)的路上徘徊。汉德森的焦虑和他对生活的热情使他具备苦修的基础,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决定要实现真正的存在。最后,随着他不断深入到非洲,和部落居民倾心交流后,他找到了归属感;忘记了属于现代社会的自我之后,他自身逐渐散发出原始的美。虽然自我解嘲地认为这种姗姗来迟的美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还是个爱美的人,即爱生活的人。事实上,更让他吃惊的是阿内维部落有着“源源不断的美”。上述三点可以被理解为汉德森索求的结束。
汉德森曾在书中看到“对待罪孽要永远宽大为怀,无须首先做到正直无私”这句话虽然老被他念叨着,但是他怎么也找不到其出处,就像他心中呼声,尽管他竭力想满足,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他所索求的一样,它们隐喻了小说的索求线索。只有当他积极探索生存的意义后胸中的呼声才逐渐平息。
汉德森从流放经历中汲取深刻的人生哲理及并转变人生态度。首先,他接受了一直不敢正视的观念:“人一死就完全死绝了。”伦若克斯小姐的死告诉他人死后不再有灵魂的复苏。在薇拉塔莉的熏陶下,他消除了自我中心思想和种族优越感,能理性地看待死亡了。他看到倒挂的尸体后体内高涨的异样反应不仅有恐惧,还有同情与惋惜。
死亡是一切事物都无法逃避的最直接的现实,但是它并没有限制人们的自由,而是把人们从对死亡恐惧的禁锢中解放出来。
汉德森开始实施拯救自己和他人的计划。瓦利利部落的国王达孚认为人要恢复兽性,从高贵的野兽(如狮子)身上汲取能量来履行高尚的行为。但汉德森修正了他的观点,因为即使他能和狮子和平相处,也能像狮子般行走吼叫,他发现狮子还少了一些东西,即“作为人所具有的渴望”。“即使说一头野兽享有大自然赏赐的福分,那又怎么样?我们在孩提时代结束之前,也享有这种赐给生灵的部分。而现在,是不是我们应该完成另外一种事业——第二号工程计划——第二次赐福呢?”因此人必须把握现在展望未来而不是退缩到过去,就他而言,当一名能救死扶伤的医生是实现他第二号工程计划的最佳选择。
当汉德森经历了火烧丛林、炸坍水库和担任瓦利利族的雨王等一系列的疯狂举动之后,汉德森完成了自我救赎的历程,终于领悟到生活的真谛是要对人类有所贡献。
心理描写
心理描写就是对人物内心的思想活动进行细致刻画,心理描写能反映人物内心的活动,也能表现人物的性格,所
以,心理描写是小说中刻画人物思想性格的重要手段之一。
《雨王汉德森》是一部以剖析上世纪知识分子的心理为主题的小说,其所反映的其实是一个生活在优裕环境里的知识分子自愿放弃城市生活,走向荒原去完成心灵的自我救赎的过程,所以对小说中的人物的心理剖析就成了重要组成部分。贝娄在讲述美国富翁尤金·汉德森进入到非洲的荒蛮之地,与部族土著的交往中,经历了从优越到困惑、从富足到贫穷、从百无聊赖到精神升华的过程,小说正是通过大量的心理描写来揭示人物的内心活动,表现人物丰富而复杂的感情以及人物内心转变的过程。如在小说的前一部分,生活于富裕中的汉德森精神极度空虚,又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当过野战兵等经历,到处与人打架斗殴,这说明汉德森的内心非常空虚,因此,他的心底里老是有一个“我要,我要”的声音在回响着,让汉德森愁肠百结,无法平静下来:“我给它唱支歌,或者朗读点什么给它听。可是毫无用处。我有时会换上一套工作服,爬上梯子,去涂抹天花板上的裂缝,或者去劈柴,到外面去开拖拉机,在猪舍里干点什么。不行,都不行!在乡下也好,在城里也好,不管是打架,还是酗酒,还是劳动,这呼声一直紧跟着我。”这种心理状态表明了汉德森内心的纠结,说明他在衣食无忧、人人羡慕的生活里,并没有得到心灵上的安宁,他一直是百无聊赖并无所适从,一直感到自己的灵魂没有地方安放。55岁的他曾经想过要去学医,但最终在家人的反对之下退缩了。因此他的内心便一直鼓噪不安,仿佛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驱使他对生活重新做出选择。
在汉德森进入了瓦利利部落,与那里的国王达孚成为朋友,听到国王推心置腹的话语时,作品中又出现了一大段的心理描写:“我(指汉德森)心里感动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我感到我的脸越拉越长,直到像城市里的一个街区那么长。由于我们这谈话非常高尚,我被狂热和心情激动弄得浑身像着了火一样。眼前我看到的东西,不仅成为双重或者三重,而且带着无数摇曳的光晕,有金色的、红色的、绿色的、茄色的等等,都呈同心圆的形状,环绕着每一件物体转动着。”这是一段非常精彩的心理描写,作者为了表现汉德森听到知心话时的激动情绪,故意使用了夸张的手法,写出了由于激烈的心理活动而引起的身体上的种种反映,把一种内心的活动转化成了“脸越变越长”、眼前有“无数摇曳的光晕”的生理变化,这些精彩的句子真实地传导出人物心底的感受,也让读者感受到汉德森心灵所受到的强烈震撼。
细节描写
细节是文艺作品中描绘人物性格、事件发展、自然景物、社会环境等最小的组成单位。细节描写要求真实、生动,并服从主题思想的表达。无疑,精彩的细节是小说中最诱人的部分,也是能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部分。细节在塑造人物性格、表现人物的成长时起着既细致入微又丰富多彩的作用,在这一点上,贝娄的小说语言表现得非常出色。在《雨王汉德森》一开头,为了给读者呈现汉德森富裕的家境和无聊的内心,贝娄特意安排了一个汉德森在父亲留下的书房里读书这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细节。汉德森的父亲留下了几千本书,其中还有不少书是他父亲自己写的,但汉德森打开父亲留下的书本,展现在他眼前的情景却是:“我父亲老爱拿钞票当书签,从口袋里随手掏出什么就用什么,5元的,10元的,甚至还有20元一张的。有些现在已不通用的、30年前的黄色大钞票也给翻出来了。看到这些旧钞票,我怀着恋旧之情,心里挺高兴。于是我锁上了书房门,免得小孩进来,便整整一个下午蹲在15级的楼梯上,把书一本本地抖来抖去,钞票从书页中打着转地飘到地上。”
汉德森本想从父亲留下的几千本书里查询一句哲学名言来勉励自己,但结果却查到了父亲留在书籍里的一张张的旧钞票。当这一张张发黄的旧钞票从书页里飘落出来时,这个细节的内涵是很丰富的:一是说明汉德森家族真是一个有钱的家族,他们可以毫不在意地把一张张的钞票遗忘在书本里;二是汉德森的家族又是一个精神多么空虚的家族,他们除了能看到手里的钞票之外,几乎不再拥有什么,即使当他们读书的时候,他们仍然不能忘记把钞票和书本联系在一起;三是汉德森的读书其实也只是摆摆样子,所以当他在书里发现了父亲的遗物时,他马上忘掉读书而去专心地寻找这些旧钞票,所以他读书的最终结局只能是,“我翻阅了好几十本,结果翻到的尽是钱。”
汉德森在瓦利利部族搬动木雕神像的描写是小说里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有人文韵味的场景,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这一时刻,因此产生了大量的精彩细节。贝娄先是细致地描写了木雕像门玛的巨大:“她是如此的巨大,如此的鼓鼓囊囊和形状怪异。她身上涂了油,在我眼前闪闪发亮。她身上爬着苍蝇,这些空中的小怪物中有一只站在她的嘴唇上,正在洗刷自己呢。一只受惊的苍蝇逃走时飞得多快呀!”而当汉德森即将抱起巨大的门玛像时,汉德森内心是把神像当成一个女性去对待:“我肚皮紧贴着她,双膝略略弯曲。她身上散发着一个有生命的老年妇女的气味。说真的,对我来说,她是个活人,而不是偶像。我们是以挑战者和应战者的身份来交锋的。”于是汉德森采用了和老年女性对话的方式,心里怀着温柔和感情去搂抱她:“我把脸颊贴在她的木雕胸部上。我弯下双膝,对她说,‘起来走走吧,最亲爱的。把自己弄得重一点是没有用的。即使你再重一倍,我还是要把你举起来的。”在这种奇特的对话之中,巨大的门玛女神竟然听话地移动了身体,汉德森成功地把她移动了20码,赢得了瓦利利族众人的欢呼。
小说中还有一个惊人的情节:得到了“森林雨王”称号的汉德森,被国王达孚邀去和他驯养的狮子见面,毫无心理准备的汉德森突然看到一个可怕的猛兽出现在眼前,甚至还被达孚强拉着手去抚摸狮子时,他的心情简直紧张到了极点:“这头野兽一直在旁边走来走去,国王情不自禁地抓住我的手腕,硬把我的手按在它的肋腔上。它身上的毛缓慢地在我的指尖下滑过,我感到指甲发热,就像五根点燃着的蜡烛。我手上的骨头也火辣辣的。接着,一阵恐怖的感觉像触电似的,从手臂一直传到了胸膛。”在贝娄精彩的笔触之下,汉德森心里那种惊恐万状的细微活动被形容成极其特别的“点燃着的蜡烛”和“触电的感觉”,慢慢地向着全身传送,也淋漓尽致地传送给了观众。
风景描写
因为《雨王汉德森》的故事主要发生在非洲腹地,所以对于非洲内地风景的描写也成了该小说里很吸引人的部分。贝娄运用大量优美的词汇来渲染非洲的美丽、荒蛮和壮观,如刚刚进入非洲时,走进一片荒无人迹的地带时,展现在汉德森眼前的山地景象是异常美丽的,而且是有生命状态的,所以贝娄采用了一系列的精彩动词来表现这一美景:
“你可以望见云朵就在山坡上诞生。山岩上升起一股水汽,这水汽和常见的蒸汽不同,它投下了美丽夺目的影子。我们每呼出一口气,风儿就把它朝我们吹回来。还有那静悄悄的星星,转着圈儿,唱着曲子。夜间归巢的鸟儿,抱着沉重的身子,扑翼而过。”在这无人区里,不但群山是美丽而寂静的,就连大地也都回到远古时代,回荡着野性的声音:“我将耳朵贴在地面上,真像躺在鼓面上那样。可能是一群野骡,也说不定是一群斑马,在飞驰而过。”
置身于这样的景色之中,汉德森似乎平静了许多,心灵也变得异常敏感,他突然感悟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联,这关联是自地球诞生那天起就有的:
“我感到自己回到了古代——真正的古代,而不是历史记载的那一套上所提到的古代。这是人类诞生以前的时期。我相信岩石和我之间,似乎存在着什么关系。”
无论是在景色描写或是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的描写中,贝娄都会时时迸发出一些精彩的比喻句,这些比喻句以出人意料的才华向读者展现着学院派的风范,以及贝娄驾驭语言的能力。如描写瓦利利部落周围的环境时,贝娄写到:
“这里多的是乱七八糟的白色岩石,看上去好像是造化无知地伸手从最没有用的东西里挑出来似的。天堂里必然也有一些很无聊的地方,这些石头就是从那儿直接掉下来的。”“太阳已经在落山了,好像在大声宣布它的下坠。岩石上的洞大都张着嘴巴。”这些具有极大动感的比喻,在视觉图像里增添了一种听觉的元素,不但把异域风情准确地传递过来,也把汉德森心底的感受精细地传递出来。同时,这些珍珠般的比喻增加了长篇小说的文学意味,使小说更加具有语言本身的魅力,也使读者能从语言欣赏的角度找到了阅读的快乐。
动物意象
猪
猪在小说中极具象征意义。贝娄在第三章里写到:“我退伍回来的时候,心想搞个养猪场。这也许可以说明我当时对生活总的看法。”退伍回家后,他果真“听从内心精灵的声音”,把漂亮的农舍、谷仓、马厩改成了猪圈,在草地上、花园里、花房都盖起了猪圈,而且“听任那些猪把陈年的花草球茎都拱掉,整个地方都臭气熏天”。养猪,让猪占据偌大的空间,听任猪毁坏漂亮的花园草地,污染空气。
猪的意象显而易见,是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低贱、卑微的代名词,它们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坐享清福,且形象丑陋不堪,令人厌恶。汉德森也多次提及自己专横、怪癖、任性、一意孤行。自己的外表形体也象猪:撅起来的颧骨,又粗又短的睫毛、大鼻子,身体是一个肥圆桶,体重连呼吸时也免不了像猪那样嚎叫, 汉德森不但形象丑陋而且过着一种酗酒打架、无事生非的生活。他曾警告自己的妻子不要动那些猪,因为他认为“那些畜生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了”。
汉德森之口,给出答案:“意识什么样,人就是什么样,一个人的肉体是随着他的心灵而异的。人实际上是描绘自己的美术家,身体和面部是由各人自己的精神悄悄描绘而成的。”一个人如果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没有崇高的人生理想,那么他的生活就如同行尸走肉。而他内心的猥琐、无聊和变态通过丑陋的外形彰显出来。畸形的外表是内心潜意识活动的外在表现。
作者成功运用象征主义写作手法,用猪的意象暗示人的处境受到异化,人格被扭曲,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 孤独的人们过着像猪一样浑浑噩噩、麻木不仁、自私自利的生活。从而引发对人生价值的思考。汉德森感到自己活在世上却一无所用。
作者通过汉德森养猪的情节描写引发读者对猪所代表的多重意象的思考,暗示了主人公百无聊赖、困惑迷茫、痛苦不堪的生存境况。
青蛙
《圣经·出埃及记》中记载了上帝通过“10灾”来表达对埃及人的偶像和伪神的愤怒。其中,第2个灾难就是蛙灾。在《雨王汉德森》中,汉德森到达非洲偏僻的阿内维部落, 发现他们唯一的水源里满是青蛙,因此水塘里的水被禁止饮用。善良的阿内维人忍受着青蛙的祸害, 被他们视为生命的牛也一个一个地渴死。汉德森为了解救他们,自制炸弹,准备炸死水里的青蛙,为他们消除灾祸,最后,青蛙虽然被消灭了,水塘同时也被毁了,阿内维人失去了唯一的水源。
这里,青蛙是和灾祸相连的,是不洁净的动物,它代表一种污秽的影响力量,象征着污秽、丑陋、煽动犯罪作恶,带来灾难和烦恼。
青蛙的意象暗示了人类生存的环境已经污秽不堪, 而现代科学技术却无法解救人们脱离苦难,反而变本加厉地制造破坏和毁灭。
狮子
狮子的意象在亨德森的精神复活历程中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作为一名犹太作家,贝娄深受希伯来文化影响, 他成功地将希伯来人崇拜的动物——狮子运用到小说中,作为勇敢、力量和智慧的象征,代表了汉德森寻求精神救赎的成功。《圣经·但以理书》描写了先知但以理遭人陷害而被居鲁士王扔到狮子坑中, 但因受到神的庇护,却毫发未损的故事。小说中,非洲部落的首领达浮国王把汉德森汉德森领到关着狮子的地下室,教他模仿狮子的姿势、动作和吼叫,并坚持说“你一定要努力使自己更像一头狮子。”
汉德森从第一次被领入狮穴时的恐惧、后来通过学习狮吼, 释放恐惧和愤怒,到模仿狮子的威严的姿势和动作,帮助达孚国王捕猎象征先王的狮子格米罗的整个过程中, 他克服了内心郁积的苦闷, 找回了自信和勇气, 医治了精神的病痛,获得了精神的重生和生存的启示,最后,汉德森从尔虞我诈的非洲部落逃出来, 带走了象征国王灵魂的幼狮,完成里精神救赎的历程。这里,狮子是威猛、勇敢、力量和权威的象征,代表着生命和活力。
人的命运和动物的命运存在着一种天然的类似性。人从动物身上更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人的思想、行动通过动物行为表现出来。
从猪到狮子,作者暗示的是一种道德选择的结果。汉德森放弃了养猪,最终选择了狮子,象征了主人公以及他所代表的现代人从无所事事、苦闷彷徨的普通人成为随时准备承担责任,实施救赎的“超人”的精神超越过程。蕴藉着贝娄对美好人性的呼唤与褒扬。总之,在贝娄的话语系统中,动物已经走出了纯生物的圈子,作为一种修辞或文化符号,走入了作品中人物的思维领域和情感世界,成为涵义深邃的隐喻。
作者通过隐喻和象征的写作手法刺激读者的联想和想象, 从而构建起了作品中人物与这些动物的同构性暗示关系,更好地突出了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和精神状态,使作品产生了丰富的审美意蕴。将艰深的哲学思辨生动地表现了出来。同时,也为读者设置了阅读障碍,营造了作品“陌生化”的艺术效果,从而使作品更具有引人入胜的魅力。
汉德森的非洲之旅实质上是一个关于追寻精神救赎的隐喻。贝娄把作品的现实主义内容与自然主义、象征主义等现代主义艺术表现手法完美地结合起来,通过找到外部物象与人物潜意识活动的契合点, 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揭示人物内心隐秘和真实情感体验,推动情节发展,为表达主题服务。
——赵晓红(宁夏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
一些评论家对《雨王汉德森》有不同的诠释:小说寓意就是现代人经过空虚迷乱的社会生活的洗礼之后实现了自我回归;作品是用乌托邦的理想来肯定个人的人生追求;汉德森的经历是浪漫主义者的内心自我探寻。
——中国作家网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被称为美国当代文学发言人。他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郊的拉辛镇,父母是来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犹太移民。1924年,全家迁往美国芝加哥定居。1933年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学到西北大学,1937年在该校毕业,获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除担任过一段时间的编辑、记者及在商船上短期服役外,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大学里执教。
主要作品有:《两个早晨的独白》、《奥吉·马奇历险记》、《雨王汉德森》、《赛姆勒先生的行星》、《洪堡的礼物》等。1976年,他以“对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获得诺贝尔文学奖。